晨曦初露,朝霞映红了布达拉宫的金顶,拉萨市扎细居委会的洛娅老人摇着转经筒,围着布达拉宫开始了一天的礼佛转经。除了受今年拉萨“3·14”事件短暂影响外,洛娅和许多拉萨市民每天的生活就是以这样的宗教活动开始的。
在文化生活日趋同质化的今天,雪域高原这一传统的生活场景让许多外来观察家们啧啧称奇。国际知名出版人路易丝·布劳因·麦克贝恩在“3·14”事件后访问了西藏,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西藏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文化灭绝”现象。
大量事实表明,社会主义的新西藏留住了藏民族悠久、灿烂的传统文化,也为中华和世界的文化宝库保留了一份独特的美。
依法保护西藏优秀传统文化,使西藏文化成为人民的文化
“‘坚’(藏语敬语:眼睛)!‘斜’(藏语敬语:嘴)!”这是拉萨市吉崩岗小学一年级的同学们正在做藏语敬语的朗读练习。
校长德央介绍说,西藏全面推行以藏语文授课为主的双语教育体系,自治区已经编译出版了从小学至高中所有课程的藏文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藏文是藏民族文化的根,我们挚爱它如自己的生命。” 西藏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洛桑土美说,“旧西藏只有领主子女和少数僧尼才有受教育学习藏语文的权利,而广大劳动人民没有机会进学校接受藏语文的教育。连识字的权利都被剥夺了,还谈什么发展文化?”
据洛桑土美介绍,目前,西藏自治区广播电视每天藏语播出时间达20多小时。1999年,西藏电视台卫视频道开播之后,每天都播放藏语节目和藏语译制片,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现了24小时滚动播出。藏文图书报刊发展很快,仅在1996—1999年间,藏学图书出版就超过1000种,近年来每年出版的藏文图书都在100种以上。此外,自民主改革以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法规,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下达的正式文件、发布的公告都使用藏汉两种文字。
除了学习和使用藏语文方面,近40年来,西藏自治区充分行使《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自主管理和发展本地区文化事业的自治权,先后共制定了包括《文物保护条例》、《宗教事务条例》、《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布达拉宫保护管理办法》等在内的多件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有了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保护,西藏各族人民积极保护和整理民族文化遗产,充分实现和维护着自己的文化权益。
把西藏文化遗产保护逐步纳入国家规划
2008年4月15日,伴随着热情奔放的藏族卡尔舞、日喀则扎什伦布寺保护工程正式启动,这也是西藏“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的开始,国家将安排资金5.7亿元对西藏22个文物单位进行保护维修。
自治区文化厅厅长尼玛次仁说,国家从“十五”开始,把西藏重点文物保护列入了国家重大项目的规划中,并不断加大国家投入的力度;尤其是在“十一五”期间,安排资金5.7亿元专门用于西藏文物的保护和维修,其支持力度之大在全国省区一级中是绝无仅有的。
西藏文化遗产资源十分丰富,根据近些年文物工作者广泛调查的数字表明,目前分布在全区范围的古代文化遗址、古墓葬、石刻艺术以及宫殿寺庙、庄园建筑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达2300余处。可在旧西藏,对这些珍贵文化遗产的保护却几乎是一片空白。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西藏文物的保护工作。这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89年至1994年,中央拨专款5500万元和大量黄金、白银等珍贵物资,组织实施维修布达拉宫一期工程。2001年以来,又安排专款3.8亿元用于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三大重点文物维修工程。现在,中央人民政府每年的经费投入平均达400万—500万元人民币,为西藏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物质保障。
除了对有形的文化遗产不断加大保护力度外,国家和西藏自治区还非常注重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自20世纪70年代,自治区及各地、市展开了历史上规模空前的抢救、搜集、整理、研究、编辑、出版民族民间文学艺术遗产的工作,搜集了藏汉文献资料两三千万字,录制了大量的音像资料,拍摄图片近万幅。这些年,自治区共出版《中国戏曲志·西藏卷》、《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西藏卷》等十大文艺集成志书西藏卷,结束了西藏文化艺术缺乏文字记载的历史。
著名的藏族英雄史诗《格萨尔王传》长期以来仅靠师徒相承。为保护藏民族的这一文化瑰宝,国家将《格萨尔王传》列入“六五”、“七五”、“八五”三个五年计划的重点科研项目。经过20年的努力,现已录制了3000多盘磁带,搜集藏文手抄本、木刻本近300部,整理出版藏文版62部,发行300多万册,使这一长期零散传唱的口头文学变成了一部系统完整的文学巨著。
高度重视并充分尊重西藏各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
2008年8月30日,是拉萨“3·14”事件后,藏族群众的第一个雪顿节。清晨,拉萨哲蚌寺鼓号齐鸣,传统的展佛活动开始,当巨大庄严的佛像迎着朝阳缓缓展开时,来自自治区各地的信众纷纷磕头礼佛,欢度一年一度的宗教节日。
目前西藏各类成规模的藏传佛教寺庙1700多处,僧尼有4.63万人,每年都如期举行各种重大宗教节日或活动,完全能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
在中央的关怀下,西藏除了一批重要的宗教场所得到修缮外,许多藏传佛教经典获得抢救性的保护。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投资3500万元,历时16年完成了藏文《大藏经》的整理和出版,满足了僧尼和信教群众的学修需要。1984年以来,政府向寺庙赠送了《甘珠尔》藏文大藏经拉萨版,并先后资助150万元刻制印刷《甘珠尔》、《丹珠尔》及一些佛教仪轨、传记、论著的单行本。区内宗教研究机构、高僧、学者的一些有关佛教专著,也都正式出版发行。
从2005年起,自治区恢复了藏传佛教学经僧人考核晋升制度,截至目前,已有18名僧人获得了格西拉让巴学位。同时西藏已有100余名活佛、高僧进入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深造。活佛转世作为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得到国家的尊重,已有40多位新转世活佛按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得到认定。根据宗教管理的实践,自治区从2003年至2007年五年中,先后制定了包括《宗教事务条例》实施办法、学经僧人考核晋升格西拉让巴学位暂行管理办法、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外来学经人员管理办法等8个地方性法规,为实现宗教信仰自由提供制度保障。
在西藏,处处可见像洛娅一样从事宗教活动的信教群众。群众日常的宗教活动享有充分的自由,信教者家中几乎都设有小经堂或佛龛,每逢婚丧嫁娶还请高僧念经祈祷。在西藏每个传统的宗教节日里,信教群众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愿转经、朝佛、烧香、磕头、布施、还愿。每年到拉萨朝佛敬香的藏族群众达百万人以上。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文章来源:人民网 2008年10月14日08:22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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