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学术共同体的划分比学科划分更清晰
民俗学只是一个大招牌。这块招牌之下,只要是逛过几次庙会、吃过几个粽子、在丽江古城拍过两张照片的人,都可以声称自己是“民俗专家”。陈金文不无愤怒地说:“随着人们对传统文化的重视,民俗研究者也有了在媒体上露面的机会,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好事。让人汗颜的是,一些‘民俗学家’的知识水平几乎与‘民’没有什么区别。提到端午节就说是起源于对屈原的纪念;说到寒食节就说起因是为了纪念介子推……很多复杂的问题,都被他们信口开河地给‘解决’了。‘民俗学家’,当你自称为‘家’,或被人恭维为‘家’的时候,你可要管好自己的嘴,别让学界的朋友们看扁了整个民俗学界!”[10]
民俗学慢慢地变得像是一个“学术集市”。在这个集市上,什么都能卖,但大多数都是地摊货,要找真正的良品正货,还是得进到那些不掺杂货的“名牌专卖店”里。那么,名牌专卖店的“名牌”又是如何确立的呢?陈泳超说得好,“这里面其实没什么道理,只是因为有一群人在搞,而且搞出了名堂,逼迫别人承认,于是就承认了,合理了,进入制度了。我们民俗学,目前缺乏的是有影响力和辐射力的实绩,所以别人不承认你,你就是没办法。这大概就是所谓的话语权力吧。”[11]
陈泳超所谓的“一群人”,译成科学哲学的专业用语,就叫做“学术共同体”。而所谓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在当今学术界有一套既定的评价标准,其主要指标即为学术成果的引证频率。而引证频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共同话题”以及关注该话题的学者数量。民俗学界表面看来似乎阵容庞大,事实上,由于学科对象太泛,每一个具体方向的从业人数都少得可怜。比如,宣炳善近几年主要着力于“演讲民俗”,据我所知,这一研究方向目前就只有他自己一个人,尽管他的论文做得很有趣,但是因为缺少同道,这些论文注定很难被其他民俗学者所引用。
不同学科,比如民俗学与人类学之间、民俗学与社会史研究之间,界限并不清晰。但是,民俗学科内部不同学术团体之间的界限反倒非常清晰。比如,分别作为北师大和华中师大的学科带头人,同是民俗学的刘铁梁和刘守华之间的距离,远远超过了分属于民俗学与人类学的刘铁梁与庄孔韶之间的距离。这种距离同样反映在他们的弟子们之间。
即使同是叶春生教授的弟子,我主要做故事学和学术史,而我的同门师弟师妹,他们分别做的可能是城中村的社会问题研究、蛋家民俗研究、客家妇女研究、岭南建筑研究、麒麟舞研究、广州地区的满族研究等等,相互之间几乎是不可通约的。如果不是因为同一师门,任意两个人都完全不必关注和阅读对方的成果,更遑论相互引证。
在既有的游戏规则之下,民俗学学科内部的不可通约性导致了对民俗学学科水平的评价严重偏低。我记得《民俗研究》主编叶涛和《民间文化论坛》主编王善民分别说过同样意思的话:学界对他们杂志的评价都很好,但是,这两个刊物论文的被引用次数严重不足,导致在现有的评价体制内,他们都很难被列入核心期刊。
以刘铁梁被引证最多的两篇论文《村落——民俗传承的生活空间》、《民俗志研究方式与问题意识》(均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为例,引用刘铁梁论文的,主要只是岳永逸、王杰文和张士闪,这几个都是刘铁梁的入室弟子。由于刘铁梁所提倡的村落研究在人类学界来说已经比较成熟,所以,刘门弟子的论文必然会大量引用人类学理论与成果;而在人类学界,出于“先入为君”的傲慢,短时期内,他们几乎不可能引用刘铁梁的理论,无论刘铁梁的工作做得多么出色。在既有的游戏规则下,这就等于刘铁梁及其弟子们一直在为人类学学科地位的巩固和提升做贡献,而人类学反过来还未必买你人情。
在所有“民俗学家”的论文中,被引用频率最高的是高丙中的《社会团体的合法性问题》(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2期),引证数达到100篇(截止2006年),但是,只要认真分析一下引证文献,能够确认的民俗学论文不超过5篇。从一个方面我们可以解释为高丙中的研究成果是跨学科共享的,但从另一个方面我们也看到了民俗学的力量是多么的微弱。力量微弱的主要原因不是民俗学的从业人数少,也不是这些从业人员的素质差,而是他们人人自扫门前雪,无人光顾邻家门。
正是由于民俗学学科对象太泛,话题很不集中,导致了学术话语的不可通约,学者们自言自语的现象非常严重。每次民俗学大会上,表面看起来人声鼎沸众声喧哗,实质是你说你的,我说我的,你的我不懂,我的你不懂,大家变得只有在吃饭喝酒的时候才能找到“共同体”的感觉。这样,“学科”作为“学术共同体”的意义也就逐渐丧失了,民俗学大会变得更像是一次“学术赶集”,民俗学作为一个学科近乎名存实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刘魁立说:“假定真是说民俗学什么都包括,无所不包,那民俗学也就没有了,……民俗学要有一个坚定占领自己阵地的本体论观念。我们有个不良现象,容易一哄而起,有个热门,大伙一哄而上,这是学科幼稚的表现。”[12]
民俗学作为一门“学科”,其更大的荒唐还在于,民俗学家们常常坐在一起吵吵嚷嚷地讨论一些虚拟的“学科基本问题”,比如如何理解“民间”、如何理解“语境”、如何理解“田野”之类。事实上我们发现,几乎所有民俗学“学科基本问题”的讨论都没有结果,或者难以取得共识。如前所述,民俗学从业者本来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学术共同体”,而是一个民间文化的“爱好者共同体”。一群本来应该分属于不同学术共同体的学者天真地误以为民俗学是一门具有共同学术语言的实体学科,可事实上这个想像的学科基础并不存在。当然,我们不排除这些学者具有共同的文化信念,比如民本思想以及对于民间文化的热爱等等,但要注意,文化信念不能替代学术语言进入科学研究的操作系统。不同学术共同体之间的学术语言是不可通约的。
本来就是不同学术取向的、不可通约的学者,强要寻找一批彼此通约的共同语言,必然不会有什么结果。这样的例子俯拾皆是。就以我们前面提到的刘铁梁与刘守华为例,要想在村落研究与故事研究之间找出什么共同语言,无异于牛头对马嘴。除了牛头和马嘴都在田野中吃着野草,再难找到别的共同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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