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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康德认为,时间从来都不在场或不显现,时间只是在场或显现的条件。[30]作为先验的直观形式,时间和空间自己是不能被看见的。时间是我们内直观的形式,是外直观或被感觉的对象产生的条件,时间只是对直观“外部对象”的主体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而不是外部对象本身必不可少的。时间是内感觉(sens interne),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第二版中指出:“精神借助于内感觉直观自己或直观自己的内部状态,但内感觉无疑不是把心灵本身作为直观的对象。”[31]?因为内感觉或内直观只是一个框架,一个形式,一种时间关系,所以不是笛卡尔式的自我意识。作为纯粹的形式,时间在这里是一种向后退的“使动”用法。时间本身是我们感觉不到的,我们只能感觉到时间“之中”的对象,而时间本身不是现象。我们如何理解康德所谓时间与空间的先验性呢?就是一个认知的框子,好比要看见东西,就得先有眼睛,眼睛就是这个框子,先睁开左眼,再睁开右眼,就会发现你看见的东西有不同的位置、角度。在时间“中”的事物次序不一样,也是因为时间形式的作用,它决定了再现出来的感觉是怎样的,或者说,这些感觉之间的“先后”或“前后”关系是怎样排列的。
利科说,对康德来说,时间不仅标志着连续性、同时性,时间最重要的标志,在于时间形式的原则是permanence——持久性。连续关系与同时关系之所以可能,是因为有“持久性”。康德说:“正是在持久性中,时间关系才有可能(因为时间中的关系就只有连续性与同时性)……变化涉及的不是时间本身,而只是时间中的现象。”[32]我们通过迂回或间接的办法,从存在的现象中辨认出时间,因为凡现象都有自己的“寿命”或期限。但时间的持久性,就象眼眶一样,总是不变的。康德又说,时间中的连续性原则是遵循因果律的,他认为这有些类似于莱布尼茨的充足理由律:“充足理由律是经验之所以可能的基础,正是从时间的连续性中经验的连接,我们才能谈论现象对象的认识。”[33]这里暗含着事物或事件的“位置现象”的规定性并不派生于这些现象与时间本身的连接。换句话说,事情是事情,时间是时间,两者之间没有关系。但因为我们是通过时间(象眼眶)安排事物次序,或者说,是现象之间的相互位置。就这样,时间的秩序就是事物的秩序,即现象的前与后。这就是康德谈到的“客观的因果律”——有两种连续性,其一是现象之间的“客观”连接,比如观察正在河道行驶的船只;其二是主观任意的连接,我们可以任意描述一所房子,就好象去过那里似的。因果性作为某种连接,要解决这两种连接(客观的与主观的)系列的划分是如何可能的问题。究竟是简单地梦、象是我的想象中任意做的游戏,还是在“真实到来”的事件的意义上的连接。所有到来的事物,都是接替。有“没有事件”的连接:只有在对象中被观察到的规定好了的连续性,才称得上事件。
另一个问题涉及到相互性、共同性、同时性。在同一时间里的多样性,就是同时性。但只有才相互作用的情况下,才能理解事物的同时性,在这里又用得着康德的名言:我们不能感觉到时间本身。也就是说,事物是被放置在同一时间里的,以致于我们能观察到或感觉到事情是一个挨着(接着)另外一个(相互性)。这也揭示出同时性是次序关系。康德说,只有“在相互作用的前提下想到的内容(substances)能在经验中同时表现为存在着。”[34]
时间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词语,康德曾讨论了时间问题上的二律背反:即时间有限与无限的推论都同样导致荒谬。同样,如上述,时间又是直观上抓不住却又决定了我们能(以怎样的次序)看见什么。利科说,这种时间,作为事物形成的形式,也是讲述(论辩等)的形式、结构。时间不停地消失,重新开始,把这些不同的瞬间(期间)融合在一个结构(同时性)中。
关于在时间问题上胡塞尔与康德之间的关系,利科说,“就象奥古斯丁与亚里士多德之间的比较所揭示的那样,胡塞尔与康德的比较也把我们引入了一个死胡同。无论是从现象学还是从先验论方面对时间问题的接近,都是不充分的,其中每一方都转移到另一方,但这种转移具有在相互排斥的情况下相互借入这样的自相矛盾特征;一方面,只有切断与康德问题的联系,才能进入胡塞尔的问题。我们只有从客观时间借入事实,才能说明现象学的时间。这种被借入的时间,根据它的主要规定,仍旧是康德的时间;另一方面,只有在不求助于重新引入心灵本体论的某种内感觉、放弃现象与事物本身的区别的条件下,才能进入康德的问题……而且,现象学与批判哲学只有在相互排斥的条件下,才能够相互借入。我们不能用同样一种目光拥抱同一枚硬币的正面与反面。”[35]进一步说,利科认为,康德的时间问题,是由引入的主观和客观范畴所支配的,是心灵时间与世界时间之间关系问题;而胡塞尔的时间问题,是关于时间的存在与非存在的问题。显然,胡塞尔与奥古斯丁之间有继承关系。但是,康德与亚里士多德之间的继承关系是很难看清的,康德肯定作为先验“理性”(idéalité)的时间与空间,难道不是更接近奥古斯丁而不是亚里士多德吗?难道先验意识不是标志着主体性哲学的顶点吗?而这种主体哲学不正是由奥古斯丁所开创的吗?既然如此,怎么能把康德的时间观放置到亚里士多德的时间观上呢?利科说,这是因为,康德意义上的先验性的所有职能,可以概括为建立起客观有效性的条件。这就象一枚硬币的正面与反面须臾不可分离,而其经验实在性一面,又由其相关联的自然科学加以说明。总之,在康德那里,尽管时间的特征是主观的,但是时间仍旧是自然的时间,而时间的这种客观性又完全是由范畴加以说明的。这就是康德经过迂回回到亚里士多德的道路,就是说,无论怎样,康德的时间是在自然一方,而不在心灵一方。
胡塞尔和康德时间是否可以被直观问题上持不同看法,康德认为时间在“现在在场”(présent)的质料中“没有标记”,因为自然的时间本身不能被直观;而胡塞尔象奥古斯丁一样区别了时间在质料中的滞留、现在、前瞻。利科说,这又是前面已经提到的,在康德和胡塞尔的时间观中,要敞开其中一个,必然看不清另外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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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国学网·学灯 200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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