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段描述林神和植物保护神形象特征的文字,不能不使我立即联想到我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山魈。请允许我再引用我国古籍中的有关重要资料,来同上面两段文字进行一些有趣的比较:
(1)《国语》(鲁语)引孔子之言曰:“丘闻之,木石之怪曰夔魍魉。”而韦昭注《国语》云:“夔,一足,越人谓之山缲。富阳有之,人面猴身,能言。”
(2)《山海经。海内南经》曰:“枭阳国在北朐之西,其为人人面长唇,黑身有毛,反踵,见人笑亦笑,左手操管。”
(3)《神异经·西荒经》曰:“西方深山中有人焉,身长尺余,袒身捕虾蟹,性不畏人。见人止宿,暮依其火以炙虾蟹。伺人不在而盗人盐,以食虾蟹,名曰山臊,其音自叫。人尝以竹著火中,爆扑而出,臊皆惊惮。犯之令人寒热。此虽人形而变化,然亦鬼魅之类,今所在山中皆有之。”
(4)《淮南子。汜论训》高诱注“山出枭阳”曰:“枭阳,山精也,人形,长大,面黑色,身有毛,足反踵,见人而笑。”
(5)《抱朴子·登涉》曰:“山中山精之形如小儿而独足,足向后,喜来犯人。”
(6)《述异记》云:“齐桓公北征孤竹,见人长尺,具衣冠,左祛而走于马前。管仲曰:‘此山之神也,名曰俞儿,霸王君兴则见也。’”
(7)《玄中记》曰:“山精如人一足,长三、四尺,食山蟹,夜出昼藏。”
(8)《尔雅。释兽》“狒狒”注云:“交、广及南康郡山中有此物,俗呼之曰山都。”
(9)《南康记》曰:“山间有木客,形骸皆人也,但鸟瓜耳。巢于高树,伐树必害人,一名山精。”
(10)《广异记》曰:“山魈,岭南皆有。一足,反踵.手足皆三指。”
(11)《广韵》曰:“山魈出汀州,独足鬼也。”
(12)《子不语》卷六有《缚山魈》一文,其中说:“……门外有怪,头戴红纬帽,黑瘦如猴,颈下绿毛茸茸然,以一足跳跃而至。见诸客方饮,大笑去,声如裂竹。人皆指为山魈,不敢近前。”
从以上诸条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出,除“夔”这个神话形象产生较早,后来有各种变异外,其余不论其名称叫什么,大都是以灵长类动物狒狒为原形,增入若干想象成份而演变出来的怪异故事。其中“形如小儿”、“长三、四尺”、“黑色有毛”、“一足”、“反踵”、“喜犯人”、“伐树必害人”等特征,同前面所引两段文字中描写巴西印第安人民间神话传说中的林神和植物保护神的特点几乎完全相同。这种现象,不但十分有趣,而且绝非偶然,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美国伊利诺斯州立大学教授、著名民间文学专家丁乃通先生曾说:“现在美国的考古学家、人类学家已研究出印第安人从亚洲大陆迁居美洲的路线,考古发掘出不少遗物已经证明。很多学者认为可能是古越人的一支首先移居过去的。"⑦我上面所引十二条材料中的第一、八、九、十、十一等五条,因为出现了我国南方的一些地名,对丁先生及其他美国学者的上述论点,可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山魈”这个中国民间神话中的鬼魅形象,乃是古代的音乐之神——“夔”和有关狒狒的传说混合演变而来的的而且经历了一个由“兽”变“神神,再由“神”变“鬼”的漫长过程。
《山海经·大荒东经》中说:“东海中有流波山,入海七千里,其上有兽,状如牛,苍身而无角,一足,出入水则必风雨。其光如日月,其声如雷,其名曰夔。黄帝得之,以其皮为鼓,橛以雷兽之骨,声闻五百里,以威天下。”这实际上是关于黄帝与蚩尤战争神话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这里的夔,只是一个独足牛的形象。因以其皮蒙鼓而声闻五百里,已初步与音乐发生了联系。打击乐器,是人类文化史上最早发明的乐器,这则神话也曲折地反映了这个事实。
《吕氏春秋·古乐篇》又说:“帝尧立,乃命质(高诱注曰:“当为夔”)为乐。质乃效山林谿谷之音以歌,乃以糜luo(“革”加“各”)置缶而鼓之,乃拊石击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兽。”这里,夔作为音乐创始者的形象已十分明显了,只是没有提到他是不是“一足”。《庄子·秋水篇》有一则寓言说:“夔谓蚿曰:‘吾以一足踸踔而行,予无如矣。今子之使万足独奈何?’”这就证明“夔一足"的神话在春秋战国时代已是众所周知的了。孔夫子从其“不语怪力乱神”的儒家观点出发,总喜欢把神话故事历史化,把神话中的主人公现实化。他硬把神话中的一足之夔,解释为“夔有一而足,非一足也!”(见《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这倒恰恰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夔一足”的说去当时在民间流传甚广,影响甚大,使这位大学问家忍不住要出来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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