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共性:建构型节日得以存续的必要条件
如果我们将凭借政策颁布与实施而生成的建构型节日能够超越政策的范畴、融入百姓生活令一代代民众自觉参与从而得以长期传承视为建构成功的话,玄宗诞节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失败的例子。但是唐代还有另外一个建构型节日,即中和节,它的历史为我们提供了建构型节日命运的另一种可能。
关于中和节的生成和节日状况,笔者有专文进行论述,这里只做简要说明。中和节之设来自唐德宗的动议,节日名称、节期选择和节日活动主要由李泌设计,经唐德宗认可颁行。宋人曾慥《类说》卷二引李繁的《邺侯家传》“中和节”条对此描述最详:
德宗曰:“前代三九皆有公会,而上巳与寒食往往同时,来年合是三月二日寒食,乃春无公地矣。欲于二月创置一节,何日而可?”
泌曰:“二月十五日以后虽是花时,与寒食相值,又近晦日,以晦为节,非佳名色。二月一日,正是桃李开时,请以二月一日为中和节。其日赐大臣方镇勋戚尺,谓之裁度。令人家以青囊盛百谷果实相问遗,谓之献生子。酝酒,谓之宜春酒。村闾祭勾芒神,祈谷,百僚进农书以示务本。”
上大悦,即令行之,并与上巳、重阳谓之三令节,中外皆赐钱寻胜宴会。
如果我们将上述资料与玄宗诞节的相关资料加以比较可以发现,始创于唐德宗贞元四年的中和节在很多方面都和玄宗诞节具有相似性,二者都是唐朝皇帝“自我作古”的产物;都是通过政策的颁布与实施而得以面世的建构型节日;二者在设计思路上惊人的相似,都积极借助来自传统的文化符号和民间习俗以建构新的节日。甚至在资源动用、政策实施环境等方面都颇有相似处。然而,就是这样两个具有较多相似性的建构型节日,其命运却大为不同。唐玄宗诞节(千秋节/天长节)虽然开风气之先,为后世帝王设置诞节做出了榜样,它本身却并没有传承下去。而中和节的不少做法如进春衣、进农书、献生子乃至休假等,都超越了朝代限制。比如在辽朝,国舅族萧氏就在中和节设宴以延国族耶律氏,“岁以为常”。[60]在宋代献生子、进农书、进春衣、放假等做法更是为宫廷或民间所实践的。如《梦梁录》就记载“二月朔谓之中和节,民间尚以青囊盛百谷瓜果子种互相遗送,为献生子。”[61]又当时“百官进农书,以示务本”。《武林旧事》载,“二月一日,谓之中和节,唐人最重,今惟作假,及进单罗御服,百官服单罗公裳而已。”[62]
同是因政策而生的节日为什么后世命运会有这等不同?笔者以为这与政策过程的设计决策环节是否使节日具备公共性有着至关重要的联系。玄宗诞节的设置,表面上看是以颁布并实施政策的方式将一个本属于私人领域的生日改变为一个“公共领域”的节日,而且在设计和实施过程中都非常注意吸引民众的广泛参与,似乎具备了一定的公共性,但节日建构的主要目标是为了给皇帝一人庆寿,而不在于满足民众的内在需求。这个节日从根本上缺乏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照,具有极端的个人主义色彩。诞节设置的实质是将个人的家务事当成了国家的事来处理,是以国家的名义通过政策手段将了公共领域变成了皇帝私人领域的一部分,是不具备“公共性”的。
但中和节不同。唐德宗最初动议建构一个新节时是要为百官提供一个宴乐的机会,但具体的设计者李泌在进行设计时远远偏离了德宗设节动议的意图和目的。他将节日定名为中和[63],为社会中的各个群体设计了节日活动。其中裁度是皇帝对臣下的赏赐,进农书是臣下对皇帝的进奉,祭勾芒祈谷是农民的作为,献生子、酝酒,则不分阶层等级,全民通行。李泌显然极力要将中和节营造成一个能够协调人际关系、协调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全民的节日。不仅如此,他还努力通过中和节表明国家重农务本的倾向。李泌的设计最终化为政策文本并得以实施开来,在唐德宗贞元五年正月十一日颁布的敕文中,明确了中和节的目的是在“春方发生,候维仲月,勾萌毕达,天地同和”之时,“俾其昭苏,宜助畅茂”[64],从而使中和节具备了顺天应时、重农务本的内涵。显然,顺天应时、重农务本不是以农业立国的唐朝社会中个别人的需要,甚至也不只是唐朝人的需要。换句话说,中和节具备公共性:它是面向社会公众的,而不仅与特定的政府组织的成员有关;它是为了社会的公共利益,而不仅为了政府自身的利益,更不是为了哪一个人的利益。正是这种公共性使中和节不仅具有超个体的普适能力,而且在我国传统社会甚至具有超朝代的普适能力,由此中和节不仅被楔入时人的日常生活,也成功地融入到他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时人的生活节奏,且影响及于后世。
总之,同作为建构型节日,唐玄宗诞节和中和节以自己不同的命运讲述着一个道理:公共性,乃建构型节日得以存续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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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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