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1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说,在第30个缔约国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三个月后,该公约已于本周四生效。目前批准这个公约的国家已经有47个。
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松浦晃一郎对于这个公约如此快速生效表示欢迎。他说,这个公约获得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后仅仅30个月就生效,说明成员国对于保护文化多样性和人类活动的遗产具有很大的兴趣。
松浦晃一郎说,现代的生活方式和全球化趋势,极大地破坏着传统的生活文化。这个公约为保存这种文化堵塞了一个漏洞。
教科文组织说,这次生效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可以和1972年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媲美,对口头文学、表演艺术、手工技艺、民间习俗、节庆活动以及对自然和宇宙的传统认识与实践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作出了规定。
教科文组织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世代相传的特点,而每一代在传承的基础上又有所创新。人们创造了非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又使人们产生了群体认同感。考虑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紧迫性,即使在公约还没有生效之前,教科文组织从2001年以来就已经宣布了90件非物质文化遗产杰作。公约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杰作都将列入保护名单。
教科文组织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还要建立一个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由缔约国和其他方面出资对列入名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
公约的缔约国首届大会定于6月27日至29日召开,47个成员国将选出18个会员组成首届政府间委员会。这个政府间委员会然后将于9月召开第一次会议。目前,阿尔及利亚、日本和中国都表示愿意主办政府间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会议将采纳一系列规定,使公约具备完整的运作能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无形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相对于物质遗产或有形遗产而言。根据1972年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教科文组织自1979年开始实施《世界遗产名录》计划,促进了各国对物质遗产的保护,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却相对滞后,本周四生效的这个新公约,有助于弥补这个缺憾。
文章来源:联合国电台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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