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报记者:你说的基本问题就是民间文学-民俗学在起家时曾因应的现代性问题吧!
吕微:你说得对!民间文学-民俗学是因应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和现代民主社会的建设这些现代性问题而产生的学问,也就是说,这门学问要为民族国家和民主社会的主体——现代的“新民”提供文化身份的合性法证明,于是,民众所一贯生活于其中的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民俗和民间文学就被发掘出来加以表述。但这里也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民族国家的建立主要是为了区别空间的内与外,为了表示与外人的不同,全面肯定自我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所以站在民族国家的立场,民俗学者往往对能够证明自我的传统文化持全面肯定的态度(比如在民俗学的故乡德国);而民主社会的建设却是要区分时间的过去和现在,把旧民改造成新民,于是,站在民主社会的立场看,民俗学者就对曾经模塑了传统之民的那一部分文化持否定态度,斥之为“封建糟粕”(文学研究所民间文学研究室户晓辉先生的《现代性与民间文学》一书就专门讨论了“民间作为现代性的他者”这个问题)。
当然,以上我说的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区分,实际上,民族国家和民主社会是一体的两面,于是,作为传统文化的民俗和民间文学就既是自我认同的源泉同时也是应被否定的他者。而这样一来,民俗学者看待传统文化就像——弗洛伊德所言——原始人面对图腾时的矛盾心情:图腾是神圣的但同时也是不洁的、危险的。因此,现代以来,中国的民俗学者往往既是浪漫主义者也是启蒙主义者,浪漫和启蒙在他们身上一身而二任,比如像鲁迅当年那样。在鲁迅的笔下,民众既充满了反抗的精神(《铸剑》《女吊》)和伟大的道德(《一件小事》),同时也为愚昧所束缚(《药》)。在鲁迅的眼中,传统文化是值得留恋的(《故乡》《社戏》)但却必须改变(《祝福》)。这样,民间文学-民俗学就以自己特定的意向方式,以本学科的学术理念以及“神话”、“迷信”等核心概念,参与到建立现代国家和改造传统社会的政治-文化实践当中。在此过程中,民间文学-民俗学的贡献并不只是正面的,也有负面的效应,比如,服务于极端民族(纳粹)主义,犯下了不可饶恕的反人类罪,我称之为“民俗学的浪漫主义和启蒙主义原罪”。
院报记者:但是,这样的原罪要由学术来负责吗?让学术来承担政治上的原罪是不是有些过分?学术有时只是被政治所胁迫、所利用罢了。
吕微:一点不过分。不是要学术承担所有的罪恶,而是必须承担起你自己应该承担的那一部分,没有这样的勇气和认识,我们的学科永远不能脱胎换骨,真正长大成人。只有在深刻地反省自己的同时,学科才能够转换看待基本问题的意向方式,把民间文学-民俗学建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学科。
院报记者:但是,你已经说了,民间文学-民俗学是因应现代问题——民族国家和民主社会而生,基本问题在学科创立之初都已经确定。
吕微:不错,已经确定,但没有穷尽,任何学科在其创立之初都拥有无限的可能性,其后的发展只是开发了其中的一种可能性,而其他的可能性始终有待学科的后来人在与先驱者的不断对话中重新开启。
比如,胡适(我把胡适和鲁迅都视为“中国现代民间文学-民俗学运动的精神之父”)在说到“五•四”运动(“歌谣运动”是其一翼)时曾经说过,“五•四”运动对现代中国最重要的贡献就是提出了“几个根本的见解”,其中包括“我们”对“他们”的态度问题。胡适认为,“我们”对“他们”的态度就属于他所说的几个根本的见解之一,而“我们”对“他们”的态度,说穿了就是要解决“我们”和“他们”之间的关系问题:“我们”——知识分子,“他们”——民众,二者之间的关系。胡适说,不能永远只是“我们”是“我们”、“他们”是“他们”,而是要“我们”也是“他们”,“他们”也是“我们”,“我们”和“他们”成为一体。换句话说,“我们”不能再把“他们”当作“我们”的外人,而是要把“他们”视为和“我们”一样的自己人。用马丁•布伯的话说就是,“我们”和“他们”的关系不应再是:“我(主体)和他(客体)”的关系,而应该是“我(主体)与你(主体)”的关系。
胡适的思想中隐含着一种深刻的原罪意识,即知识分子对自己从本阶级的父辈那里继承的曾经对民众所犯下的过错,以及向民众赎罪的浪漫主义愿望。美国学者洪长泰对此有深入的研究(洪长泰《到民间去》)。中国现代民间文学-民俗学的先驱者就是秉承着这种赎罪意识开创了中国现代民间文学-民俗学学科,这是我们这个民族自古以来还不曾有过的一种崭新的、陌生的精神素质,她就像启示一般降临到我们这个学科的那批先驱者身上,这是我们的民族之幸,值得我们珍视和继承。而且,因着这原罪意识和赎罪愿望也就实现了民间文学-民俗学西学东渐的过程中的一次重要的学术思想的转换,这是一种纯粹形式化的学科意向方式的转换,是中国民间文学-民俗学对世界民间文学-民俗学的重要贡献,是中国民间文学-民俗学的骄傲。
这就是说,尽管胡适的“我们”和“他们”的关系是负载着具体的时代内容的(在胡适那里,具体的内容之一就是“我们”与“他们”共同使用的白话文,在白话文的旗帜下,我们与他们是一体的),但是,如果我们暂时“悬置”这些具体的内容,“我们”和“他们”的关系就只剩下纯粹的“主体间”的形式关系。从纯粹形式的角度看,民间文学-民俗学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无非就是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无论在当年的德国还是在现代的中国,民间文学-民俗学在其起源处,如果抛开了民族国家和民主社会等具体的内容诉求,我们就可以用主体之间交互关系来重新表述学科的基本问题,而纯粹形式的民间文学-民俗学学科的基本问题正是我们通过对学科思想的反省或反思而先天地即不是经验地意识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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