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少数民族文学史中的有关问题
“大跃进”使我们的党和国家陷入了误区。但历史地看,“大跃进”时代也给我们留下了某些丰厚的历史遗产。少数民族文学史的写作就是这份遗产中的一颗硕果。
1958年7月17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召集来京参加“全国民间文学工作者大会”的各自治区及有少数民族聚居的省的部分代表和北京有关单位,座谈并决定编写少数民族文学史,向建国10周年献礼,进而在各少数民族文学史(或文学概况)的基础上,编著包括少数民族文学在内的多卷本《中国文学史》。同年中宣部下发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工作座谈会纪要》。1958年,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提出编选各地歌谣选、各地民间故事选和民间叙事长诗选,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提出编写少数民族文学史,这些由中宣部批准实施的计划,俗称“三选一史”。
编写多民族的中国文学史的构想,是由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提出来的。何其芳是首倡者。他说过:“直到现在为止,所有的中国文学史都实际不过是中国汉语文学史,不过是汉族文学再加上一部分少数民族作家用汉语写出的文学的历史。”[31] 参与这个构想的,还有文学研究所各民族文学组的贾芝和毛星。中共中央宣传部的文件规定,这项工作由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负责。这项计划被“文革”打断了。“文革”后,1983年3月7日中宣部批复,由新成立的少数民族文学所继续接手此项工作。《纪要》中规定的第一批民族文学史或文学概况是: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朝鲜族、哈萨克族、锡伯族、白族、傣族、纳西族。接受编写任务的省区,展开了有组织的民族文学(主要是口头文学)的调查采录和整理工作。到1959年建国10周年时,已经有10种少数民族文学史和14种文学概况出版。1961年3月26日—4月17日,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在京召开少数民族文学史讨论会,选择《蒙古族文学简史》、《白族文学史》和《苗族文学史》三部文学史作为讨论的重点,就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中的一些原则性问题进行学术研讨。[32] 会议的最后一天,由所长何其芳作大会发言,作会议的总结。他在发言中,就文学史写作中提出的若干民间文学问题发表的意见,成为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民间文学的若干理论问题所作的最集中、最完整的一次论述。
(一)关于口头文学作品的断代问题。由于许多少数民族都没有书面文学传世,只有今人记录和整理的口头文学,因此,撰写文学史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分期问题,而分期解决之后,还有一个更困难的问题——作品的断代的问题。这是民间文学研究者遇到的一个新问题。何其芳说,他在读《白族文学史》的时候,觉得它的材料是丰富的,对于很多材料的处理也是妥当的,但对某些作品的断代却有一些疑问。如梁山伯祝英台的故事在白族人民中也很流传,并且产生了以这个故事为题材的长诗。《白族文学史》把这些作品划入南诏及大理国时代,理由是估计在南诏时代梁祝故事已经或者开始传入白族。他说,编写者有三点根据,但他感到理由不足。他说:
梁山伯祝英台的故事在汉族中的确是很早就流传的。徐树丕《识小录》卷三说,南北朝的梁元帝萧绎所著《金楼子》中就载有这个故事。但查现在还存在的从《永乐大典》辑录出来的《金楼子》残本,不见有这样的记载,徐树丕的话就无法证实。徐树丕是明末清初的人,他当时是见到《金楼子》是全书还是根据别的书的转引,甚至他的话是否可靠,我们都无法断定。我们如果谨慎一些,是不能根据他这句话来推断梁祝故事的流行的朝代的。现存的较早而又可靠的根据是南宋张津等人撰的《乾道四明图经》卷二和元代袁桷等人所撰的《四明志》卷七都提到的唐代《十道四蕃志》中关于梁祝故事的记载。根据这个记载,断定梁祝故事在唐初已经在汉族某些地区流行,是无可怀疑的。也有记载说梁山伯生于晋穆帝时(见蒋瑞藻《小说枝谈》所录《餐樱庑漫笔》中所引的宋人作的梁山伯庙记),但这当是传说,不一定可靠。而且传说里面说什么人物是什么时候的人,和这个传说产生在什么时候,也是两回事。至于那个白族调中的祝英台的祭文所说的朝代和年月,更是虚构之虚构,怎么能够根据它来推断这个故事的发生和发展的时间呢?那个祭文中所说的‘大周定王’远在春秋时代,和传说的梁山伯祝英台是东晋时人又大相矛盾。这种时代和年月显然是荒唐无稽之谈,是完全不能用来作为考定梁祝故事的发生和发展的问题的材料的。梁祝故事在汉族中广泛流行以后,自然有传入白族地区的可能。但故事传入以后,要在白族中广泛流行,以至产生以它为题材的长篇民间诗歌,恐怕又还需要一些时间。要断定白族文学史中的梁祝故事诗产生的时间,不能单从这个故事什么时候传入白族着眼,更重要的是必须考察这些作品本身,从它们的内容、语言、形式、风格等等看它们到底像是什么时代的产物。我没有读到这些作品的全文,很难在这方面发表意见。但从《白族文学史》中所引的一些片段看来,并不像是很古的作品。所以把白族文学中的梁祝故事诗划在南诏及大理国时代,似乎是根据不足的。”[33]
口头文学的断代是一个普遍而又困难的问题。写文学史的人,不能想当然,也不能根据似是而非的材料,就草率地作出结论。白族文学中的梁祝故事诗的时代问题,就是编写少数民族文学史中在断代问题上的一个很典型的例子。何其芳对这个个案的解剖,既对编写者提高学术水平有益,也对提高民间文学的学科意识大有裨益。
与断代问题有关,少数民族文学史讨论会主办单位发给与会者每人一份题为《苏联学者关于编写民间文学史的意见》的参阅材料。材料显示,断代问题,也是当时苏联学者们遇到的一个棘手问题。他们当年正在编写多卷本的《俄罗斯民间文学创作》,在第1卷的编者前言里就说:故事、仪式歌、谜语等,由于“没有包含一定历史事件的直接或间接的反映”,所以不能确凿无误地确定作品的年代。只是根据“历史事件的反映”来判断是有困难的,甚至会是错误的,因为民间文学作品虽然“奇特地伴随着历史”,但是并不等于是历史的例证和插图。[34] 我们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作品中能够显示出“历史事件的反映”固然很好,但大量的作品是没有这种“历史事件的反映”的,尤其是那些幻想性较强的民间故事。
何其芳提出多民族中国文学史的设想40年后,张炯、邓绍基、樊骏主编的十卷本《中华文学通史》(华艺出版社1997年),已经把各少数民族的文学融入中国文学史的不同时代之中。但张炯的《导言》并没有触及何其芳当年所谈的那些问题是怎样解决的。但何其芳的夙愿毕竟已经实现了。中国有了第一本多民族的中国文学通史!此外,祁连休、程蔷又另行主编多卷本的《中华民间文学史》,作为简本的一卷本也已于1999年出版。
(二)何其芳还强调指出,写作文学史时,在民间文学材料的处理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不能把自己的论断建筑在推测上。《白族文学史》在《南诏及大理国时代的白族文学发展概况》一节中说:“在目前搜集到的材料中,南诏时代的白族民歌尚未发现,但可以肯定,这时期白族民歌一定是很丰富的。”他对这种建筑在推测之词上的断语表示了异议。他说:“这种估计的根据是唐代樊绰的《蛮书》和《新唐书·南蛮传》中的三条材料。但这些材料也并不是都能作这样的解释的。比如材料之一是《蛮书》记载了当时洱海附近地区的商人的一首歌谣。怎样能从这样的材料就得出当时白族民歌很丰富的结论呢?这就不能不把论断建筑在一些推测之词上了:那个商人‘很可能就是在那里经商的白族人’,因此这首歌谣‘亦可能是白族歌谣’,而且‘估计这首歌谣原来可能是用白话唱的,《蛮书》所记可能是翻译出来的’等等。以这些‘可能’为基础,书上就作出了这样的论断:‘由此可见,南诏时代的白族民歌是发达的。’但这些‘可能’究竟不过是可能。即使这些‘可能’都估计对了,也不过证明当时白族有民歌,怎么能根据一首民歌就判断当时民歌很丰富呢?”[35]在民间文学材料的使用上,考证有时是需要的,离开扎实的考证轻率地推衍出某种结论,不是科学的态度。强调这一点,在今天依然具有现实意义。
何其芳批评了下面的这种倾向:三部文学史的有些地方,把民间文学作品中思想内容有矛盾、宣扬封建思想意识、表现因果报应或者有其他消极思想的部分,断定为是经过了过去的统治阶级的篡改。针对这种情况,他说:“我觉得判断作品的什么部分经过了篡改,这是应该十分慎重的。这种判断必须有可靠的根据。比如文字记载的根据,或者原先的作品还存在,可以和后来的作品对照,等等。不能仅仅因为作品中有消极的思想内容,不能代表人民,就断定是经过了过去的统治阶级的篡改。因为这些消极思想内容也可能是受到了过去的统治阶级思想的影响,或者是反映了过去的人民的落后思想。如果轻易断定为经过了篡改,甚至按照我们的想法把这些部分加以删改增减,结果就反而把可靠的材料变为不可靠了,我们根据这些不可靠的材料写出的文学史也就并非信史了。有了充分而可靠的材料,我们在处理、解释和运用材料的时候还要有严格的科学精神,不可牵强附会,不可断章取义,不可随意引申,不可选取对自己的主观想法有利的部分而抹杀不利的部分,不可使我们的解释和判断经不起别人查对原来的材料,不可把结论建立在仅仅是可能的基础之上。”[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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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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