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传播研究及其意义
无论神话作品的采集,还是神话学的研究,传播研究都是十分重要的。我们知道,民间文学的基本特征,是它的创作和流传上的口头性、集体性、变异性。神话传播研究,就是研究神话伴随口头性、集体性、变异性而发生的传播过程和规律。这就要求我们:
首先,要把神话的传播当作一个运动过程来看待。当代流行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大众传播”学说,是以研究新闻传播方式及其功利目的为内容的。这种学说,将大众传播过程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传播的线性模式,即将传播过程确定为以传播者为起点,经过媒介,以受传者为终点的单向、直线运动;一类是新型控制论模式,这种模式的核心是在传播过程中建立‘反馈系统’,即不仅要求传播者把信息单句传递给受传者,而且要把受传者的反映通过这种途径接受回来,”①严格说来,神话的传播和新闻的大众传播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如新闻传播的传播源、媒介、受传播及产生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而且它的传播大都借助于现代化传播工具(媒介),如电话、电报、广播、报纸、电视、电影等等。传播过程无论是单向直线传播和信息的发送与收回,都是自觉进行的。内容虽受传播者的过滤(选择),但不会产生种种变异。神话的传播则不同,它是以语言作为媒介,口耳相传。传播过程不仅跨越时间和空间界限,而且在内容上,不断丰富,产生变异,所以神话在传播过程中,虽也有单向直线的传播,但交叉传播在神话传播中是常见的现象。
神话传播属于大众传播范畴,但和新闻传播相比,它具有自发性和渗透性的特征。即通过自发的形式向四外传播,通过渗透的形式,互相借鉴,并牢牢扎下根来,形成一个很大范围的稳固的文化圈。所以神话的传播研究,首先要注意神话在某一民族和地区的传播类型。即它是单向直线传播,还是交错辐射传播。注意它和周围其他民族的神话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如新疆哈萨克族中流传的《迦萨甘创世》①神话,就其内容来看,产生于哈萨克族信奉原始宗教——萨满信仰时期。在中国北方,信奉萨满的民族如满、蒙古、达斡尔、鄂伦春、鄂温克、赫哲等民族,都有自己的神话,但内容均与哈萨克神话不同。就是在其他一些少数民族中,也没有和哈萨克族《迦萨甘创世》内容相似的神话。可见《迦萨甘创世》的传播还只是局限于哈萨克民族之中。又如云南梁河地区流传的阿昌族神话《遮帕麻与遮米麻》,属于开辟神话,它和云南其他民族的开辟神话,在内容上明显不同,它也可能只是在阿昌族中单向传播。而有些神话就不是这样,如洪水神话,在中国许多民族中均有传播,在情节上也大致相同。特别是其中以葫芦瓜为中心情节的兄妹结婚繁衍人类的故事,可在各洪水神话中找到。因此,少数民族神话的传播研究,必须把某一民族的神话置入整个少数民族神话的宏观体系中去考察,并运用比较研究方法,区别它们的异同,以找出其传播演变的规律来。
其次,在少数民族神话传播研究中,可将传播过程区别为几个部分。
1、传播者研究。神话产生于人类社会生产水平和认识水平十分低下的原始公社时期。我们今天所听到的来自各民族民众口传心授的神话,在漫长的传播过程不知经历了多少次变化。在神话传播中,传播者的影响和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因为任何一个神话的传播者,他们既是传统神话的继承者,又是加工创作者。从中国少数民族神话的传播来看,除各民族民众集体的传承之外,民间歌手,故事讲述家和宗教巫师起了巨大作用。《苗族古歌》流传在黔东南台江、施秉、凯里、剑河、丹寨等广大苗族地区。见于《苗族古歌》一书的民间歌手,就有李普奶、娥奶、宝文老、张讲博等三十多位。苗族古老的神话就是靠他们传承下来的。这些歌手是怎样演唱的,经历如何?他们和前辈歌手有什么样的师承关系?演唱上有什么特点?对苗族古歌有哪些丰富和发展?听众的反映如何?这些都是神话传播研究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少数民族中还有不少神话,特别是《创世纪》一类神话,是由原始宗教巫师传承的。象纳西族的“东巴”、彝族的“贝玛”、“朵觋”、阿昌族的“活袍”等等。这些传播者所演唱和讲述的神话,伴随着严肃的仪式,带有很浓厚的原始宗教意识,对神话研究十分重要。
总之,对传播者的研究,可以使我们多侧面地了解中国少数民族神话的源流和演变规律,加深我们对具体作品的认识和理解。
2、传播内容研究。中国少数民族神话资料是极其丰富的。内容包罗万象。因此,对神话内容的分析与研究,是传播研究一个重要步骤。不同的研究者,可以用不同的方法。从中国少数民族神话的传播来看,可从语言表现形式和题材分类两方面入手。中国阿尔泰语系、汉藏语系和南岛语系诸民族的神话,各自具有不同特色,可作为专门分析。韵文形式与散文形式的神话,可作对比研究。从题材方面,可将中国少数民族族神话分为宇宙开辟、人类起源、万物起源、民族族源四大类。每类下又可分为若干小类。如万物起源神话包括的范围就很广。山川河流、日月星辰、风雨雷电、物种起源、技术发明以及生产、生活习俗的起源,都是通过神话幻想,加以奇妙解释的。此外还可进行神话类型的比较研究。如对盘古型、女娲型、羿射日型、洪水型神话等,形成各类神话的专题性研究。
少数民族神话的分类,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特别是流传有《创世纪》的民族中,出现各自的神话体系。它将开辟神话,人类起源等类神话有机地熔炼在一起,有时有关文化史的内容也夹进神话之中。所以一部完整的《创世纪》很难将其简单地归入哪一类。有些神话保存了产生时代的原始面貌,分类也很困难。还有些神话向传说过渡,与地方风物发生了密切联系等等。这都要求神话传播内容的研究,要根据我国各民族神话传播的实际,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手段。
3、传播渠道研究。中国少数民族神话的传播,大多数情况下是交叉进行的。以盘古神话为例,它的文献年代约是公元三世纪。那时中原地区的汉族已进入封建社会。当时流传在长沙一带“武溪蛮”民族中的这一神话,被吴国人徐整采录下来。它在中国神话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是《盘古》神话的历史年代要比文献年代长久得多。从其反映的内容看,它无疑是人类童年时期对宇宙形成的蒙昧认识。《盘古》神话最早产生于“武溪蛮民族中,后来由于各民族文化的不断交流,它才由武溪地区向四外传播,而且产生了许多变异。现在不仅汉族地区有《盘古》神话流传,在少数民族地区,如广西的瑶族、壮族,贵州的苗族、布依族,云南的白族,彝族中,也有《盘古》或“盘古型”神话流传。《盘古》神话的传播面如此之广,说明它不同时产生于许多民族的神话,而是在各民族文化交流中,互相借鉴和影响的结果。又如瑶族的《盘瓠》神话,是民族推源神话,它的产生地原也在长沙一带,后来随着民族的迁徙,传播到广东、广西、福建、浙江等地,在苗族、仡佬族、瑶族和畲族中传承下来。对《盘瓠》神话传播渠道的研究,不仅可以使我们看到民族迁徙的情况,同时也使我们认识到瑶、畲两族在历史上的源渊关系。
由于各民族在它的早期,生产力的发展是十分缓慢的,加之处于边疆地区,交通不便,神话的传播常被局限于很狭小的范围之内。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交通设施的开辟,神话传播从时间到空间缩小了距离。各民族神话的交流也就大大加强,神话的传播研究就在于理清各民族神话的发展脉络。
4、受传者研究。某一民族的神话在其民族中流传,经久不衰,不是没有原因的,其中受传者的作用不可忽视。各民族神话的传播都有一定的渠道。宗教祭祀,节庆集会,婚礼、丧葬仪式等环境,是神话传播的理想场所。在这些场合,宗教巫师作为神的代言人,讲唱本民族系根谱;民间歌手通过神话讲唱,叙述本民族起源和宇宙万物起源的神话都可获得大批的观众——受传者。受传者在接受神话传播时,不是消极、被动的。当神话被作为本民族的根谱讲述时,由于民族心理的作用,受传者的思想情绪大部是十分稳定的,很容易为神话的内容所吸引和感染。而且在受传者中,那些记忆、表达能力很强的人,他有可能变为新的神话的传播者。
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心理,但这并不决定每个受传者对神话传播的反映是一样的。作为单一的受传者,由于各人的生活阅历、民族文化知识,接受民族文化传统影响和个人审美情趣的不同,对所传神话的理解也就不同。当所传神话与自己的兴趣、观点信仰一致时,受传者是很容易对所传神话引起强烈反响,肯定它的价值,有时还会自觉地传给第二个人。他于是变成传播者了。不同民族,不同年龄、姓别,不同宗教信仰和心理素质决定受传者对神话传播的选择性接受、选择性理解和选择性记忆。这些都是受传者研究中必须加以注意的。
传播者研究、传播内容研究、传播渠道研究和受传者研究,构成神话传播研究的主要内容。神话的传播研究是为了更加准确地认识神话产生、发展、演变规律;解决神话学研究中的难题;提高神话学研究水平。正确认识处理神话传播研究与整个神话学研究的关系,不仅可以获得大量的准确的神话作品与科学的背景资料,而且可以使神话学研究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原载《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8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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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从田野到书斋——陶立璠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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