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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注】1998年暑假,巴莫就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设计中的西南史诗研究及其问题取向,在北京西下庄曾同钟老有过数次长谈,先生对南北史诗传统作了较为系统的阐发,对中国史诗学的建构也有一些前瞻性的意见[1]。以下内容根据录音整理,北方史诗部分从略;南方史诗部分有删节。
钟老:关于中国南北史诗传统的探讨,我觉得是不是有一些问题需要从理论上进行探讨和总结。比如,南北方各民族的文化有共通的一面;但是呢,也有差异的一面。那共通到什么程度,差异到什么程度,这个很具体。所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能差异很大,比如讲,《格萨尔》的“神授”、“神授”歌唱者的演唱能力、歌唱内容等,在你们彝族那里就没有。因此我就想到了,史诗文本的固定性能到什么程度的问题?比如讲,景颇族的史诗《勒包斋娃》,它的固定性恐怕就与演唱者有关。南斯拉夫的情况,我不好讲,我不太熟悉它那个背景。而在内蒙,史诗的传统一直沿传到今天,时间上比较靠后,文化也与景颇族的不一样。景颇族的文化层次是比较早的。因为在那里,还是作为宗教文学的一部分,还是祭司里面唱的。这种史诗演唱传统就不一定同蒙古族史诗这种史诗已经带有大量的后期的娱乐性,文学性因此得以加强。至于演唱者个人的加减,当然哪,你不能说景颇族那种神话性史诗完全没有动,那是不可能的,但即兴发挥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这种差异必须要注意到。
巴莫:先生您强调的是“差异性比较”吧?由于南北方各民族的文化背景和语言系统截然不同,不存在现成的可比性对应概念,若以类同相比为原则,也就是“平行比较”有时确实显得非常牵强。就像我们用西方英雄史诗的某种理念来附会南方某个民族貌似相同的英雄史诗,或者径直以北方英雄史诗的模式来衡量西南史诗的英雄传统,只会模糊我们的视界,使中国史诗类型的丰富性贫乏化。
钟老:是这样的。比较研究有多种多样的方法,芬兰学派的影响很大。但中国南北史诗比较的前提条件又有其特殊性。芬兰学派使用的是历史地理方法,注重事实联系、传播路线和影响。然而在比较南北史诗传统时,历史提供的线索是有限的,事实上的联系或不存在,或很晚才出现。因此,南北史诗传统研究的当务之急不是类同性的比较,而是在理论上对各民族独特的史诗传统作出阐释,这必须要联系到差异。北方史诗研究要联系到南方史诗。南斯拉夫史诗可能与蒙古史诗有共通点,但与景颇族史诗或彝族史诗就完全不一样。因为现在西方学者研究东方史诗,并不以我们的本土传统为主,而是印度─欧罗巴语系的史诗。他们也研究了藏族和蒙古族史诗,但不一定要研究景颇族。当然,景颇族是我随便举的一个例子,要在理论上深化的时候,这些问题要注意到。
巴莫:影响研究方面,前人也做了一些工作。比如,普米族英雄史诗《支萨·甲布》取材于古老的英雄复仇故事,作品显然有藏族史诗《格萨尔王传》的印迹,特别是降妖一节相似处较多。再如,傣族英雄史诗《兰嘎西贺》直接取材于印度史诗《罗摩衍那》。但这样的比较研究除了揭示影响来源的历史走向之外,仅仅停留于寻找事实联系,这显然是不够的。如果没有一个文化的、思辨的框架来支持比较,只求近似,或是认为一切都相通,这样的比较不大有效,也难以让人信服。
钟老:南北史诗传统的差异性比较更重要,具有另一种旨趣,其价值不是历史的,而是文化的。每一民族的史诗都有其特殊性,我们在理论层面上的探讨应该是一些普遍性的问题,但这些问题的根基是特殊的。所以不能泛泛地谈类同,谈影响,而是谈某个民族、某个具体文本,某种特殊的传统。差异性比较的原则,应建立在解释这种特殊的传统之上,使阐释的结果开放,使之成为一种更具普遍性的阐释。我们对南方史诗进行梳理,但要有问题意识和问题取向,使研究对象进入被质疑的问题状态,而这些问题是开放的,对它们的阐释才具有普遍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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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族艺术》200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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