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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可以看出,这种强调人兽之别的观点,与人类起源于猴的神话观念之间,有了很大的差异。猿猴抢婚故事的产生,则正是这两种观念共同作用的结果。
这类故事所讲述的,虽然还是人兽婚配的内容,但是,与起源神话中对于作为人祖的猴的认同和赞誉性叙述不同,故事中的猴是以“异类”的面目出现,是一种遭人嫌恶或使人感到恐惧的形象。我们看到,故事的事件是在人类已经处于正常生活秩序的情况下发生的:几乎在所有猿猴抢婚故事作品的开头,都讲到了姑娘捣米(推碾子)或淘米的活动,这一活动以及故事中都提到的“村”、“家”或“门”等,都可以看作是人们处在基本安定的农耕社会的象征。它表明,人通过自己创造的文化和社会生活环境,已经与动物有了明显的区分,人兽分开的状态已基本形成。猴则是对这种状态的破坏者。它来自人生活环境以外的世界。这个“外部世界”,对人而言是一个陌生的、遥远的(难以发现的)和充满危险的世界,它同人所生活的“内部世界”的温暖、亲切和安全,形成了明显的对立。[16]而两个世界的分立及人与兽在各自的世界安分守己,也正是人兽分开的宇宙秩序的一个重要标志。故事中的猴不仅闯入了不属于自己的内部世界,而且迫使内部世界的人来到外部世界,这本身就是对人所确立的秩序的一种扰乱,它与人的婚媾行为,则更是严重破坏了这一秩序。这样,作为“破坏者”和来自外部世界的“异类”,猴在故事中表现为一种反面的形象,便是自然而然的结果了。
这种“异类”,在一些后起的传奇故事中,甚至进一步变成了祸害人类的“妖异”。例如六朝志怪小说《异苑》中的《徐寂之》讲道:徐寂之野行,遇一女子,遂相好数年。寂之日渐枯瘦。后其弟助之,发现女子实为一母猴所变,乃杀之,寂之病方渐愈。[17]
不过,猿猴抢婚故事中被抢的姑娘在被家人找到时,她在猴穴的生活似乎还比较平静、安心;对姑娘与猴婚配这一事实,姑娘及其家人,也似乎并未表现出过多的歧视或嫌弃——而这种态度往往是后世对待类似情况时常有的。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在猿猴抢婚故事中,后世的伦理道德观念尚未完全左右故事的思想,而早期的动物崇拜观念还保持着较深的影响,正因为这样,人们才会表现出对人兽婚配事件“见怪不怪”的态度。
这类故事的结局,大都是人兽婚配的行为被人们加以中止,被抢夺的姑娘重新回到内部世界;不甘心于此的猴则遭到了人的惩治,被迫返回属于它自己的世界。于是,人所确立的宇宙秩序在人们维护下,再次恢复了正常状态。由此可见,故事在体现远古时代人类生活与观念之影子的同时,尤其主要的,似乎还在表达同告别不久的“蒙昧”生活状态的彻底决裂,和对已经确立的自然秩序与社会秩序的进一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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