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民俗学能做什么:找寻地方性知识的当下意义
人与自然的关系如今已成为当前最为活跃的公众议题之一,尽管如此,它并不是一个新问题。通过以上论述可以发现,哲学与人类学早已就此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已经完成了从人类中心主义到生态整体主义,从环境决定论到民族生态学的转变。而作为一门现代学科的民俗学,以什么样的姿态介入到该问题的讨论中,并就此能够做出什么样的贡献?是接下来我们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
1994年乌丙安提出生态民俗的概念,认为生态民俗是与食物链有关的民俗文化,并利用这一概念工具分析了中国北方的农耕文化[②]。有关生态民俗的主张,在新版的《中国民俗学》中得到进一步深化,他在原有的经济民俗部分新增了“自然生态民俗”一章,并在再版说明中特别声明,由此可见对于生态民俗的重视[③]。这是中国民俗学界最早对生态问题做出的关注与回应。乌丙安并没有停留在生态民俗学的提出与分类上,他逐渐意识到生态民俗研究的学科价值。乌丙安认为,民俗学已经积累了大量有关各民族人与自然、人与动植物关系的资料,这些民俗资料及其原生态的民俗不仅与生态学密切相关,而且对于认识民众的宇宙观念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据此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生态民俗学的学科设想[④]。不过,这还只是一个设想。将这一学科设想变为现实的,是江帆的《生态民俗学》。有关该部著作的评论,将在下一问题中具体阐述,这里想说明的它对其他学科的借鉴意义。也就是,在哲学、人类学与其他学科纷纷卷入其中的讨论中,民俗学如何能够提供一个独特的学科视角?
《生态民俗学》通过翔实的资料陈述了这样一个道理:地方性知识具有当下意义。地方性知识的概念由吉尔茨(Clifford Geertz)提出,它产生于二战以后全球化与地方性冲突,以及对殖民意识进行批判的后现代性语境当中。《在地方性知识:从比较的观点看事实和法律》一文中,吉尔茨将地方性知识模糊地定义为“事情发生经过自有地方特性,并与当事人对事物之想象能力相联系”[⑤]。自地方性知识的概念产生以来,一直作为一个不言自明的术语而存在。最近,拉弗勒斯(H. Raffles)重新探讨了该问题,他更倾向于将地方性知识理解为一种亲密关系,凭借这种亲密关系人们相互了解并了解自然[⑥]。从民俗学角度来看,地方性知识就是那些民间传统知识,即针对自然环境、生态资源而建立起来的专属性认识和应用体系[⑦]。许多年来地方性知识一直充当着被忽略、抛弃的角色,或者站在现代化的对立面。当人们开始发现并且意识到工业社会并不能创造一个环境友好型的社会,科学技术又是一把双刃剑时,民间社会中的地方性知识才逐渐从普遍意义的科学技术中显现出来。而对于地方性知识的强调与重视,正是民俗学学科的根本关怀所在。民俗学是一门研究民众知识的学科,地方性知识恰好在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搭建了一个沟通的平台,使得民俗学者与民众在此基础上可以共同构建文本的意义。民俗学的研究对象在民间,民俗学有眼光向下的视角,民俗学者与民众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合作关系,这些就是民俗学学科对环境问题研究可能做出的贡献。需要指出的是,在世界迷惑于具有普适意义的科学能够解决人类的一切问题时,民俗学就已经从事于地方性知识的探讨了,只不过它没有把研究对象贴上地方性知识的标签。
民俗学一直致力于挖掘,穿越了历史传承下来的地方性知识在民间社会中的价值。那些地方性知识为民众在新旧知识之间建立联系,进而为认识和预见外部世界提供了凭藉。民俗学同时也提醒人们注意,地方性知识联结了过去、现在与未来,因而在解决社会发展模式、环境等当代问题中更具有现实意义,这是科学技术无法替代的。实践也证明,地方性知识在环境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而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关注[⑧]。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文章来源:民间文化青年论坛( 2006-6-21 10:22 ) 【本文责编:CFNEdito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