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当“传统”沦为“风俗”:草药灵力的去神圣化与道德分歧的出现
自1993年起,乳源县政府陆续引导瑶族人口从山地向平地迁移,该工程优先照顾缺田地、水源和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人,而迁移点散布于乳源县的乳城镇(即乳源县城)、桂头镇、一六镇及韶关市重阳镇等城镇,极大地改变了乳源瑶族的分布格局。一些瑶族人在迁移点缺少田地,他们或外出打工,或留在移居地自谋生计。
近三十年,越来越多的瑶族移民以采药、贩药、行医作为主业。起初,乳源县城专职瑶医药者并不多;2015年,开门营业的瑶医药诊所仅有二十家左右,街边另有一些瑶族人摆地摊贩药;近年,县城内瑶族移民日渐增多,大街小巷已随处可见瑶医药的招牌,瑶医药诊所和贩药档口(即商铺)至少有五十间。另外,有不少瑶族移民并无“做生意”的档口,但以采药为生,他们大部分是老年人,无力从事重体力劳动,也无专业技能进厂工作。这些医药从业者的顾客,主要是邻近地区的民众,还包括一些外地的药材收购商和病人。
随着瑶医药的商品化与市场化,关乎草药灵力之信仰与实践的“传统”逐渐衰落。2020年,广东省中医药大会召开,号召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2021年,为了扶持发展特色中草药(瑶药)产业,乳源县政府尝试推进瑶族医药与旅游融合发展,在“乳源特色农旅小镇”营造了“瑶医瑶药文化街”,鼓励中(瑶)医药相关从业人员和商家入驻营业,从此正式开启了“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模式”,开创了“瑶医瑶药放心消费、诚信经营的新格局”。与此同时,县政府开设了为期9个月的“乳源传统医学(瑶医瑶药)确有专长人员培训班”,旨在提升学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鼓励他们参与相关考核并取得专业执业医师资格。2022年2月19至20日,笔者参加了培训班学习,与老师、学员相熟后,向在班的39位学员发放了调查问卷。37位学员提交了问卷,其中,瑶族学员28人,汉族学员9人。兹将瑶族学员关乎草药灵力的信仰与实践情况统计如下:
1、用药来源:16人自采全部草药,12人自采大部分草药并购买小部分草药。
2、献祭情况:10人一直放“买药钱”;15人以前放“买药钱”,但现在不放;3人从不放“买药钱”。
3、不献祭是否会影响草药的疗效:3人认为肯定会,14人认为可能会,8人认为不会,3人不确定。
4、采药方式:23人总是采一部分留一部分(从部分学员的备注来看,他们选择此项并非指采一棵药时采一部分留一部分,而是指“采大的留小的”),5人有时采一部分留一部分。
5、找药难度:1人觉得找几乎所有药都不难,7人觉得找小部分药更难,7人觉得找大部分药更难,12人觉得找所有药都难,1人不清楚。
6、采药范围:1人仅在乳源县城采药;6人仅在原瑶族聚居镇必背镇、东坪镇或游溪镇采药;7人在县内其他乡镇采药;13人在县内各乡镇采药,其中6人还去其他县市的乡镇采药;1人不清楚。
7、种药情况:11人未种药;16人种药(通常是少量种植),其中,12人种了难找的药,5人种了常用的药,6人种了急需的药;1人不清楚。
尽管培训班学员的情况并非当地所有瑶医药从业者的总体情况,但我们可以从中窥见正在发生的变化:乳源瑶人不再全然信奉关乎草药灵力的献祭礼仪和采之有节的“规矩”,找药难度也随之增大,故而部分人不得不购买他人所采之药,种药者大多倾向于种植难找的药。该统计结果提醒我们,近年来,乳源境内草药的多样性和再生能力趋于减弱,而以采药、贩药、行医谋生的瑶族民众不得不付出更多的劳动才能维持与以往同等的收益;如果这种趋势未能扭转,瑶医药从业者现有的生产生活将难以为继,瑶医药产业发展也将不可持续。
耐人寻味的是,在瑶族医药专业化和商品化的情境下,相关从业者通常不再将以往关乎草药灵力的信仰与实践称作“传统”(或“规矩”),而是以“风俗”一词代称,旨在消解草药灵力的神圣性,合理化现有的某些不合乎“传统”及其道德的医药实践。他们所谓的“风俗”有别于“传统”:“传统”(或“规矩”)暗示了指引人们行动的信念和道德,并要求社会成员担当传统的守护者;“风俗”则缺失特定的信念和道德,被用来意指一时一地之遗风或习惯,从而欠缺社会约束力。那么,在草药灵力去神圣化之后,他们如何合理化某些不合乎“传统”及其道德的行动?在评判自身行动或他人行动的过程中是否出现道德分歧?
(一)草药的去神圣化:“我信我的经验”
当前,对于不少瑶族医药从业者而言,采药时放“买药钱”和“采一点留一点”的礼仪只是“风俗”,违背风俗的做法不一定会或肯定不会影响草药的效力。确切地说,他们并不确信或完全不相信草药是有“魂”的生命,转而信赖自己的用药“经验”,因此草药的灵力未必与采药的方式有关,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药本身的物理性质与功效。
邓伟珍和邓良平皆为培训班的80后学员,自幼在老家必背镇随父亲、师父邓敬万采药习医,采药时会献米,且采一点留一点;后来分别迁往韶关市区和乳源县城“瑶医瑶药文化街”,于2018年、2021年在移居地开设了各自的瑶医药诊所。
当笔者提及采药的献祭礼仪时,邓伟珍将其称为“风俗”,并指明“现在没什么人讲究这些了”。她自从离开父亲、独立行医以后,回瑶山采药时就不献米了,还常常用手机软件识别草药的汉语名称与功效,总结出“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经验:粤北地区气候湿润,风湿类病痛较为常见,山中生长的药约七成具有除湿的功能。不过,她认为自己应该坚守“采一点留一点”的传统:“我们这种是祖传的,传统的,拿来配药,就不用采那么多。我们不是像人家采去卖。卖的话,药量会很大。”由于现在很多人以“抢药”而非“留药”为主,她就常去别人不知道的地方采药,不采完,留着它生长。然而,她发现去那些地方采药的人也开始变多了,找药就变得越来越难了。
邓良平现在采药一般不献米,但谨遵师父的教诲,保持每年春天第一次采药时带米、献米的“习惯”。他指出:对瑶族来说,米很珍贵。他给米就是表示“尊重那个药”,是为了“感谢青山出好药,医汉族,汉族好,医瑶族,瑶族好”,希望药不会败掉,能够再长更多,因而他采药时一般都会采一些留一些。可是,在他看来,瑶药之所以“厉害”,主要源于祖祖辈辈积累下来的“经验”:不同的药有不同的功能,“打药”可以打散瘀血,“风药”可以祛走“风气”(即风湿),“生肌药”可以让身上腐烂的地方生出嫩肉,“接筋药”可以让断掉的筋头自动接回去。
在县城沿江中路一带,有七家联排的瑶药店铺。这些店铺狭小,店内的隔层板、货架乃至门口都堆满了草药,与瑶医药诊所的面貌大相径庭。它们的经营者大多是年纪比较大的人,最初摆地摊卖药,2016年政府明令禁止“摆街”以后,就开始租店卖药,经营成本骤然增高。赵妹满和赵天武就是其中两家店的店主。
赵妹满是东坪镇人,2001年与丈夫迁往乳源县城卖药,后来亲戚带亲戚,三姐妹都出来各自开店卖药。每逢天晴,她老公一大早就会骑着摩托车去很远的地方四处找药;直至傍晚才能回到档口。倘若卸货时无人帮忙,他连同满载草药的摩托车恐怕就要一起摔倒。赵妹满告诉笔者:“以前,我们采一棵药就给一点米、两分钱。现在,我们搞药来卖,差不多天天都去搞,一天都要采几十种药,就给不了米,也给不了钱。我们都不够钱。遇到小棵的药比较多,还可以留一点,有些留不住。太多人做这一行了,都是大批大批搞,我们不搞,人家后面去也会搞完。好多东西都是一大棵,挖出来了,就要带回去,不带回去就浪费了!”于是,在她看来,采药时不给“买药钱”、不留药的做法,不但不会影响药的效力,而且符合当下搞药、换钱、谋生活的现实。
70岁的赵天武与老婆曾在东坪镇种田种地,2003年迁出瑶山就开始靠着一些祖传妙方和药书卖药生活。他喜欢钻研药书、亲尝草药,相信自己的用药“经验”,而不认同关乎草药灵力的传统,故将采药时放“买药钱”的献祭礼仪称作风俗:“按照以前的‘风俗’,有人叫我放米、放钱,我就放。没人叫我放,我就不放,很少放。其实,我不给一分钱,拿回去的药都能治好人家那种病。我信我的经验,但是有些东西,我不可能完全信了。它(药)本身就是有效的东西。有些骨头断掉的人,找我接骨,叫我们放(买药钱),我们就放一点,放几毛钱也没什么。”这样,只有在病人有所讲究、叮嘱的情况下,他才有必要依循“风俗”来满足病人的心理需求;在其他情况下,他觉得按“风俗”行事则毫无意义。另外,他并不认为采药灭种的做法会影响药效,但极力反对某些人的这类短视行为:“不留它(药)的种,你以后就没有(药)了,你下一代就没有(药)了。就算它再抵钱(值钱),我都要留它,让它在那里生,在那里长,不能全部搞完。”他强调,做这一行要懂医,懂药性,采太多放久了,药效就降低了,反而浪费药,搞掉了“药命”。
至此,我们不难发现,在草药灵力去神圣化后,瑶族医药从业者通过强调自己的“经验”,合理化自身不合乎“传统”及其道德的行为,但他们在评判自身或他人采药方式的过程中出现了道德分歧:就献祭的“风俗”或“习惯”而言,或认为其可有可无,与道德无涉;或认为其意在呈现采药人对自然的尊敬之情,有助于维系人与自然之间的道德;或认为其不牵涉人与自然之间的道德,但在病人信奉它的情况下牵涉人际道德。就“采一点留一点”的“风俗”而言,或认为其与道德无关;或认为其关乎人与自然之间的道德,还关乎当代人与未来世代之间的道德。这些道德分歧意味着,即便关乎草药灵力的“传统”有所衰落,人与自然之间的道德也并未全然消弭,甚至在特定的情境下与医患道德、跨世代道德关联起来。
(二)医患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药”
自瑶族移民开设瑶医药诊所和贩药档口以来,“找药医人”不再是不计报酬的行为,而是面向病人的专职服务;由于草药并非“礼物”,病人就需要根据“瑶医”的定价,即时购买作为“商品”的医药服务,无须在病愈后如同拜谢“师父”那样以礼回赠“瑶医”。
在新的社会情境下,一些瑶人以“风俗”指称关乎草药灵力的人际“传统”及其道德,这同样意味着草药灵力之神圣性的丧失。据称,“现在留在老家的老人还保持着那种‘风俗’,如果你在外面开诊所或者开档口,一手交钱一手交药,那种‘风俗’就没必要了”。如此,一旦瑶人脱离原生环境,特定“风俗”就成为多余的礼节。这里的“风俗”一词向我们暗示:纵然草药从神圣的“礼物”转变为世俗的“商品”,医患关系从混融彼此情感的“礼物”交换关系转变为“商品”的交易关系,草药也仍然因其自身的物理属性而具有疗疾的效力。
那么,在草药灵力去神圣化后,瑶族医药从业者如何合理化某些不合乎“传统”及其人际道德的行动?在评判自身行动或他人行动的过程中是否出现道德分歧?
邓伟珍平时基本上在诊所“开门做生意”,很少上门行医。她指出,以前在山里靠种田吃饭,现在在外面“店租要钱,吃喝都要钱”,因此也不可能只赚一个人的钱,上门为一个人服务;以前,山里交通不便,病人出行艰难,就需要师父上门,但现在交通便利,只有在病人腿脚骨折的情况下,她才有必要上门诊疗。
邓良平认为,做医药这一行,不能只“讲钱”,要“讲医德”。他提起跟师父学药的往事,师父收徒不“讲钱”而“讲人品”,徒弟就要“讲良心”,过年就包红包、送鸡肉或鸭肉给师父。医人医病也要“讲良心”。他说:“有些病明明不能治,你就不要去管它,也不要骗病人。你就叫他去医院。”
在沿江中路一带,赵妹满在档口以卖药为主,一部分药按扎卖,一部分论斤卖。平时,收到韶关、乳源美容店的批量订购信息就去送药,接到外地的订单就去寄药。公婆二人经常忙碌不停,粗糙的双手沾满药汁的痕迹。赵妹满强调,病人买药就应该给钱,就算家人病了,也要给采药的人两毛钱。她向笔者透露了自己的焦虑:他们除了租店,还在附近租了两间没水没电的老房子囤药材,有时就会面临入不敷出的状况。
赵天武多次遭遇店铺满期时房东提价的情况,无奈只能在这条街的店铺间搬来搬去。他说,“草药太土了,跟制药厂生产的药相比,卖不上价,赚不了多少钱。一天天地算,卖不回开店的租金”。尽管如此,赵天武并不愿意收受病人的“还礼”。他认为,他开店卖药,不是直接去病人家里治病,而且已经收了病人给的“买药钱”,所以多次嘱咐某些病人不必按照“风俗”每年送礼;如果他收礼,就是贪财,对自己的后代不好。
如此,在草药灵力去神圣化后,瑶族医药从业者通过重申经营成本和生活处境,合理化自身“以药换钱”的生计方式。不过,部分从业者并未将“钱”视作唯一的目标,而是主张坚守自己内心的道德准则:在病人出行不便时,应当上门行医;不应当为了钱财而行骗,或者收受病人额外赠送的礼金。也就是说,在这些从业者的心目中,即使自身的境况艰难,也不能将其作为牺牲他人利益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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