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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文章主要回顾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通过之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其会员国在国际文化政策领域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开的主要行动,从物质遗产向非物质遗产的认识论转换,到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概念、保护范围和过程性理念的讨论,最终达成一项国际准则性文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出台前后几近六十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1946—1981年:早期步骤;1982—2000年:从"墨西哥城文化政策会议"到《我们的创造多样性》报告;2000年以后及《公约》的起草。在以上时段性回溯中,文章以国际社会保护活态遗产的里程碑事件为主线,重点介绍有关文化财产、人类遗产、文化、文化遗产以及物质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概念的辩论、定义及使用,同时通过对比文化领域的多项公约及其相关性和互异性,为读者了解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立法进程及其基线行动和运作方式勾画出一幅简明扼要的政策路线图。——译者
关键词:人类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多样性;文化类公约;国际法
基金资助: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口头传统研究中心自主课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其政策研究”(项目编号:ICH202001/OTRC-IEL)的延伸性成果。
DOI:10.16814/j.cnki.1008-7214.2022.01.01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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