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从鲍辛格到实践民俗学
其实,鲍辛格知道,真正的“理论”应该是“方法上严谨的理论”,而要做到“方法上严谨”,就需要达到逻辑上的自洽性、道理上的彻底性和真正的普遍性。这是理论本身应该具有的客观规定性,与我们处在什么时代或什么环境无关,也与我们站在什么立场、信奉什么流派无涉。
从世界范围来看,对理论的轻视甚至敌视使民俗学尝了甜头,也吃了苦头。在民俗学初兴时期,各个国家的民俗学者大多以实用的、片面的和各取所需的方式从浪漫主义思想源头中抽出民族主义、特殊主义和地方主义的养料来促成民俗学的形成,提升民俗学在各个民族国家中的学科地位。尽管这样的做法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行之有效,也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在全球化时代,这些理解的肤浅性、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暴露出来,也使民俗学遭遇了一波又一波的学科危机。鲍辛格的理论张力启示我们:民俗学的理论研究必须摆脱工具化理论观,必须获得独立性和纯粹性,至少需要返回学科的理性源头,重构德国浪漫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关系以及二者在民俗学中的思想地位,重新开启它们在未来可能产生的学科影响。这至少有两个层面:一是德国浪漫主义思想中并非只有民族主义、特殊主义和地方主义的内涵,而是也包含着浓厚的自由主义思想成分;二是民俗学的思想渊源除了浪漫主义之外,还有启蒙主义和自由主义。因此,我们需要在新的综合基础上重新出发,继续把民俗学的理论基础夯实筑牢。我们一方面需要认真地向鲍辛格以及德国民俗学学习,另一方面又需要克服其理论上的不彻底性。实际上,在鲍辛格《技术世界中的民间文化》中译本出版之前,高丙中、吕微、户晓辉、丁阳华、韩雷、邵卉芳等民俗学者已经从胡塞尔哲学立场来理解“生活世界”概念。所以,如果以鲍辛格中译本的出版为界线,实践民俗学大体上经历了一个二级跳:首先从胡塞尔立场“跳到”鲍辛格的立场,然后从胡塞尔和鲍辛格的认识范式“跳到”康德的实践范式。这种内在转变既出于现代学科的学理要求,也基于中国现实的客观需要。
从现代学科的学理要求来说,民俗学要想成为一门现代学科,就需要在研究理念、学科观念上进入现代,而进入现代的重要标志就是让民俗学接受现代价值观的洗礼和检验。正如吕微所指出的那样,“民俗学要成为一门现代学科,首先要考虑的不是和相邻学科比如人类学有什么区别,而是要检验一下自己是不是一门现代学科,现代学科是有自己的标准的,这个标准并不是由学科对象所决定的,而是由学科观念所决定的。现代学科所要解决的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人的自由的问题,人要成为一个现代人,一个自由的人,一个自由的人有自己自由的权利和义务,所有的人文学科、社会科学都应该以此为问学目标和问题意识,否则就不能自诩是现代学科。这里可以套用康德关于形而上学的哥白尼革命的假定:现实学科之为现代学科,不是先验的学科观念必须依照经验的学科对象(拯救对象),而是经验的学科对象必须依照先验的学科观念(拯救观念)”。要达到这个目的,仅仅像鲍辛格那样在认识范式上“拯救观念”还不够,还须从胡塞尔的认识范式转向康德的实践范式。一方面,只有从实践立场才能“在理论上为民俗学把过去、现在与未来贯通起来”并且“把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完整时间意识建立起来”,才能为民俗打开未来的维度,为日常生活敞开希望的大门;另一方面,借助于康德实践哲学能够从学理上明确区分知识启蒙与实践启蒙的不同,并且从自由和实践法则的先验立场来理解知识启蒙与实践启蒙的途径差异以及实践启蒙对知识启蒙的优先性,进而明确实践民俗学所谓实践启蒙的重心是观念启蒙,观念启蒙的核心是现代价值观启蒙,而现代价值观启蒙的核心是对每个人的自由意识和自由能力的启蒙。也就是说,实践民俗学的核心目的并非知识启蒙,而是实践启蒙,即促进民众在日常生活中觉识、实践并实现自己的自由、权利和尊严。我们没有忘记鲍辛格为民俗学道出的学科目的:“根本的目标的确是启蒙,是深入到细节的启蒙。”(第81页)只不过鲍辛格所谓日常生活的启蒙更多的是知识启蒙,而在中国,除了知识启蒙之外,更需要现代精神启蒙和现代价值观启蒙,而这两种启蒙都是实践启蒙,其核心在于对自由的觉识和正当使用,这是人的现代化和学科的现代化得以实现的最重要标志。所以,实践民俗学要在日常生活中进行现代价值观启蒙,由感性的启蒙达致理性的启蒙。鲍辛格说:“我们的全部努力,在于将不引人注意的事物和关联变得可见,这就是一种陌生化”(第204-205页),但实践民俗学不能仅仅关注“不引人注意的事物和关联”,而是需要通过“不引人注意的事物和关联”来以小见大,反思我们面临的社会问题之所以产生的根本前提。
从现实的客观需要来看,在尚未充分进入现代的社会和已经进入现代的社会中研究民俗和日常生活,其前提条件、出发点与目标都有很大的不同,但遗憾的是,多数学者都忽视了这种根本差异。也就是说,如果民众选择的权利已经得到基本的制度保障和法治保障,那么,民俗学者就无须讨论民众选择权利的正当性和平等性,也不必为这些权利寻求统一的理据和普遍的标准,而只需考虑权利的多元性和差异性。但是,当民众自由表演的权利尚未得到确立和保障之时,如果仅仅简单地以经验认识的方式使用“语境”概念,就很难有效地认识当下现实语境中的民俗学问题。这样就会让表演在理性实践意义上的先验语境变成“房间里的大象”,并且让我们对这类根本问题视而不见。因此,在一个物质上看起来很现代、而在精神上却缺乏现代常识与价值公识的社会里,民俗学的首要任务并非拾遗补阙式的知识启蒙,而是进行推动社会走向理性并进入现代的实践启蒙,首先确立民俗实践、日常生活实践和学科实践能够正常进行所需要的理性条件,而不是仅仅停留于并且满足于描述现实中各种各样的经验现象。具体而言,“实践民俗学的学术目的、学科理想,就应该努力去促进事实上的权利,而不是仅仅满足于呈现权力的事实,尽管呈现权力的同时也就是在揭露权力”。这时候,民俗学的当务之急就是把民众和学科引入权利的时代,推进日常生活的实践启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现,“在公共生活中真正落实平等、自由、民主的现代文明价值”。
要达到这样的目的,首先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在观念上进行极其艰难的自我启蒙和相互启蒙。正如日本近代启蒙思想家福泽谕吉(1835-1901)所说,“文明有两个方面,即外在的事物和内在的精神。外在的文明易取,内在的文明难求。谋求一国的文明,应该先攻其难而后取其易,随着攻取难者的程度,仔细估量其深浅,然后适当地采取易者以适应其深浅的程度。假如把次序颠倒过来,在未得到难者之前先取其易,不但不起作用,往往反而有害”。文明的内在精神固然最难求得,却是我们进入现代所无法绕开的必修课,因为只有经过现代文明内在精神的主动熏陶和深刻启蒙,我们才能成为现代人,学科才能成为现代学科。现代社会最根本的性质和特征就在于现代文明的内在精神成为全社会已经普及和牢固树立起来而且无须争辩的公识,成为体现在社会制度和个人行为准则中的最高价值和最高目的。在这方面,鲍辛格不仅给了我们有益的理论启迪,而且让我们更加深入地反思到内部的理论问题和外部的现实问题。如果说实践民俗学是促进中国民俗学理性化和现代化的一种努力和尝试,那么,鲍辛格在许多方面就是实践民俗学的学术前辈和精神同道,因为实践民俗学在一定意义上恰恰是在沿着鲍辛格的方向继续思考,把对民俗学浪漫主义原罪的认识从批判学术与意识形态的外在牵连,推进到批判学科对经验实证范式和实践理性范式的内在误用,进而从一般实践与理性实践的逻辑区分上论证学科的方法论范式,通过从人类理性整体中演绎地推论出来的民俗学方法论划分来表明,“民俗学是一门理性的科学”。只有让学科的未来与日常生活的未来变成同一个未来,只有把学科的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以及文化的现代化统一起来,中国民俗学才能真正成为一门现代学科。
(本文刊载于《民俗研究》2022年第3期,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