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研究
随着近年“三区三州”“精准扶贫”等国家战略的逐步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乡村振兴、文旅融合与传统工艺振兴成为该战略的重要实现路径,在此过程中,作为地方重要文化资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与地方发展需求相互借力。
(一)区域文化生态的空间性保护
地理空间与文化空间共同构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场域,学界曾先后提出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过程性保护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与理念。值得注意的是,这三种理念均指向了文化生态空间的重要性,因此文化生态空间建设成为近年来学界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重要议题之一。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我国自2007年开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整体保护而制定的重要措施,十余年来一直处于不断探索发展的过程中,成为区域文化、经济保护与发展的路径延伸。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再次强调了完善区域性整体保护制度对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重要性,陈华文对此进行了深入解读,并指出该制度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林继富探讨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推动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价值,同时从“空间认知”“空间生产”“空间赋能”三个层面对文化生态保护的空间问题展开递进式研究,进一步强调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乡村振兴之间的整体关系及其联动机制。赵尔文达对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相关理论和研究进行了分析。周洁梳理了文化生态学的理论脉络及其在生态博物馆、非遗社区、文化生态保护区中的实践,讨论了产城人文融合视角下文化生态保护体系的理论、实践与机制。此外,部分学者围绕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展开了探讨。傅安平关注了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绩效评估体系问题,提出了绩效评估的必要性、原则、评估主体以及具体指标内容。张志颖讨论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目标、建设成效与现存问题。楚国帅讨论了我国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多重“身份属性”及其未来建设。黄仲山讨论了城市文化生态视野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脉络、保护理念与保护策略。樊永强以社火民俗体育的文化生态变迁为例,分析并提出了社火文化生态发展的共生路径。杨一从文化生态学视角讨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路径,倡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面对变迁时应主动进行自我调适和自我革新。韩顺法、卢松、文冬妮、常媛媛、李亚娟、张新友、应奎、张红梅、鄢慧丽等学者从多学科视角讨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其影响因素。
除了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对地理文化生态展开的整体保护方式之外,社会流动性的增加与传播技术的发展等因素促使文化生态的范畴发生外延,文化生态的保护不再限于地理空间概念。高小康认为社群(文化传承群体)、媒介(文化传播媒介)与场景(文化生态环境)是影响非遗价值活化的要素和非遗传承的生态根据,也是构成历史认同的记忆载体,并进一步提出,非遗保护的学理研究应当从记忆和心灵层面关注非遗的史学研究,即建构一种新的文化生态史。阎彬、王立峰立足文化认同的目标,提出重建集体记忆、赋予符号象征、营造共享生态等发展路径。此外,王明月、马知遥还提出了一种区别于“区域性空间”的“离散性空间形态”观点。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机制与路径研究
1.基于公约框架下的保护理念研究
自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简称“公约”)以来,国内外陆续制定、完善了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政策法规,其中的核心术语与理念被学界反复探讨。“社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主体之一被《公约》提出,近年来成为研究热点,吕微从概念的学术使用角度针对《公约》与《伦理原则》中有关社区、群体和个人的表述逻辑进行了民俗学反思,提出应避免社区主义对普遍人权的压制。孟凡行认为尽管非遗持有者是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第一群体,但其行使权力的能力十分有限,应由相关利益方共同推动非遗保护的生态性建设。张玲对201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小手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可持续发展》进行了中文译介,从包容性社会发展、环境可持续性、包容性经济发展、和平与安全四个方面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指导。王薇则梳理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内涵在相关文件中的拓展,建议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重新认识、调整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与政策。黄永林、刘文颖阐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空间”的自然与社会双重属性及其特征。安学斌讨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有的人本属性、实践属性、历史属性、文明属性、非物质属性、社会属性及其共生、共振的关系。
随着非遗保护工作经验的丰富与学理性探讨的深化,不断有学者对政策文件展开深度研究与阐释,拓展相关理念。唐璐璐对《公约》进行释义,认为公约实施需要克服全球性、地区性、全球在地化的问题以及国际规则与地方实践之间的差异性。张计云追溯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遗产保护领域的组织机构、主要职能与工作历程,为深入理解相关文件宗旨提供了参考。
2021年《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发布之后,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展开解读。萧放从完善调查记录体系、代表性项目制度、代表性传承人制度三个方面出发,强调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是新时代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关键。彭兆荣基于《意见》中提出的“加强分类保护”措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形制进行了论述,指出分类形制的确立取决于不同分类机构的特殊目标和目的,而非任何单一学科可以独立完成。宋俊华进一步探讨了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制度在观念、操作、利用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其完善空间的必要性。
2.非遗保护的机制与路径探索
如何活态传承、活化利用仍然是学界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的热点话题。萧放、王辉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当代生活的路径可从民众个体与公共生活两个方面进行探讨,一方面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教育的全过程和民众的审美生活,另一方面切合当代社会生产形态,重构地方精英权威体系与民众生活伦理关系。章莉莉、刁秋宇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生态建设概念,建议将其视为一个文化生命体来思考其发展规律。
增强区域文化认同是文化生态空间建构的重要目标之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季中扬、高鹏程从文化自觉、文化需求、文化记忆等方面讨论了文化认同的建构策略,指出生发于民的地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作为建构区域文化认同的有效资源,但也应避免和警惕本土意识在此过程中的排他所导致的“文化自闭症”。杨程认为通过抑制某些地区的社会发展和现代需求来维持非遗的原生环境有违非遗产生的“初衷”,提高非遗对当下生存环境的适应能力才是其活态存续的关键。王媛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认同问题研究:基于中国经验分析》一书中,从文化认同的视角系统阐释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存续的内在机制与发展路径。郑土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沉思录》一书,从古村落、民间文学、信仰民俗等角度呈现了日常生活中的民俗场景、集体记忆及其保护实践反思。
近年来,人类学视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成果逐渐增多。彭兆荣从人类学视角讨论了文化遗产“地方性”回归所面对的全球发展“同质性”与遗产保护“异质性”之间的矛盾困境。周星、黄洁对国内外人类学家参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成果进行了较为系统全面的梳理与述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类学研究提供了参考。王海龙阐述了人类学思想在北美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过程中的指导作用。
此外,部分学者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体及保护制度展开了多角度的探讨与反思。黄瑶、王薇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中的人权因素对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功用与机制创新展开系统梳理,对于深度理解、反思现行的传承人保护机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桂榕、袁廷认为,遗产社会实践存在诸多问题,应赋予非遗“活”在当下的现实合法性,建立相关主体的合作制衡机制,鼓励面向未来的遗产心态和创造性。何研通过分析江永女书传承人制度认为,地方民众对于传承人的认可标准可作为政府认定、考核代表性传承人的参考指标。杨民康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群体性的传承与建构行为过程中包含了“传承、建构、创新”的分段呈现与对应关系,并且融入了官方、学界、民间的“共谋”与学者的主体参与意识。宋俊华讨论了非遗保护的主体间性关系及其行动逻辑。姚慧进一步讨论了遗产项目如何重塑社区的主体性及其主体间性,构建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存续力的共识体系。刘鑫、苏俊杰认为非遗相关工作能否用动态理念真实反映项目本身的实际情况十分重要,政府“全能式”角色和非遗以传承主体为核心的理念之间存在冲突。
还有学者关注到了市场与资本对传承人的影响。王历指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业化过程中,其主体既是作为非遗保护公法行为的非遗“传承者”,又是作为私权载体的非遗“实践者”的角色,同时还应注意到社群来源本质对非遗传承、实践者行动的限制和调整。邢海燕、谭雪一认为,民族文化资源的资本转化可提高民族文化资源持有者的社会地位,并对其传承活动产生影响,其主体能动性也会不同程度地影响资本的相互转化。王燕仓、黄璟针对传承人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创新的智力成果提出了“分类施策、共合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德国学者德明礼、马科丽讨论了如何以多种方式促使文化实践者参与市场的改革与发展,并在非遗制度保护下实现自我经营。希腊学者Karampampas Panas介绍了希腊财政紧缩政策背景下的国家政策与非遗市场化之间的复杂关系。
其他方面,宋俊华、白雪筱总结了2020年11月举办的“新时代非遗保护与学科发展论坛”上的与会学者发言,普遍认为新时代非遗保护研究的路向包括推动非遗保护基础理论研究与非遗学科建设、加强非遗保护与国家战略关系研究、加强非遗保护创新研究三个方面。徐雅雯对国际文化遗产管理与研究的范式、趋势及展望进行了梳理,指出了文化遗产管理话语权的东移现象。高丙中讨论了“封建迷信”到“文化遗产”的转变趋势,同时对迷信的合法性与未来性问题进行了界定。谭萌从文化财产视角指出当代传统文化变迁经历了从异化到复归的迂回路径,其变迁逻辑在于传统文化与生活主体的关系之中。周文、肖蓼从地方高校图书馆视角讨论了欠发达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参与地区非遗协同保护机制建设的路径。
(三)乡村振兴与文旅融合背景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
自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及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正式合并挂牌以来,乡村振兴和文旅融合成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活化与价值转化的重要契机。通过中国知网以“乡村振兴”与“非遗”或“文旅融合”与“非遗”为主题组合检索发现,自2018年以来相关研究成果数量增幅十分明显。
1.非遗保护与利用助推乡村振兴
萧放、霍雯以贵州羊蹬艺术合作社的实践为个案,认为参与式艺术乡建达到了激发村民主体意识、促进村民艺术认同、契合乡村振兴发展路径的效果。郑丽虹以“看见大山”校地合作项目来反思“设计扶贫”的话语权力,创新性地提出并创建了“乡土设计”主客体融合的循环发展模式,对“后设计扶贫”工作的展开具有启示价值。毛巧晖注意到新型民俗节日对于地域文化空间的超越,依附于民俗节日的仪式展演将传统民俗时间与现代社会秩序相互契合有利于村落共同体的凝铸,从而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谭志满以“撒叶儿嗬”为例,指出其保护实践中的三大转变,即传承空间从家庭到社区,传承模式从个人自发参与转变为传承基地组织的系统培训与展演,以及非遗传承人的角色实现从制度性安排向富有情怀的新乡贤身份的转变。谭萌从重塑乡村公共生活的角度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之间存在彼此互动、上下联动的耦合机制。王瑞光倡导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充分融入乡村文化建设中,完善乡村文化运行机制,促进非遗元素与乡村文化形态的融合。薛诗怡、朱强强调了云南地区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对于促进边疆经济文化繁荣及其区域稳定发展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李斯颖针对非遗的“双创”传承与发展,认为可采用多产业合作的模式,突破被动“保护”与“传承”模式。张俊福以河州花儿在城镇化进程中的保护传承为例,提出认清其“水土不服”的现状、修复重建文化生态场和非遗产业转化三个路径。李宁、聂洪涛认为,当下非遗文创产业开发面临授权主体模糊、传统文化价值被篡改与歪曲、文创产品被侵权等困境,并借鉴美法等国相关法律保护经验提出对策。
文旅融合是促进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之一,但资本的介入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村落生态空间的可持续发展来说无疑是一把双刃剑。苑利、顾军从“功”与“过”两个方面讨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所引发的正、负面影响。萧放、周茜茜以传统节日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对象,提出实现文化资源向旅游资源转化需注意传承与开发均衡的原则。李毓、孙九霞以个案研究的方式探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性、公共性与区域文化展演、文旅融合之间的联系。张涵、孙九霞以西江千户苗寨景区通过静态的文化符号和动态的微观展演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再生产的个案,提出这种文化再生产的过程实际上是一种文化资源向经济资源的转化过程。苏俊杰提出了中国文化遗产旅游中七组利益相关者的价值构建过程和“真实性互动”关系,强调了各个利益相关方的“人”在文旅融合发展中的视角、作用及需求。此外,谢镕键筛选、梳理了国内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旅游的相关成果,将其归纳为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可持续发展、开发模式、具体开发对策、资源评价、空间结构、旅游扶贫、社区参与等八个热点。田雷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融合的动力机制在于产业发展、市场需求和技术升级三个方面。刘中华、焦基鹏运用场景理论,探索上海文化记忆机构在“非遗+旅游”中协同发展的新路径。赵崇华、刘云秀认为,非遗在与文化产业结合过程中出现了内卷现象,造成非遗诸多桎梏的形成。
2.传统工艺振兴推动精准扶贫
随着2015年国家首次将“振兴传统工艺”纳入“十三五”规划,2017年文化部等联合印发《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以传统工艺为主题的研究成果逐年攀升,其作为助力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热点之一。
方李莉十分关注当代手工艺复兴与社会转型的问题,她在《手工艺与当代中国生活方式的重塑》一文中,从传统中国的文化基因与哲学观的视角思考当代手工艺复兴实践,通过对课题团队在全国11个手工艺复兴田野点的调研样本展开整体分析发现,当代手工艺发展的变迁主要表现为从出售产品到出售“文化”、从“产品再生产”到“文化空间再生产”的过渡,精英艺术家与民间艺人的互动合作为构建“生态中国”提供了可能。潘鲁生从内生动能的角度提出,传统工艺的振兴价值在于其适用性的当代转换,要培育新兴文化产业与工匠精神,推动传统工艺回归当代生活。吕品田基于多年非遗保护工作实践,在文集中将民俗、民间美术、工艺美术等非遗内涵与中国社会、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之间的关系、发展、未来等并行展开思考。彭牧在文集中总结了过去十几年中关于手工艺当代传承和发展的理论思考与保护实践,以生产性保护这一概念为核心展开理论思辨和实践反思。姚莉、田兆元以侗族刺绣为个案,认为在市场化的过程中,应该从需求和认同的角度观照非遗的适用价值。牟晓林指出了传统手工艺因其高文化附加值而具有高端化发展的优势,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周阳指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本化转向,强调秦淮灯彩的可持续发展需使其回归日常生活,实现社会记忆的传递。杨颖兮、陈秀梅认为“共识性创新”作为一种话语实践,可以有效消除非遗创新实践中可能存在的误解和分歧。周毓华、谢越通过对昌都市卡若区的连续调查,总结分析其传统手工艺保护工作的成效,针对商业化开发对传统技艺的反噬等问题提出了对策。
正是由于以传统手工艺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可价值化的特性,其在近年来成为偏远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但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旦与市场经济捆绑发展,往往会与保护传承的发展理念相悖,这也是政府与学界长期思考、争论的问题。主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可持续发展”教席的意大利学者Bortolotto Chiara面对不同遗产理性带来的规范难题,认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允许商业化但不能过度商业化”的原则反映了管理传统文化的不同组织之间的张力和脆弱平衡,是对专有知识产权制度与遗产管理制度之间的调和。
此外,章莉莉、梁正海、韦秀玉、郭寅曼等学者分别从产品设计、生态观及体验中心建设等方面探讨了传统工艺的创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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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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