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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连山]从神话学立场论夏朝的存在
  作者:陈连山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21-09-14 | 点击数:8804
 

 摘   要:神话就是古人心目中的历史。远古的神话和后世的历史叙事在社会功能上是一致的,都是用神圣叙事来证明当时的社会生活与制度。所以,我们不能根据神话情节的虚构性来否定神话所要证明的社会现实的真实性。在此,神圣叙事一词同时涵盖神话和历史两个概念,通过分析有关鲧、禹和启的神圣叙事的社会功能,来证明作为第一个世袭王朝的夏朝是真实的存在。同时对学界关于古史研究的证据学原则进行讨论。

关键词:神圣叙事;神话;历史;夏朝;证据学原则


  由于文字在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中出现时间较晚,文献记录的历史更晚,所以,研究人类文明起源和早期历史事实存在很大困难。这一困难在华夏文明起源和上古史研究中表现得更加突出。历史学界和考古学界对于夏朝是否存在争论了多年,迄今尚未得出最后的结论。神话是远古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可以通过研究神话来探索远古文明起源和人类早期历史。但因为神话中存在大量超自然内容,而且与实际历史事件缺乏直接关系,所以中国神话学基本没有参与夏朝是否存在的讨论。神话学家叶舒宪先生通过研究玉石崇拜而参与中华文明起源研究,也受到一些质疑。那么,神话学能不能研究夏朝是否存在,以何种方式参与该问题的研究,就成为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首先讨论神话学参与历史研究的合理性,以求在合理基础上从神话学的角度来研究夏朝是否存在的问题。其次,讨论相关的方法论和证据学原则。

  一  神话学参与历史研究的合理性

  现代人在神话和历史(历史叙事)这两个概念之间建立了对立关系。神话被视为古人想像虚构的故事,而历史则被视为对过去事实的记录。虽然我们很难证明历史叙事就是过去发生的事实,至少在理论上历史“应该”如此。按照这种观念,神话和历史一假一真,彼此对立。中国现代历史学中的疑古学派所做的工作就是把古史中的神话全部剔除出去。因此,神话学家参与古史研究、参与到中华文明历史起源研究是一个看似有点荒唐的事情。

  但是,神话和历史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并非一直如此对立。十八世纪的意大利学者维柯在《新科学》中考察西方文学史上诗人们笔下的神话故事其实是作为历史加以叙述的:“从这里可以看出最初的神话故事都是历史这一事实的最鲜明的证据。”“一切古代世俗历史都起源于神话故事。”这就是说,在远古时代,神话与历史是交织在一起的。而揆诸中国历史,我们古代根本没有神话的概念。今天被我们称之为神话的那些叙事都被包含在古人的历史叙述之中。在古人那里,神话是真实发生在远古时代的事情,或者说神话就是他们对于历史的叙述。因为他们对待这些叙事很严肃,很虔诚,所以,神话学界称之为神圣叙事。鉴于古人心目中的神话与历史是一体的,为了便于理解古人的神话历史观念,我暂时悬置今日学术界所使用的神话概念与历史概念之间的区分,扩大“神圣叙事”概念,让“神圣叙事”概念同时囊括神话和历史。在本文中,神圣叙事既可以是神话叙事,也可以是具有神圣性质的历史叙事。有了神圣叙事这个概念,我们就不会割裂原本是神话与历史混合体的古典文献了。

  古人心目中的这些神圣叙事在情节上,当然不会符合我们今天的历史概念,在现代人眼中算不上信史。但是,古人对于神圣叙事的态度和这些神圣叙事实际发挥的社会功能——证明现实社会生活与制度的合理性,使这些神圣叙事具备了某种真实性质。正如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所说:

  “神话在原始文化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功能:它表达、增强并理顺了信仰;它捍卫并加强了道德观念;它保证了仪式的效用并且提供引导人的实践准则。因此,神话是人类文明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不是聊以消遣的故事,而是积极努力的力量;它不是理性解释或艺术幻想,而是原始信仰与道德的实用宪章。”

  现代法国人类学家、神话学家列维-斯特劳斯在《神话与意义》中也说:

  “我绝非不相信:在我们自己的社会中,历史已经取代了神话,并发挥着同样的功能。对于没有文字、没有史料的社会而言,神话的目的在于使未来尽可能地保持与过去和现在相同的样态(当然,百分之百的相同是不可能的)……”

  列维-斯特劳斯这段话的意思是:无文字社会中的神话叙事和现代社会的历史叙事发挥着同样的功能,就是让过去、现在和未来之间尽可能地保持一致。换言之,神话叙事和历史叙事都是为当时的现实进行合法性证明的,以保证该现实一直存续下去。

  我认为:神话表面情节可能是虚构的,但是它的社会功能不可能是虚构的,否则神话就丧失了得以产生的可能性和继续存在的必要性。神话是为了给社会生活和社会制度提供合法性、神圣性证明而产生,如果那种社会生活和社会制度不存在,就不可能出现为之进行“证明”的神话。例如,《史记•高祖本纪》记载:汉高祖刘邦是蛟龙附在刘媪身上使之怀孕而生。这个神话的情节当然是虚构的,是为了证明刘邦是真龙天子而“创造”的。但这个神话背后的事实是刘邦称帝,这个神话就是为了证明刘邦称帝的合理性。假如不存在刘邦称帝的事实,怎么可能出现这个神话呢?没有刘邦称帝的事实,当时人以及后来人怎么可能继续传播这个神话呢?蛟龙附体的神话情节是虚构的,但这个神话所要“证明”其合理性的刘邦称帝则是事实——该神话的社会政治功能直接服务着客观事实。由此推论,我们不能用神话情节的虚构性来否定神话所要证明的社会现实的真实性。

  在此基础上,我认为:如果我们通过神话情节的分析得到了它所要证明的对象,那么就可以发现神话叙述背后的真实社会历史。因此,神话学研究历史问题就具有了合理性。本文将基于这一立场,分析关于夏朝的神圣叙事,以回答夏朝是否存在的问题。

  二  夏朝作为中国第一个王朝的神话学证据

  1、鲧和大禹神话的民族归属问题

  每一个民族为了建立本族群的民族认同,通常都会把本民族的祖先神化。殷商民族祖先契和周民族祖先弃都有充满超自然内容的神话。被视为夏民族祖先的鲧和禹身上的神性也很强。契和弃的神话都有直接的文献证据证明分别属于殷商民族和周民族的创造,那么,鲧和禹的神话是不是夏民族的创造呢?

  有一种观点认为:鲧和大禹的神话故事是周代人为了强调夏商周三代一贯而伪造的。我认为这种观点不可信,理由如下:

  先秦时代流传的殷商民族祖先契的神话和周民族祖先弃的神话都是各自创造的。为了方便,先讨论周民族始祖弃的神话。弃的神话见于《诗经•大雅•生民》,无疑是周民族自己的神话,无需赘言。而殷商民族祖先契的神话见于《诗经•商颂》。按照古注,《商颂》各篇都是商朝后裔祭祀或赞美祖先的歌曲,所以《商颂》虽然作于周代,但其中神话却不是周代才出现。其中《玄鸟》云:“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讲的是简狄吞燕卵而生契的神话。而《长发》云:“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也是讲天帝使有娀氏之女简狄生了儿子契而成为商民族祖先。这两条材料可以互证。既然《玄鸟》和《长发》都是商朝后裔的祭祖歌曲,那么,其中关于契的神话一定是这些后裔沿袭商朝一直流传的本民族祖先神话。他们不可能按照“周人的需要”而伪造自己民族的始祖神话。其实,周人也没有改造殷商民族祖先神话的需要。因为周人在灭商之后允许商朝后裔建立宋国以奉祀其祖先,所以,周人也不可能强迫商朝后裔改变原有的祖先神话,否则周人就自相矛盾了。《礼记•乐记》记载:周人在分封殷商后裔于宋国的同时,也分封了夏朝后裔:“武王克殷……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于杞,投殷之后于宋……”根据同样的道理,周人也不可能改造夏人的祖先神话。那么,被视为夏民族祖先的鲧和大禹的神话应该也是夏民族自己的创造,而不是所谓“周人的臆造”。

  有一条材料可以说明商朝人是知道商朝之前的夏王朝的大禹的,仍然是《商颂》中的《长发》:“濬哲维商,长发其祥。洪水茫茫,禹敷下土方。外大国是疆,幅陨既长。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这里的“洪水茫茫,禹敷下土方”的治水神话是被放在商朝祖先神话之前的。显然,商朝后裔承认大禹神话。“外大国”就是夏朝,说明商民族是承认商王朝之前是夏王朝,而大禹与夏王朝相关。所以,大禹神话和夏朝的神圣叙事不可能是周人“发明”的。他们可能有所修改,但不可能完全“臆造”。周人讲述的大禹和夏代的故事是从商朝人那里继承的。由此可知,所谓周人为了强调夏商周三代一贯而伪造夏朝和夏朝起源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美国学者艾兰(Sarah Allan)教授提出了另外一种看法,她推测夏王朝是商代人想像出来的自身的对立面。这是用结构主义方法推论出来的假说。那么,《长发》中的大禹和夏朝起源神话是不是商民族创造的?弃的神话是周民族神化自己民族祖先而创造,契的神话是殷商民族神化自己民族祖先而创造,合乎逻辑的结论应该是夏民族自己创造了大禹神话。殷商民族有什么需要替夏民族去神化他们的祖先大禹?这个假说违背民族起源神话的创作主体是本民族的普遍认识。

  在廓清了上述假说之后,我们再来考察古代文献记录中有关鲧和禹的神圣叙事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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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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