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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壮族“诗文斗智”型传说中的历史记忆
壮、汉文人故事中的“诗文斗智”型传说表现出的文化中心主义倾向存在相同之处,而又存在着一定的区别,有其自己的特点。所谓相同之处,如都是把人群分为不同群体,对我群之外的群体持有偏见或保持戒备心理,都认为我群的智慧高于或优于他群等等。其不同之处在于,一般而言,“文化中心主义是把本民族的文化当作衡量其他民族文化的标准”,汉族文人故事中的“诗文斗智”型传说就是把本民族的文化(吟诗、联对等)当作衡量其他地方(民族)文化的标准的,而在壮族文人故事“诗文斗智”型传说中却是以对对联这种典型的汉族士人文化来作为衡量智慧或才能高低的标准。就此而言,壮族文人故事中的“诗文斗智”型传说表现出的文化中心主义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体现着壮族民众心理与情感的复杂与纠结:一方面是肯定我族文化的优越;一方面则是对汉族文化的接纳与认可(指以对对联这种典型的汉族士人文化作为衡量学问高低的标准)。就这一点来讲,壮族文人故事中的“诗文斗智”型传说中有真实的历史,该类型传说真实地反映了汉族文化在壮族地区的成功传播或与属于边缘文化的壮族文化的成功融合。
我国主流文化在壮族地区的传播从汉代就开始了。汉武帝统一壮族先民地区后,在当地积极推行中原文化,以至出现了治《左传》《春秋》的名家陈钦、陈元、陈坚卿祖孙三人。陈氏家族祖孙三代的经学成就对岭南士子影响很大,后来苍梧郡知名士子申朔、邓盛,南海郡训古名物大家杨孚等都继承了陈氏的经学思想。三国魏晋时期,中原汉人为避战乱纷纷南来,其中一些士人在壮族先民地区积极传播汉文化。刘熙在苍梧等地“客授生徒数百人”;虞翻在岭南十余年,“讲学不倦,门徒常数百人”。陈氏祖孙、刘熙、虞翻等这些较早进入百越地区的汉族文人广收门徒,传道授业,为汉文化在壮族地区的传播作出了重大贡献。
隋令狐熙任桂州总管时,兴办官学,传播汉族文化,改革不良习俗,部分壮族先民“顿革夷风”“渐识皇化”。至唐代,汉族文化与包括壮族先民在内的少数民族文化的融合已经大有成效。史载:“十二月甲寅。帝幸芙蓉园,丙辰校猎少陵,原戊午还宫。从上皇,置酒故汉未央宫。上皇命突厥颉利可汗起舞,又命南蛮酋长冯智戴咏诗,既而笑曰:‘胡越一家,自古未有也。’”可见,俚僚首领中的一些人汉文水平已相当高,已经有即兴吟诗的能力。贞观七年,滕县李尧臣中进士,为俚僚地区的第一个进士;唐昭宗乾宁二年临桂赵观文状元及第,为俚僚地区的第一个状元,这些都标志着俚僚地区对汉文化的吸收、借鉴达到了一定的程度。
北宋时期,贬官广西的忠直之士,如苏东坡、秦少游、黄庭坚等,南宋时期任职广西的范成大、周去非、张孝祥等,都对汉族文化在广西的推广有很大贡献。宋代,统治者提倡儒家学说,以“忠君”作为道德标准,在岭南地区通过办学的方式推广儒家思想,就连地处边远的宜州(今河池地区)也设立了学校,“崇教儒家思想道德”,此后,儒家思想或伦理道德观念“深入溪洞地区”,日渐为包括壮族先民在内的广西各族民众所接受。
明代王守仁推行更加积极、强劲的措施,推进广西少数民族文化与中原汉文化的融合。王守仁在镇压广西少数民族起义的过程中,逐渐意识到仅仅依靠武力不足以平定少数民族的反抗意志。基于此,他提出“破心中贼”的观点,他一方面指挥官军武力镇压各族农民起义,为封建统治者破“山中之贼”;另一方面,又到处设立学院,宣扬其“致良知”“知行合一”的学说。王守仁在广西地区积极建立国家教育体系,普及汉文化教育,以求培养出一个有相当规模的亲和汉文化的、具有汉文书写能力的知识阶层。在王守仁的提倡和推动下,广西地区的书院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这些书院以汉族儒家经典为教材,以学习儒家文化为主要内容,以饱学宿儒作山长,在推广汉文化的过程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明、清两代壮族地区涌现出了大批接受过汉文化教育,精于雕章琢句、吟咏诗文的文人。对这种状况明代旷露在《赤雅》一书中曾做过精辟描述:“予游诸夷中,有摛文而宗淮南者,有称诗而薄少陵者,有黜元、白而诮长吉者,有谈古今而凿凿者。於戏!礼失而求诸野矣。”就旷露所言,在明代,包括壮族在内的广西各少数民族中就已经有了许多熟谙汉文化的文人,他们非常自信地评价杜甫、李白、元稹、李贺等古代诗文名家,对这些诗文名家或褒或贬。他们谈古论今,言之凿凿,给旷露一种汉族文化兴盛于边疆地区(诸野)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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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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