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视界是由日常生活的前科学思维的世界开启的,即阿尔弗雷德·许茨所说的“生活世界”或“常识世界”。许茨认为意义的理解是一种生活世界成员所特有的经验模式,解释者只能作为对直接参与者的理解过程的潜在参与者,解释一种象征性表达的意义,才能使他者的生活世界系统地与自己的生活世界发生关系。
意义不是某些在我们的意识流中显现出来的经验所内在固有的属性,而是我们从目前的“现在”(Now)出发以反思的态度解释我们过去观察到的经验的结果……因此,从主体的角度来看,只有那些在其现实性之外能够被我们回忆起来、而且我们能够对其构成提出质疑的经验,才是有意义的经验……但是……还存在完全没有意义的关于我的自发生活的任何经验吗?我们认为回答是肯定的……所有这些非自觉的自发性形式在发生的时候就得到人们的经验,但是,它们却没有在人们的记忆中留下任何痕迹……它们作为经验是被觉察到的经验,而不是被统觉到的经验。由于它们是来源于环境经验的不稳定、无法分离的经验,所以,我们既不能描绘它们,也不能回忆它们。它们属于本质上实际存在的经验范畴,也就是说,它们仅仅存在于被经验的现实性之中,不能被人们通过反思态度来领会。
对意义的理解,必须返回到自然科学的“课题化”所从出发的“生活世界”这一层次,它是社会科学必须进行研究的社会实在。在这种意义上,社会科学是解释学的,其任务就是协调行动者行为定向的那些意义框架。“社会科学家是一位沟通的使者,将与特定的社会生活环境联系在一起的意义框架介绍给生活在其他环境中的人们。”社会科学的构想(Constructs)是一种二级构想,是“关于社会舞台上的那些演员所构造的构想的构想”。而“社会舞台上的那些演员所构造的构想”才是一级构想,许茨用“常识构想”来指称它。
我们关于这个世界的所有知识(不论是常识方面的知识还是科学思维方面的知识)都包含着各种构想,也就是说,都包含着思维组织的各个层次所特有的一整套抽象,一般化,形式化,理想化。严格说来,根本不存在这些作为纯粹而又简单的事实的事物。所有事实都从一开始即是由我们的心灵活动在普遍的脉络中选择出来的事实。因此,它们总是经过解释的事实。
常识构想建构了一个主体间的日常生活世界,它是所有其他世界的意义基础。
这个日常生活世界从一开始就是意义的宇宙,也就是说,它是一种意义结构(A texture of meaning)。我们若想在其中找到我们的方位,并且与它达成协议,我们就必须解释它。然而,这种意义结构来源于人类行动……并且一直是由人类行动规定的。正是这一点把文化领域与自然领域区别开来了。所有各种文化客体——工具、符号、语言系统、艺术作品、社会制度,等等——都通过它们的起源和意义回过头来指涉以往人类主体的各种活动。因此,我们总是能够意识到我们在传统和习俗中遇到的文化所具有的历史性。
许茨从多个角度描述了这个我们必须与之“达成协议”的常识世界:它首先是一个主体间的世界——“我们作为其他人中的一群人在它之中生活,通过共同的影响和工作与这些人联系在一起,理解其他人并且是其他人理解的客体”;其次,它是一个文化世界,这一方面是因为它是“一个我们必须进行解释的意义框架”,还因为“我们总是意识到它的历史性,我们在传统和习惯性(Habituality)中遇到它”;再次,它是奠基性的世界,是反思活动的意义基础——“每一种反思都只有在重新浮现它那处于这个生活世界中的最初的构造经验的过程中,才能找到它的明证”。这就是说,不管科学家的理论离开常识经验和推理有多远,他们必须最终重返常识经验的某种形式,否则将失去对其研究对象的现实感。
常识世界的意义框架支撑起人们对世界的信念,即五官感觉之外的现实感或实在感(Sense of reality)。现实感不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感觉,因为物质属性中的实在性并不对应于感官,这种属性的难解之处在于,它不能像其他感觉属性那样被感知,所以思维既不能证明,也不能取消这种来自于“第六感官”的现实感。实在(或非实在)感与感官的所有感觉同时发生,但如果没有这种实在感,所有的感觉将不再有“意义”,因此,正是生活世界中经验的意义框架而非客体的本体论结构构成了实在。人与实在的关系是领会和理解的关系。
常识世界是个奠基性的意义世界,它是人的实在感的源头,但这并不是说人的全部实在感都被限定于常识世界中。常识世界只是一种我们必须首先进入的“有限意义域”(Finite provinces of meaning),生活世界中还有别的对我们开放的意义域,后者可能摆脱了日常的关联,并拥有特殊的认知风格,但仍然可以在符号关系中被共享,因而也是实在的。许茨描述了生活世界的“多重实在”(Multiple realities)和意义域,并强调日常生活中的“工作世界”是“我们关于实在的经验原型,其他所有意义域都可以看作是它的变体”。
人的世界经验的语言性,决定了实在只有在被符号化之后才是可理解的,语言保证了人类经验的统一性。各种“有限意义域”在被人们进入之前,就已经被预先符号化了。即便是作为最高实在的“工作世界”,也不能保证我们无须中介地与环境达成协议,它也必须依赖“方言”(Vernacular)这种指涉内群体有关事物和事件的类型化关联系统的匿名知识。同样,常识之外的理论性的意义体系,也都需要语言的同质化才能被占有,并且要与日常语言所隐含的世界观发生关联。比如,在非日常的精神世界,人们必须用隐喻的语言把一种来自现象世界的直观给予抽象的和无表象之物。隐喻能使精神回到感性世界,以便阐明日常语言中语汇和句法无法表达的精神之非感性体验。
许茨对生活世界意义构造的现象学说明,为文化阐释开辟了广阔的想象空间,使解释学具有了一种可能的社会学向度,它启发我们可以采取一种新的思索方向。虽然我们不反对解释的多样性,但要想追求解释的完整性,就必须同时揭示生活世界的意义构造,并由此决定我们是采取“深描”还是轻描的修辞策略。
许茨的常识构想理论,向人们昭示了一种从传统行动或习惯行动入手的分析路径,使人能够聚焦于“被认为理所当然”的日常社会世界,这对民俗学具有重要的理论启示意义,因为被他称之为“最高实在”的生活世界正是民俗文化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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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梁春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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