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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兆荣] 重建乡土社会之宗族景观
  作者:彭兆荣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20-03-24 | 点击数:16115
 

   摘要:宗族之于我国传统的村落而言,是一个举足轻重的社会结构的主干。就汉人社区而言,没有宗族,便很难言说“家”和村落,人群的关系也不容易辨识,而对乡土社会中的基层单位的村落也不易深入分析。所以,要弄清楚乡土社会,需要对宗族有一个基本的认识。逻辑性地,乡土景观如果缺失了宗族景观,乡土景观必不完整,乡土伦理也将尽失,那么,“乡土中国”将何以言说。

        关键词:宗族景观;家;村落;乡土社会;乡土中国


  为什么要研究乡土?这种道理似乎大家都知道,费孝通先生以“乡土”概括中国——“乡土中国”。这是精准的概括。中国的所有事情,中国的政治都源自于乡土。“原来中国社会是以乡村为基础,并以乡村为主体的;所有文化,多半是从乡村而来,又为乡村而设——法制、礼俗、工商业等莫不如是……而中国近百年史,也可以说是一部乡村破坏史。”在中国,要做任何事情——从农村开始这也是我们“重建乡土景观”的逻辑依据。

  如果有人问,乡土景观中根本性的景观是什么笔者会说:“宗族景观”。这么说的理由是什么?是因为宗族不仅是产生传统乡土性人群共同体的基础,而且是一直贯彻、贯穿而下的纽带。“中国的亲属关系上追祖宗,下至子孙;在时间上是一连线,在组织上是文化的基石。……这种心态表现得最清楚的是青铜器上的铭文,由铭文上赐命的词句包括善尽职守不可辱于先祖,并且最后一定会有‘子子孙孙永保用’的字样。”也就是说,中国的所有社会关系构造框架和传续根据不是别的,是宗族。宗族是“家”的落实单位,上至帝王国家(家国天下),下达普通百姓。所以,要识中国之乡土社会,必先识宗族;欲观中国乡土景观,同样需光顾宗族景观。

  一、“正宗”之景

  今日之“景观”已成为现代词汇中最具有超越性的话语表述之一。“景观”的使用几乎达到了“泛化”的程度。我们经常可以听到诸如“自然景观”、“人造景观”、“政治景观”等等。具体到那些与环境相关的对象,似乎都可以使用景观一词,天、地、山、水等等。当下的城市发展中还出现了大量“帝国景观”、“假造景观”等等。然而,如果要深入地根植于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宗族必为关键词。首先,宗族与村落建立起了最为原始的关系纽带。中国村落建立的一种具有代表性的发生模式是宗族,以及宗族的扩大——使原有地方资源不足以供养宗族不断扩大的人口数量。在这种情况下,宗族分支便必然产生。当一个分支到一个新的地方建立新的村落时,开创者就成为“开基祖”。也因此许多村落以宗族姓氏为村名。其次,一般汉人宗族的建立,是以所到地方的土地为基础。没有土地,农业无以成立,乡土无以成就。所以,土地资源也自然成为宗教定义中的基本要件;宗族与土地的关系是紧密的“捆绑”(费孝通语)。再次,宗族的繁衍和发展形成了代际关系,即所谓“世系”(lineage)传承为纽带。在乡土社会,“传宗接代的重要性往往用宗教和伦理的词汇表达出来。传宗接代用当地的话说就是‘香火’绵续,意思是,不断有人继续祀奉祖先”。

  笔者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宗法社会”,它的金字塔式的等级观念和制度贯穿于整个中国历史,而宗族无疑成为体现宗法(宗法性)制度与观念的实践者和执行者。由此,在乡土社会中,宗族很自然地成为最具影响力的主导性因素,并成为联结具有社会关系结构的、始终的贯穿性特质。所谓“宗族”,一种说法是:“根据已接受的原则,五代以内同一祖宗的所有父系后代及其妻,属于一个亲属关系集团称为‘族’,互相间称‘祖宗门中’,意思是‘我同族门中的人’”。“族这个单位的另一个特征是,它的成员资格是家。”也可以这样简化宗族:纵向上,它是同宗共祖的成员共同认可的线索,五代之内为直接计量规则。

  人人都有祖宗,也都有宗族,只是情况不同。历史上对宗族的限定和定义是变化和变迁的,经典和史籍在表述的时候也各有侧重。《说文·宀部》释:“宗,尊祖庙也。从宀,从示。”宗是会意字,甲骨文,外部是房舍,内有祭台,表示这里就是宗庙。“宗”本意为祭祀祖先的庙,又引申为祖宗,后引申为宗族。关于“族”字,《说文解字》载:“矢鏠也。束之族,族也。从旗从矢。旗所以标众,众矢之所集。”段玉裁注:“旗所以标众者,亦谓旌旗所以属人耳目,旌旗所在而矢咸在焉,众之意也。”“宗”是共同祭祀祖先的亲属团体,而“族”以“旗”为手段来凝聚、集合的“群”和“众”,其范围远远大于“宗”,其中也未必含有亲属关系。《白虎通》中的记载表明“宗”与“族”是既相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宗者何谓也?宗者尊也。为先祖主者,宗人之所尊也。礼曰:宗人将有事,族人皆侍。古代所以必有宗何也?所以长和睦也。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弟,通其有无,所以经理族人者也。”“族者何也?族者凑也,聚也,谓恩爱相流凑也,上凑高祖,下凑玄孙,一家有吉,百家聚之,合而为亲,生相亲爱,死相哀痛,有合聚之道,古谓之族。”

  综上所述,“族”是上至高祖、下至玄孙的亲属聚合,“宗”之功能在于管理族人、使之服从尊长。这里“族”已超越以旗子作为标志的概念,而是以实践亲属关系进行“合聚”的群体。这些群体是按照何种原则组织起来的呢?《尔雅·释亲》记载“父之党为宗族”,第一次按照父系继嗣原则系统地梳理出以“己”为中心上至高祖,下至云孙的直系宗亲关系,明确指出“族人”以“父系”为主轴成为“宗”之延续。需要明确的是宗族并不只是具有亲属关系的一群人,而是将父系单边继嗣系统作为认定成员的首要准则。对此,陈其南指出:“宗族的‘宗’字,用今天人类学的术语来说,就是descent,而‘族’即为具有共同认同指标(identity)的一群人之谓,实际上即是近日吾人所谓群体或团体。‘宗族’之谓不过是说明以父系继嗣关系,即所谓‘宗’所界定出来的群体。”

  “宗”作为“族”的修饰语,将“族”的范围限定于“以父系继嗣关系”所界定的群体或团体。这一观点强调,宗族是以父系作为认定成员资格和确立行为规范的标准。宗族是以父系线索为传递方式,在古代常与“氏”称。今日之“姓氏”仍可瞥见痕迹。从“继嗣”一词亦可看出,宗族是基于血缘而构成的直系亲属团体。然而,宗族不仅仅包含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关系,还包括旁系亲属关系和姻亲关系(指男性配偶)。换言之,宗族是以“父系世系”为原则,涵盖“纵”(直系)与“横”(旁系、姻亲)两条线索的亲属系统。

  历史上的宗族系统遵循“大宗世系学”和“小宗世系学”的类型标准。《礼记·大传》有:“别子为祖”之说,“继别为宗”是大宗世系的纲领;而“继祢者为小宗”,则是小宗世系的纲领。“别子为祖”,“继别为宗”,是指在周代的层级分封制下,长子承袭父亲之君位(或侯位);未能继位的次子(或称公子、庶子、支子),除留居担任要职外,其余将受封并世代食采于另地。在政治身份,在父系亲属集团的世系上,他们被其后裔尊奉为始迁于该地的“始祖”,因其有“别”于继承君位的长子,故称为“别子”。到了别子的第二代,其位亦由长子继承,遂成“继别”者,“继别”者为其后裔尊奉为“宗”。此即“祖”、“宗”两个字的由来和本意。由此可知,大宗是宗族的世系主干。《礼记·大传》有:“人道,亲亲也。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以及“从宗合族属”之说。阐明了大宗对于宗族世系所具有的本体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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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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