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学者对ballad的翻译及解读
(一)中国知识分子对ballad的译述
ballad广泛进入中国学界,当是歌谣运动前后的事。但就其所涉及的人群来看,对ballad的讨论实际上并不仅仅局限在歌谣学中。由于其本身的文学性,因此文学界知识分子对西方的ballad也多有译介。本文在对ballad的译法进行解读时,将以歌谣运动中的知识分子为主,同时兼顾其他学者群体。梳理文献可以发现,与ballad直接对应的中文译语包括“民歌”“俗歌”“歌词”“叙事歌”“风谣”“乐府”“唱本”“民谣”“歌谣”等近十种。大致而言,对ballad的翻译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从ballad的英文原意出发进行翻译,虽然译名不同,但其所指的内涵基本与ballad是一致的,如“俗歌”“歌词”“民歌”“叙事歌”等。在这诸多的翻译中,最重要的就是周作人的译述。周作人曾明确引用过安德鲁·朗和弗兰克·基德森,但周作人对ballad的翻译前后却并不一致。就他个人而言,便给出了“民歌”“俗歌”及“歌词”三种翻译,其内涵突出的是ballad的两个特点:第一,简短有韵;第二,以叙事为主。这两个特点基本上借鉴了欧洲语境中ballad的含义:
民歌(Ballad)者盖与童话同质,特著以韵言,便于歌吟……民歌童话则皆简短,记志物事,飘乎无主,齐民皆得享乐,为怡悦之资(称亚级神话)。
英国有一种俗歌,名巴拉特,多主记事,故与普通言情之民谣异。其原始不可考,美国庚密尔诸氏谓民众赓歌,口占而成,英人汉特生等以为不然。盖始亦个人之手笔,递经传唱,代有损益,乃成今状。法人巴里博士释之曰,俗歌盖中古时歌人所作,多取材于民间传说,武士故事,先代歌谣,及当世事实,但一经熔铸,自呈彩色;又或出于作者想像,邃古之初,文化未立,信仰礼俗,皆近蛮野。遗风残影,留于人心,因以流入诗歌,多奇古之致。其说最为简明。俗歌本之口授,后始有人记录之。
我所喜读的是,英国的歌词(Ballad),一种叙事的民歌,与日本的俗谣,普通称作“小呗”(Ko-uta)。
此外,家斌在翻译安德鲁·朗的ballad一文时,也将之译为了“民歌”。
其中“民歌”这一译法出现的较多,也常与由folksong翻译过来的“民歌”这一术语多有冲突,因此一并在下文讨论。而“歌词”这一翻译,则几乎未见到其他学者的引用,也未见到周作人对此有更多的提及,故这里将着重讨论“俗歌”这一译法。在周作人看来,以叙事为主的俗歌首要讲究的就是押韵。俗歌含音乐,可以被分为“民歌”与“儿歌”两类,“俗歌——民歌与儿歌——是现在还有生命的东西,他的调子更可以拿来利用”。而周作人在《儿歌之研究》一文中,也是将歌谣分为了“民歌”与“儿歌”两大类。由此观之,即便明晓了ballad的含义,但周作人在将其译为中文时,很多时候还是存在术语混用的问题。如在《中国民歌的价值》一文中,周作人称“今年八月间,半农从江阴到北京,拏一本俗歌给我看……这二十篇歌谣中……”
而朱自清在其《中国歌谣》中,则对ballad做了十分明确的限定:
有人还有“叙事歌”的名字,说“即韵文的故事”的,只是严密地说,尚需加上“抒情的”和“短的”两个条件,所以用了“叙事歌”做它的译名,虽不十分精确,却是适当的……这种叙事歌,中国歌谣里极少;只有汉乐府及后来的唱本,《白雪遗音·吴歌甲集》里有一些。
应当承认,以上从ballad的内涵出发所给出的诸多译名中,朱自清的译名最为贴近。但由于其时间较晚,且无法像其他术语那样满足歌谣运动知识分子的追求(下文将详细讨论),故并未得到普及。
第二类则是将ballad与中国传统的体裁对接后进行翻译,如胡适、罗根泽将其译作“风谣”,朱湘将其译作“乐府”,常惠将其译为“唱本”。
《三百篇》中虽然也有几篇组织很好的诗如“氓之蚩蚩”“七月流火”之类;又有几篇很好的长短句,如“坎坎伐檀兮”“园有桃”之类;但是《三百篇》究竟还不曾完全脱去“风谣体”(Ballad)的简单组织,直到南方的骚赋文学发生,方才有伟大的长篇韵文。
史实的中国诗歌之起源——起源于商代,为不整齐且极简单之风谣体(ballad)。
在古代,一切的叙事诗都是预备吟诵或是歌唱的——史诗、罗曼司、乐府(ballad)、弹词(Chant-fable——如《阿迦珊》与《尼各来特》)。
“风谣”出自《后汉书·循吏传序》:“广求民瘼,观纳风谣。故能内外匪懈,百姓宽息。”“风谣”是政治民谣的一种,其内容主要涉及时政和历史人物,一定程度上被认为是政治风向的体现。胡适和罗根泽都将中国诗歌的起源追溯到“风谣体”的《诗经》。风谣体主要流传在民间,从形式上来说“不整齐且极简单”,这两点大致符合ballad的内涵。但“风谣体”背后极强的政治性,则不在ballad原初的意义之中。
至于朱湘将ballad译为“乐府”,这一译法也当始自来华西方人。如上文提到的,他们首先将乐府双璧《木兰辞》和《孔雀东南飞》归入到ballad名下。乐府诗所具备的音乐性和叙事性,与ballad不谋而合,因此这种译法也无伤大雅。但需要注意的是,“乐府”却无法完全涵盖ballad,也只能算作是ballad的一个子类。
此外,歌谣运动的主力常惠还曾将ballad译为“唱本”。他认为民谣(Folk-song)与坊间唱本(Ballad)“是在‘民俗学'(Folk-lore)中并立的”。ballad被译为“唱本”,或者说把中国的说唱文学统一翻译成ballad在今天亦十分常见,如德裔美籍学者艾伯华(Wolfgang Eberhard,1901-1989)将广东的说唱文学称为Cantonese Ballad。通常意义上唱本被归入俗文学中,而基于歌谣运动在思想和情感上的取向,俗文学大多时候被排斥在外。因此,如顾颉刚所言:“不幸北大同人只要歌谣,不要唱本,以为歌谣是天籁而唱本乃下等文人所造作,其价值高下不同。”
第三类,则是用ballad指代广义上的“歌谣”“民歌”或“民谣”等,这三个中文术语在指称ballad时基本为同义,且此时的ballad在内涵上与folksong也基本同义。
家斌在《歌谣》周刊中译述了不少有关西方的歌谣学论著,如上文提到的,根据Essays in the Study of Folk-songs译述的《歌谣的特质》中,家斌将folk-song译为歌谣,但同时又声称,“‘歌谣'英文的名字是Ballad或Folk-song,前者就是跳舞歌的意思,后者就是民众所作的歌的意思”。同时,家斌还将弗兰克·基德森的English Folk-song,译为《英国民歌论》;弗兰克·基德森和玛丽·尼尔(Mary Neal)合著的English Folk-song And Dance其中的一章“The Movement for Collecting English Folksong”译为《英国搜集歌谣的运动》。至少在家斌看来,“歌谣”“民歌”与“folksong”“ballad”之间是可以互换、意义对等的术语。
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民歌”与第一类译法中的“民歌”,其所指的内涵有根本区别。第一种译法中,周作人将ballad译为“民歌”,其本质还是基于ballad的叙事性而言。而此处的“民歌”这一译法,基本上与广义的“歌谣”——“口唱及合乐”——所泛指的内容一样,其所包含的内容远大于第一类译法中的“民歌”。即使在今天,“歌谣”被译为folksong已相当普遍,还是有学者将ballad译为“歌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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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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