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母题再定义:故事类型学和故事形态学视角
综上所述,民间故事的内部形态结构单元可以分为母题位、母题、母题变体三个不同等级但互相关联的层次。但汤普森的母题定义缺陷依然没有修补,母题的界定问题依旧没有解决。接下来,笔者尝试对上述问题予以解答,以求教于方家。
汤普森将母题分为角色、背景和事件三种所造成的逻辑混淆是需要首先要解决的问题。笔者以为在民间故事学中,事件才是母题,角色和背景是构成母题的元素。比如田螺精变成美女帮助人间男子做饭的事件母题中田螺精是角色,精怪的变形信仰是背景。从逻辑上讲,角色和背景是事件母题的组成部分或元素而已,不能视为母题,好比语言学中单词和词组不是同级的语言单位不能并置成为研究对象。汤普森的这种处理方式在编撰《民间文学母题索引》时可以,因为《民间文学母题索引》好比民间文学研究的“字典”,是脱离民间叙事过程的排列。但在《民间故事类型索引》中却不行,故事类型索引是故事情节的概括,只能纳入事件母题。实际上,当我们习惯性命名灰姑娘型故事、田螺姑娘型故事、百鸟衣型故事时,我们的判断标准不是角色而是角色的行为,是灰姑娘凭借水晶鞋和王子成婚、田螺姑娘帮助男子摆脱困境的行为成为我们识别故事类型的标准。换言之,灰姑娘可以被替换成叶限、小燕子、杉菜等人物,但下层女子和上层男子结婚的核心内容不能变,否则就不是灰姑娘型故事。再者,母题位(功能)是民间故事的深层结构单位,普罗普将功能界定为:“从其对于行动过程意义角度定义的角色行为。”这样来看,角色不能成为民间故事的结构单位,角色的行为才可以,所以汤普森的三种类别母题中与角色行为对应的只有事件母题才符合要求。
当我们确立了在民间故事中成为结构单元的只能是角色行为构成的事件母题后,接下来就是如何界定的问题。民间故事的母题具有形式和内容兼备的属性。就内容而言,母题成为我们识别故事类型的主要工具;就形式而言,母题位(功能)是民间故事的深层结构单位,应该成为界定母题的重要视角。日本故事学家稻田浩二从普罗普的形态学视角出发将母题定义为:“构成一个故事的主要登场人物所采取的主要行为,也包括与其直接对应的行为。”稻田浩二的母题界定借助了普罗普的形态学理论,便于操作,值得借鉴。但稻田浩二的界定并未将母题的传承性、易识别性等特征揭示出来。鉴于我们上文已讨论母题的形式和内容兼备特点,笔者在吸收前贤研究成果基础上,将故事类型学和故事形态学视角相结合对母题做以下界定:“母题是故事中与主角命运相关的事件或行为,具有抽象性和具象性、稳定性与变异性、易识别性与独立性特征,是构成民间故事的基本单位。”界定妥当与否,供方家指正。
笔者将母题界定为与主角命运相关的事件或行为是因为民间故事多为单线叙事,故事中的缺乏、消除缺乏、考验、难题、争斗、婚礼等母题位均是围绕主人公的命运展开叙事。母题是民间故事的基本单位,勾连母题位和母题变体,属中层结构术语。而母题变体是母题在民间故事文本中的实际呈现,相比母题而言,具象性、变异性特征比较突出。
抽象性和具象性特征是就母题的形式和内容特征而言。稳定性与变异性体现的是母题在传承过程中的变化情况,构成民间故事的模式化和形态万千特质。母题的易识别性是划分故事类型的重要标志,而母题位则不具备这一特点,正如普罗普最初想从形态学方法来给民间故事准确分类,“然而当他重新编辑出版阿法纳西耶夫的俄罗斯民间故事集时,又反过来借用Aarne和俄罗斯学者Andreev的成果,编制并附录了AT体系的故事索引”。独立性也是母题的显著特点,同一个母题可以在不同的故事类型、民间传说、神话、歌谣、史诗、叙事诗中找到,还会在通俗文学、作家文学中出现。
当我们重新界定母题概念、确立了母题位——母题——母题变体是不同等级但互相关联的层级关系后,就可以讨论故事类型的界定及故事学的术语体系了。
三、搭建以母题为基础单元的故事学术语体系
故事类型是故事学界很早使用的术语,影响最广的还是汤普森的界定:
一种类型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传统故事,可以把它作为完整的叙事作品来讲述,其意义不依赖于其他任何故事。当然它也可能偶然地与另一个故事合在一起讲,但它能够单独出现这个事实,是它独立性的证明。组成它的可以仅仅是一个母题,也可以是多个母题。大多数动物故事、笑话和轶事是只含一个母题的类型。标准的幻想故事(如《灰姑娘》或《白雪公主》)则是包含了许多母题的类型。
汤普森还将故事类型视为“一系列顺序和组合相对固定的母题”,但又认为一个母题(事件母题)就能组成一个故事。事实上,一个事件母题显然是无法构成民间故事的,因为从民间故事的深层结构来看,至少要有缺乏和消除缺乏两个母题位才能组成一个故事,故汤普森的类型界定存在不够完善的问题。对于形态结构复杂的复合型故事而言,母题的数量不是一个两个,往往是几组母题,常常导致含有多组母题的故事类型无法明确归类。尽管母题是构成民间故事的基本单位,但单用母题术语来界定故事类型是不够的,还需要更高级别的勾连类型和母题的术语才行。普罗普也曾对AT分类体系提出批评,认为“具有相同功能项的故事就可以被认为是同一类型的。在此基础上随后就可以创制出类型索引来,这样的索引不是建立在不很确定、模模糊糊的情节标志之上,而是建立在准确的结构标志上”。所以故事类型的划定也要参考形态学的视角才能避免界限不明问题。刘魁立在编撰《东亚民间故事类型索引》时就遇到这个问题。他将集录的28个浙江省狗耕田故事文本分为9个类型变体,发现“狗耕田故事类型的所有文本情节繁简不一,但是无论它怎样发展都脱离不开兄弟分家、狗耕田(或从事其他劳动:车水、碓米、捕猎等)、弱者得好结果、强横者得恶果这一情节基干,也脱离不开狗耕田这一中心母题。所有文本都是围绕情节基干和中心母题来展开情节的。如果脱离这一情节基干和中心母题,那么这个文本就应该是划在其他类型下的作品”。刘魁立提出围绕情节基干和中心母题来划分故事类型的方法对我们界定故事类型具有启迪意义。他提出的“母题链”相当于汤普森提出的“一系列顺序和组合相对固定的母题”,是比母题更高级别的故事学术语。母题是民间故事的结构单元,但单个母题并不能构成故事,不同母题的排列或组合才构成民间故事。刘魁立提出的“母题链”丰富了我们对民间故事内部结构的认知水平。在此基础上,他还提出了划分故事类型的标准——情节基干。
情节基干是同一故事类型必备的要素,是划分故事类型的标准,是建立在中心母题基础上的结构单位,“情节基干由若干母题链组成,但是,母题链却不一定只存在于情节基干之中,它也可能是某些‘枝干’中的组成部分。中心母题是特指情节基干中的某一条母题链的核心内容,而‘枝干’中的母题链则不在刘魁立的讨论范围。在情节基干中,每一条母题链必有一中心母题,因此,该情节基干有多少条母题链,就会有同样数量的中心母题”[注]。这样来看,用情节基干比汤普森用“一系列顺序和组合相对固定的母题”来界定故事类型更加明确,方法更为有效。因为在多个故事类型组成的复合型故事中,存在多个母题链,狗耕田型故事中就有两兄弟型、偷听话型、卖香屁型故事的母题链。这样划分故事类型时容易混淆,情节基干的提出就能有效处理这一问题。如果“狗耕田——耕田获利——兄仿效失败——杀狗——狗坟生植物”这一母题链处于情节基干位置就是狗耕田型故事,处于“枝干”位置就划入别的故事类型,避免了AT分类法中的类型界定混淆问题。后来他以情节基干为界定故事类型的基点,指出“类型是一个或一群故事,由一个或者少数几个中心母题组成的情节基干构成它的中心。假定两则文本的情节基干和中心母题不一样,它们就属于不同类型”[注]。他用更为准确的术语——情节基干来划定故事类型,体现了中国学者对故事学的理论贡献。
情节基干是建立在中心母题组成的母题链基础上的,为保存术语的统一性,笔者尝试用中心母题链来替代情节基干。刘魁立还将同一故事类型诸多故事文本中出现的分支定名为类型变体。此前,我们常将同一故事类型中的异文称为亚型(sub-type)。“亚型”这个概念从字面意义理解有仅次于的意思,还是处于同一层级,没有兼容关系,并未显示出层级性特点。他将同一故事类型在故事文本中的实际呈现称为类型变体更能体现出两者间的紧密联系。
相比母题位——母题——母题变体的母题术语体系,故事类型的术语体系层次更加丰富,因为母题叙述的是单一事件,并不构成完整的叙事过程。故事类型叙述的是完整故事,包含众多母题位和形形色色的母题。在复合型故事中,母题链越多,类型变体就越多,形态结构愈加繁杂多样,就构成类型丛。类型丛是康丽将西方民俗学者安娜·伯基塔·鲁思(Anna Birgitta Rooth)的“母题丛”(motif-complex)概念与日本故事学人的“故事群”概念相结合提出的,“来标定同一故事类型群中存在于单一类型内部与多个类型之间的不同层级结构单元的多元丛构”。类型丛术语既考虑到民间故事类型变体的聚合性特点,又揭示了民间故事类型间的结构单元复杂性特征,是故事学术语体系中的高层级术语。
这样以母题为基础单元,故事学就形成了“母题位——母题——母题变体——中心母题链——故事类型——类型变体——类型丛”的多层级术语体系,民间故事的内在结构和外在表征得到有效关联,或者说民间故事的形态结构研究和文化意蕴研究有了勾连和转换的学理基础,这也是近年来故事学领域类型学研究和形态学研究不断结合的趋势所致。
术语是学术研究科学性、专业化的体现。学术研究的创新与新术语的出现及研究范式的更替密切相关。回顾故事学的发展史,母题、类型和功能一直是故事学最为常用的三个术语,也是体现民间文艺学学科本位的重要术语。民间故事学的学者在此基础上衍生出的母题位、母题变体、核心母题、中心母题、母题链、情节基干、类型变体、积极母题链、消极母题链等术语,体现了学界对民间故事文本认知程度不断深化的过程。笔者以母题为基础单元搭建民间故事学的术语体系,旨在统合母题、类型及功能等术语,并借助术语体系的完善将民间故事的深层结构与外在表征有机联系起来,从而拓展民间故事研究的新空间。
(本文发表于《民俗研究》2019年第4期,注释从略,详参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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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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