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演出者的礼物返还中,从神到人,演出者扣除了部分礼物。这种扣除之后的回赠,是演出者自我身份的确立[注],即代行神的某些权力,也是香客组织的雏形。礼物返回的过程实际确立了演出者“礼”的权威性,香客接受礼物,也意味着需要承认演出者的地位,至少不能违反他们所构建的神圣空间规则。这一点,在成熟的庙会中表现尤为明显。将演出者看作是人神的沟通者,部分核心香客甚至对演出者形成依附,并开始进行义务性的帮助。例如折金银纸元宝、洗菜等,一同加入到晚餐的制作和分享当中,将民俗活动转化为礼的权威性。另外一种流动中,没有演出者,自发性的流动使陌生人之间产生交流。赠礼者成为受礼者,这一身份使得他们必须将礼物传递出去,而不是独享神灵的赐福。传递的过程,完成了熟人社会的构建。这种关系构建可能基于地域、行业等因素,但无论如何,熟人社会的产生,是上方山庙会得以延续下来的基础。熟人社会不仅仅提供了礼物流动的土壤,也是“信仰”传播的中心。人与人的礼物交换,同时承载了对神的信仰交换,工具性需求逐渐转向精神性信仰。在调研过程中,笔者发现对于一些老年人群体,娘娘诞辰已经成为他们生活中的重大事件之一:在八月十六参加庙会,分享礼物和食品,传递庙会的空间规则;即使在平时,也时常上山来拜神。这些行为并没有附着具体而指向明确的诉求,更多的只是显示信仰的存在。
如果说演出者构建了庙会空间中对于神的规则,那么人与人的礼物交换则是对规则的践行和延续。一切都是以敬神的礼物为核心,在民俗活动中逐渐构建出礼制的规范。唯有如此,才能建立群体对于神的信仰,将工具性的功利诉求引入到人们的精神世界中来。整个庙会也因此不局限于神,而成为人在世俗之外精神的表达。
四、礼制规范的信仰圈层
差序格局系费孝通先生提出的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人际关系理论,旨在描述人际关系的亲疏理论。[注]而在对上方山庙会的考察中,基于礼物交换的过程,上方山庙会形成了隐含的礼制。礼物呈现的多少和类型代表着信仰者的身份和地位。事实上,通过礼仪制度的设置,礼与俗就在很大程度上被紧密地结合起来,越来越密不可分。[注]而隐含的庙会规则,与民俗活动联系在一起,推动着整个庙会的运转。
在这一圈层中,核心是神,自内向外依次是表演者、核心香客、外围香客、游客。圈层自内向外的扩散,是信仰不断弱化的过程。值得注意的是,内部圈层的交换以信仰为主,外部圈层的礼物则更加注重实物的价值,功利性目的明显。依靠“精神性”信仰维系的内圈圈层人群稳定性明显大于外部圈层,其人群的流动交换也大多与呈现礼物的性质有关。尽管参加庙会的香客或多或少的带着愿望前来,但在庙会这一空间中,一切依然都还是以神为中心。无论是庙会产生的初衷——太姥娘娘诞辰,还是礼物交换过程中产生的规则,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神。
首先,上方山庙会仪式体现了民间信仰的模糊性。中国庙会不同于西方的宗教,可以清晰的区分出信仰者和非信仰者。这里庙会的信仰者往往是模糊的,因此神圣的边界也是模糊的,而且具有相对性。如同费孝通先生在差序格局中提出的群体边界一样,从外围香客来看,自己和圈内的人是信仰者,游客是非信仰者。从核心香客来看,外围香客带着明显的功利性而来,不是虔诚的信徒,自己和圈内的人群才是真正的信仰者。基于实用理性我们可以明显区分香客的信仰程度,但随着圈层内部的深化,语言和仪式行为的礼物交换是香客的主要供品,这种精神性的信仰与功利性的目的相互交织在一起,难以剥离。很多时候又超越在工具性目的之上,内化成为深层次的文化特征,成为实用理性下“有精神的信仰者”。
其次,体现了自组织庙会的规则性和圈层流动性。在上方山庙会中,尚没有成型的组织,但我们看到,围绕着神的礼物交换,庙会地位最高的显然是最接近神的表演者,他们也逐渐产生了香会的一些功能。而在较为成熟的庙会中,香会是“神”在世俗的代言人,迎神、敬神的活动由他们组织并实施,掌握着庙会空间的威权。在传统庙会中,香会成为人神礼物交换的中心,也是庙会秩序的真正掌控者。香客前往庙会的主要目的是礼物交换并获取祝福。正如我们前文所看到的,越靠近圈层内部,距离神越近,礼物交换程度越强,精神性礼物愈多。因此从圈外来看,外圈具有向内圈流动的趋势。这种流动不仅取决于香客,还取决于神的馈赠。外围香客功利性目的的实现,是产生信的基础。继续维持交换的过程,礼物则必须附上精神的烙印,由敬神向信神改变,因此会产生类似于表演的行为,例如菩萨上身、组织集体唱菩萨曲等,完成圈层之间的流动。由外向内,由内成为神的一部分,是香客圈层流动的路径。
在仪式权威性和供品规则的规制之下,口口相传的内容逐渐被香客感知。透过故事传说、演出仪式、礼物交换中的符号,香客在神圣空间中完成自我精神的认同和身份的定位。居处的圈层位置,代表着空间引导的行为模式差异,不同人群的行为在民俗活动中获得统一,共同维护空间内神圣性的存在来保证秩序的运转。
五、结论
上方山没有大型的香客组织管理,但依然运转良好,众多分散的小团体和香客在礼的无形规范下遵循自身定位参与庙会的民俗活动。自组织性是其庙会空间秩序的一个重要特点,围绕礼物交换所实现的自治是其目前发展的主要特征。在这一过程中,香客参与民俗活动的核心是敬拜神获取神的祝福。因此在交换中,首先需要信奉并尊敬神,这是所有规则之上的规则,也是庙会空间秩序生成的基础。在时间的推移下,它衍化出更为具体的要求,供品呈现、宗教仪式、庙会演出的规则在人群交流互动中逐渐显现,形成庙会空间中无形的礼制规范。
遵循庙会空间的礼制规范,庙会人群围绕着神,被划分在不同的圈层内代行不同的功能。表演者营造神的在场,以仪式沟通人神礼物交换的过程,引导香客参与到庙会表演和日常事务中来。核心香客是庙会的中间力量,负责庙会的日常事务,传播“灵迹”和空间的规则。普通香客是庙会空间内最广泛的人群,带着“功利性”的目的而来,求子、治病,目标清晰而分明,基于工具理性的礼物多是供品,愿望的实现与否决定着礼物交换断裂的可能性。因此,香客信仰的实用性向精神性的转变是庙会空间得以延续的重要内容,最终仍然回归到敬拜神获取祝福的民俗活动中去。
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上方山庙会中的礼俗秩序依然是俗的一部分,这类庙会秩序的自发性建构受到主流话语权的重要影响。文化和经济的双重诉求使得改革开放以来,一大批地方庙会在申请非遗的潮流中上升为与正祀一般的存在,消解了原本对于民俗庙会的污名化。在主流话语权解绑后,地方庙会逐渐复兴。除了部分具有经济或文化诉求的大型庙会外,地方政府对庙会多持谨慎的旁观态度,空缺的权力状态使庙会中的礼俗互动构建出庙会的空间秩序和规则,成为当下乡土自治的一种重要缩影。庙会的断裂-复兴是国家礼俗互动的博弈,主流话语权及国家权力对地方的渗透,并不能消解民俗活动,而是以更加隐晦的方式潜藏在地方的秩序之中。从庙会自治到地方自治,更需要国家权力意志与地方传统相结合,引导地方民俗进入到社会公共价值的礼治之中。
(本文发表于《民俗研究》2018年第6期,注释从略,详参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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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何厚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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