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5日下午,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学专业迎来户晓辉研究员为同学们做了“京师社会学讲坛·民俗学系列”第二十五讲“三谈实践民俗学”讲座。讲座由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萧放教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吕微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朱霞教授、鞠熙副教授以及校内外诸多学生参与了本次讲座。
户老师于2016年6月15日在北师大社会学院讲过《谈谈实践民俗学》,于2018年3月14日在北师大敬文民俗学沙龙讲过《再谈实践民俗学》,本次讲座中他结合《日常生活的苦难与希望:实践民俗学田野笔记》一书的体会和日常生活习俗实例,对实践民俗学的学科工具、方法论、理性目的论以及革故鼎新意义做了进一步的阐释和说明。
一、问题回应
近年来,实践民俗学有方兴未艾之势,诸多学者写作论著、论文进行回应。在讲座之前,户晓辉老师首先对学者们的讨论和分歧进行了回应。他认为分歧的主要原因在于吕微与他本人坚持康德哲学和自由主义传统为主要立场,而其他学者是以经验研究和后现代知识谱系为基本立场,由此导致了对自由、实践和民俗学学术史的理解产生了分歧。
关于刘铁梁《个人叙事与交流式民俗志:关于实践民俗学的一些思考》中的观点,他同意实践民俗学是“个人叙事”,强调复调和众声喧哗的发声和对话方式,但是认为实践民俗学更加强调必然,强调将实践法则作为包含交互式呈现在内的伦理习俗和道德实践的法则。
户老师认为自己与萧放、鞠熙观点的主要差异在于对“是否可以通过纯粹理性得知什么是好社会”这一问题的答案不同。吕微和他本人的实践民俗学认为“好社会”的标准可以通过演绎的方式得知,但《实践民俗学:从理论到乡村研究》认为“实践”的首要含义应是行动,主体在行动中通过对话和理解达到对什么是更好的社会,什么是更不公平的社会的认识。
他回应《实践民俗学:从理论到乡村研究》中的观点认为,观念的论证和表达也应被视作行动和实践,实践民俗学并不否认行动,而是主张将意志、理念和先验道德作为实践的源头、动因和决定根据。他不同意实践可以脱离先验目标的观点,认为实际上每个人的经验行动都有“良心”和“先验目标”作为前提,这在很多案例中都有体现。他也不赞同文中对自己“西方中心主义”的判断,认为实践民俗学的先验目标是基于逻辑推论和先验演绎得出的,并非没有考虑到中国的语境。
王杰文认为实践民俗学的理念在面对日常生活时是理想化的,纯粹理性理念未必会引导人们发展出理性能力、理性选择,未必最终可以依之实现整体和谐;同时它否定了日常生活的多样性,将丰富的民众生活还原成了干巴巴的实践理性原则,也否定了民俗学从产生之初至今的经验科学意义,排除了通过经验研究来讨论“人的自由”问题的可能性。
户晓辉回应认为,理性是一种先验能力,虽然它不是万能的,但并不代表可以在经验上被剥夺。他强调正是由于当前民俗学过于强调经验实证研究,因此有必要通过实践民俗学推动民俗学科的转型,让实践理性贯穿于日常生活,并贯穿于民俗学的研究,在“已然”和“实然”的基础上凸显理性价值以实现对“应然”和“可然”的研究,实现对现代性和全球化的回应。而实践民俗学之所以从根本上排除通过经验研究来讨论“人的自由”问题的可能性,根据的是康德哲学对理性的理论应用与实践运用的基本划分,它是基于理想型的批判,而非针对具体研究的批判。
他同意王杰文所认为的“康德的‘实践’概念最大特征是‘加入’了自由”,但认为王杰文更倾向于实用主义的“实践论”和决定论意义上的“自由”,而实践民俗学则认为自由归属于先验和超验范畴,在这个意义上,前者形成了对后者的否认和消解。关于自由法则,他解释说,仅仅强调主观道德也是不足够的,近几年,实践民俗学在实现从主观自由向客观自由的发展,重视讨论自由实现的目的条件。《日常生活的苦难与希望:实践民俗学田野笔记》正是希望内外兼修,既讨论内在道德立法,也讨论外在立法,即程序正义。
二、学科工具与方法论
户晓辉讲到,实践民俗学的学科工具是习俗,也就是模式化的、集体习惯的、非反思的日常生活,它的研究内容是对日常生活的生活方式和习焉不察的“理所当然”的习俗进行反思。《日常生活的苦难与希望:实践民俗学田野笔记》就是通过自己和家人的日常生活反思这种延续数代人的生活方式——它曾是传统民俗学一贯视而不见的最大的模式化生活方式。
实践民俗学的日常生活研究方法论不仅是描述,更主要的是“还原日常生活目的条件——看见完整的人”。“完整的人”首先是个体的人,也是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个体的人,而不是面目模糊的“人民”。它强调返回个体的人及其实践理性,预先设定每个普通人都是自由的有限理性存在者并且以这种先验的价值预设为基础进行自由、公正、民主、平等的理念及其制度设计和程序设计。
那么什么是实践理性呢?户晓辉引用吕微的表述:按照康德的划分,“实践理性”就是人使用其理性以实践(实现)对象(主观的行为目的)的意志能力,而不同于人使用其理性以认识对象(客观事物包括人的客观行为)的理论能力。
三、实践民俗学的定义问题
户老师强调,实践民俗学的“实践”特指从实践理性的总体理念和理性原理出发并且以理性目的论为旨归和底线的实践。它的目的是把每个人都可能固有的实践理性能力彰显出来,促成每个人对自己实践理性能力的觉识,并将之运用贯彻到日常生活的行为实践和习俗实践中去。
他认为经验实证范式下的民俗学与中国社会共同的症结所在都是缺乏普遍的理性目的论条件。实践民俗学必须追溯并还原行为事实的目的条件,以实践理性的目的条件评判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事实,由此在学理上把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本来具有的常识感、公平感和正义感加以普遍化、清晰化和理性化,把它提升到实践理性共识的层次,进一步推动以现代共识为目的条件的日常生活政治制度实践。这是实践民俗学研究日常生活与其他学科研究日常生活的显著区别之一,是民俗学成为未来之学的内在要求,也是民俗学成为伟大学科的安身立命之所在。
他以陕北的习俗为例进行了讲述,认为陕北的年俗文化从家庭走向公共领域,使得陌生人之间有了平等相待的意识和觉悟,形成了萌发现代价值的契机。陕北秧歌和陕北民歌中具有的不屈不挠的生命意志、自由意志能力、精神的超越性三个层面的自由潜力也是现代意识的体现。实践民俗学的研究应促使这种自发的隐性的现代文化价值从潜在走向显在,推动陕北年俗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从感性的自发阶段走向理性目的论为旨归的自觉阶段,并为实现将这种理念推广到全社会的观念领域和制度领域创造正义程序和制度条件。
四、提问与讨论环节
讲座结束后,大家进行了长达一个小时的热烈讨论。
关于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生王辉同学关于实践民俗学是否必然要回归康德哲学,是否可以在实用主义的日常生活研究中产生对必然性的讨论的问题,户老师回应道,这一强调是基于康德哲学对实践理性与经验理性的划分得出的,但并不说明康德哲学是反经验理性的,而是在区分的基础上再进行实践与经验的整合。后现代虽然是反康德、反启蒙的,但两者并不是非此即彼的不相容关系,实用主义和康德哲学之间可能有共通之处,需要专门的辨析与研究。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鞠熙副教授分享了自己的感受。她同意户晓辉老师谈到的康德哲学与后现代之间不同的立场导致了学者的认知分歧。她讲到自己的知识体系,认为埃德蒙德·利奇关于日常知识的模糊性的论述,路易·迪蒙对等级制度形成的社会有机体的讨论,以及福柯思想等后现代主义学人与思想影响了自己对于启蒙时代的认知,使得自己可能忽略了其他知识树上的有益观点。
另外,她对《实践民俗学:从理论到乡村研究》中的观点做了澄清,认为文中强调的行动是“与行动者一起行动”,而非外在的见证与观察,可能与户老师对文章的理解不太一致。对于“立法”问题,鞠老师是不赞成的,她认为相比于理性,行动应是第一性的,在理解对方的基础上进行言语协商和行动过程的相互适应以最终获得共识的方式是更为可取的,如果仅仅基于理性的逻辑标准就确定立法,会不适应于日常生活,“让日常生活模糊下去,未必不是好的方式”。
最后,她分享了菲利普·德斯科拉的观点:启蒙理性造成了人类与世界的割裂,文化与自然的对立不是人类思想的常态,而只是启蒙的产物。但是,如果没有启蒙理性,我们也无法意识到人类与世界关系的多种可能性。在此基础上,她谈到自己当前的认知成长:谈论现代性以及现代性反思,反思思想脉络,我们已经离不开康德,离不开启蒙。
中国社会科学院吕微研究员发表见解认为,康德哲学是依据古典逻辑推演的结果,是无法推翻的可普遍化共识。经验归纳法是不完整的,实践民俗学最根本的方法是基于一个理性的逻辑起点,通过反思性的对话来进行研究。关于现代性与后现代,他认为正是因为有了启蒙时代对“自由”“权利”的“立法”,才实现了后现代平等交流的自由。后现代是在现代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没有现代就没有后现代,后现代不是要推翻现代,而是在现代性的基础上发现不足之处。他本人和户晓辉并非不加批判地全盘接受康德哲学,而是在逻辑论证基础上的理性思考,分析康德哲学的问题也是两人的工作内容。
户晓辉研究员在讲座的最后进一步强调了自己的观点:我们的研究是把百姓日用而不知却本来就有的公平感、公正感、道德性、心性加以条理化、逻辑化地表述出来。老百姓可能比我们更加可以直达理性和道德,但这是一种经验层面的感受,学者有责任为当下、为社会做出学理性的思考。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北师大民俗学” 2019-03-24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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