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海经》中的配色规律。
在本文中,所谓“配色”,是指《山海经》在描述某一对象时,所提及的多种色彩,在文字所描绘的“画面”中,呈现的交互和共存状态。在“赤”色主导的《山海经》世界中,各色之间的相互关系看似杂乱无章,但其中也蕴藏着一些配色规律:
首先,《山海经》中任一对象所兼具的色彩都不超过五种,即“五采”。具备“五采”的造物(多为禽类)在上文已有提及,而具备四种色彩的事物有三:“巴蛇”(《海内南经》)[注]、“甘柤”(《大荒南经》)[注]、“建木”(《海内经》)[注]。身具三色者共计十有一,具二色者四十八,余下为单色。由此推测,时人或已形成“色不过五”的配色观念[注]。在前段所引关于“五色”的“丹木神话”[注]中,所涉及的颜色也仅有四种,即“赤”(及“丹”)、“黄”“白”以及“玄”。因此,虽论“五色”,其实只有“四色”,遵循“色不过五”之原则。
其次,从色相看,基于现有材料,身具“四色”或“三色”者在颜色搭配上并未呈现明显的规律性,或可认为是任意配色。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三色”属中,出自《西山经》之“鵕鸟”“大鹗”“毕方”、有鸟翼而夜飞之“鳐鱼”以及无名之“木”,都含有“赤”“白”两色,或为《西山经》所出之“多彩”事物(“三色”及以上)的配色特征。而同出《大荒南经》的“三色”属“栾”及“朱木”则兼具“赤”“青”二色,或亦可视为此经“多彩”事物之配色特征。另外,除“巴蛇”外,兼具“三色”或“四色”者,或为禽类,或为“木”属,在设色对象选择上可能隐藏一定规则。
再次,在身具“二色”的对象处,可以发现较强的规律性:
表一:《山海经》中身具“二色”的事物[注]
从上表可见,“黑”与“青”、“黄”与“青”互不搭配。“黄”与“黑”之间的搭配,则仅有《中山经》“帝休”一例;“黄”与“白”相配有两例,即《北山经》中“鵺”及《中山经》中“闻【豕粦】”;“青”与“白”相配亦有两例,即《中山经》中“width=15,height=15,dpi=110”及“青耕”。相较而言,“赤”与“白”相配最多,达14例,其次为“赤”与“黄”,10例;余为“赤”与“青”,8例;“赤”与“黑”,6例;“黑”与“白”,5例。由此,或可以得到以下“双色”配色系统(见图一),后文将进一步读解此系统:
图一:《山海经》中“双色”配色系统
(四)《山海经》中的单色
如前文所述,在《山海经》中,施用细节性色彩介绍的对象共计176个。其中,施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的对象为74个。在单色的102个对象中,“赤”色共计39个,“白”色21个,“黑”色14个,“黄”色9个,“青”色12个,余为其他颜色。而施用一般性色彩提及的对象则大部分为单色。可见,《山海经》中所提及的大部分事物在“山海经图”中应是单色或无色的。一般而言,各色在“画面”中的存在是相间相杂,并以“赤”为主导。但是,在某些区域,非“赤”色会取代“赤”色,而占据主导性地位,并出现排斥他色的现象。如:
又北二百二十里,曰盂山,其阴多铁,其阳多铜,其兽多白狼、白虎,其鸟多白雉、白翟。生水出焉,而东流注于河。……是多白玉。……是多白金白玉。……又西三百五十里,曰英鞮之山,上多漆木,下多金玉,鸟兽尽白。(《西山经》)
北海之内,有山,名曰幽都之山,黑水出焉。其上有玄鸟、玄蛇、玄狐蓬尾。有大玄之山。有玄丘之民。有大幽之国。(《海内经》)
可见,《西山经》中有一片“白”色的区域,而《海内经》中则有一块“黑”色的领地。除“赤”色(如前述“丹木神话”)、“白”色与“黑”色外,《山海经》中并未发现以其他色彩(如“黄”“青”)为中心的区域。这或许表明“赤”“白”“黑”三色较其他颜色在审美及其他功能上的不同。基于五行学说,西方属金,尚白,而北方属水,尚黑,因此,《西山经》关于西方,以及《海内经》关于北方的叙述或反应了当时已经存在的五行观念。然而,除此两例外,《山海经》文本的其它地方并未存在明显的颜色与方位配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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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何厚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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