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作为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聊城木版年画
相对存在于某一个村落的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如冀南GY村的“捉黄鬼”仪式,选择散布于某一个区域范围内的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用以研究传承人保护更具有代表性意义。下面,笔者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以聊城木版年画为核心个案,对我们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等问题予以讨论。
聊城木版年画是指产生并传承于明清两代原东昌府及周边区域的年画,是对今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以及散落在阳谷、东阿、冠县等周边归属聊城所辖区域内木版年画的统称。其中,聊城木版年画最重要的两个组成部分即张秋木版年画与东昌府木版年画均为我国第二批民间美术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具有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一般特征,如参与人员众多,具有一定的普遍价值,同时其还有别于其他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独特之处,因而选择其为个案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意义。其他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如庙会社火等民俗活动,其参与者无论多寡都是在一个固定的时间点或较短的时间段内围绕同一个中心文化物象,开展彼此之间密切关联而又相对独立的活动,不同个体之间既有密切的时间关联,也有动作上的衔接与配合。与其不同的是,参与聊城木版年画传承的人员众多,主要由写样先生、刻版艺人、印制艺人、年画商人等四个群体的人员组成,其中最为核心的是刻版和印制两个艺人群体,最具有组织协调力的是年画商人群体,因而“具有组织推动力量的关键人物”也主要分布在刻版与印制两个艺人群体及年画商人群体中。在聊城木版年画的现实传承中,刻印两个环节中的“关键人物”并不在同一个时间段、同一个村落、甚至同一县区内开展关联的传承活动,且因现阶段的年画生意不景气导致彼此之间也早已没有密切关联,这是其与庙会社火等其他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重要区别所在。
我国各年画产地的木版年画制作工艺基本一致,都由写样、刻版、印制三个主要环节组成,当然也有很多年画产地在印制后还有手绘的环节。但这些木版年画产地因刻印技艺均为一个社会个体或小团体掌握,即年画生产的所有技艺为某一个社会个体或几个紧密联系的社会个体所掌握,年画生产的整个过程可以在一个社会个体或几个紧密联系的社会个体相互配合下完成,所以并不存在类似聊城木版年画的问题。故,选择聊城木版年画作为核心个案对我国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策略进行探讨,更具有特殊意义。
与其他年画产地刻印一家、前店后坊的生产经营模式不同,聊城木版年画自出现之日起就存在着较为明确的分工,写样、刻版、印制甚至销售等环节分别由不同的人群来负责,而且都是由不同村落甚至县乡的人群来组织实施。在聊城木版年画的传承中就存在年画写样先生、刻版艺人、印制艺人,甚至还有专门的年画商人,这四个不同的人群组成了一个庞杂的年画生产系统。这个生产系统内部是业务相互合作,但利益又是相互博弈的,远不如其他年画艺人群体内部之间的关系密切。年画店主是整个生产系统的主导者,其根据对年画市场畅销题材和样式的预判,决定需要增加某种或某几种年画木版,而后或聘写样先生写样后请刻版艺人刻制,或靠寻来年画样式直接请刻版艺人刻制,即可组织店内的印制艺人印制,印制后的年画成品或在自家售卖,或批售给外地或本地的年画商人,从而完成了聊城木版年画的整个生产流程。
在聊城木版年画的生产过程中,写样先生多是区域村落内少有的识文断字之人,有的还是秀才,其对区域文化的掌握和年画样式的取舍非常人可比。刻版艺人是年画艺人群体中技术含量比较高的一个群体,自明初聊城的刻书业就已十分发达,且其繁盛一直持续到民初,为本地培养了大量优秀的刻版艺人。这一带的刻版艺人除了为本地书商或年画店刻制书版或刻制年画木版,还常在农闲时间以血缘、师徒、邻里街坊等方式自发三五成群地到北京、天津、河北及山东济南等地承揽刻制业务,直至年底才返回原籍。据原堂邑镇文化站站长孙树贵介绍,“因为木版年画在民间的广泛流传,引起了清朝光绪皇帝的重视,专门在皇宫设置御宴款待全国从事木版年画的艺人,仅堂邑镇许堤口村就有栾喜林、栾德仁等4名从事年画木版雕刻的艺人参加。”至于是否真如其所言曾有聊城木版年画刻制艺人进京赴宴,就笔者目前掌握的材料尚无法证实。但这在当地的年画艺人心中俨然已经成为一个标志性事件,笔者在田野考察中曾多次听到年画艺人提及,尤其是许堤口的栾姓刻版艺人更是引以为豪,或许可以理解为栾姓刻版艺人对其所传承的刻版技艺正统地位的诉求,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地年画艺人甚至基层文化工作者对某些非遗相关事项的高度关注。栾姓刻版艺人之所以如此重视该事件,实因其涉及到民间艺术形式的家族传承问题,或者说其希望凭借此事以求沾染先祖的荣耀或强化家族刻版历史,因为家族传承被学术界认为“是极富有延续力和正宗地位的传承方式,一旦某位家族成员出了‘名’,其后辈中从事该项民间技艺的人也会极力强调其家族传承的正宗地位。”聊城木版年画印制艺人的规模是刻版艺人规模的数十倍,更是写样先生的数百倍,被当地木版年画艺人视为是整个生产系统中最没有技术含量的一个群体。地方文献中关于年画印制艺人的描述,多用某一带村庄的村民作为代指,很少有某个印制艺人姓名的记载,由此可见当地年画印制艺人数量之多,也可略知印制艺人在当时社会中的地位。
在聊城木版年画的生产过程中,还有一些中介人物或者管理人员被当地年画艺人称为揽头、把头。揽头并不仅是单纯的商业中介,其还是刻版制图的行家里手,对刻版的各种技艺熟捻于心,既能够把年画店的各种要求熟记于心并准确无误地转达给散居于各村落的刻版艺人,还能够严格地验收刻版艺人交付的木版,甚至对某些刻版有误的细节加以修正。一个好的揽头可以及时组织一批优秀的刻版艺人高质量地完成刻版业务,让刻书坊、年画店省去很多周折,同时又能为刻版艺人承揽一定的活计,所以年画店、刻版艺人、刻书坊对揽头都是有所礼遇。把头一般都是年画店中从事年画印制的多面手,既要负责调配每天甚至每位印制艺人的年画印制任务,也要负责调兑颜色,准备纸张、批售年画等,甚至雇请或辞退年画印制艺人的事宜也多由其安排决定,其只向年画店主负责。
如上所言,聊城木版年画的生产与其他产地相比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生产系统,参与其中的人员涉及到写样先生、刻版艺人、印制艺人,还有居中发挥组织联络协调作用的年画店主、揽头、把头等。写样先生因其文化程度、写样手艺及社会地位等而居于生产系统的顶尖位置,刻版艺人因其掌握复杂技艺居于生产系统的中间位置,印制艺人因只掌握技术含量不高的印制技术而居于生产系统的末端位置,揽头在年画刻版艺人群体中发挥着中介组织的作用,把头在年画印制艺人群体中发挥着协调管理的作用,而整个生产系统的组织与运行都是由年画店主来推动的。笔者发现其他年画产地参与年画生产的人员构成相对简单,而且刻版艺人与印制艺人多由家庭成员或师徒等全部充任,较少涉及到其他村落,更是没有其他州县的人员参与其中,而且并没有专门的年画店主,多有刻版艺人自任,故选择其中的一个关键人物作为传承人,并对其进行保护是相对简单,而且保护工作也是成效明显。聊城木版年画的传承人保护要比其他年画产地复杂得多,该生产系统中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是传承人的候选对象,但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完整地承担起传承重任,最多只能负责传承其中的一个技术环节而已。当前聊城木版年画传承人的保护是围绕少数刻版艺人、印制艺人开展的,只能说是保护了聊城木版年画传承的个别环节,把年画技艺分割成了几个割裂的技术模块,而且被保护的传承人并没有能力使得整个生产系统得以运行,因而笔者从该意义上可以理解为聊城木版年画的保护并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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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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