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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雪飞]“诞生”与“出世”:中日幽灵育儿故事比较研究
  作者:毕雪飞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8-12-17 | 点击数:6661
 

  三 中日幽灵育儿故事生成与传播的社会背景

  以“幽灵儿去向”为核心来探讨,极易察觉中日之间的重要差异。中日幽灵育儿故事母题链上的核心母题几乎一致,只是母题链最后环节“出世型”的“幽灵儿去向”内容发生严重变异。日本的故事受中国的核心母题影响毋庸置疑,婴孩成长却没有向着非富即贵的方向发展,而独独保留了汉译佛经“墓生儿”故事中“为僧得道”的母题,其生成与传播的社会背景值得探讨。

  从中国故事中的婴孩成长来看,高中举人、进士,官至御史等结局屡屡出现,也有善于经商贸易等获取财富的例子,后世子孙繁茂昌盛,甚至能有名有姓地说出子孙中出息者也不少。由此可以看出,读书人通过科举考试获得地位,商贾之人获取财富,荫及后世子孙,繁衍生息,代代不止,香火不断,是古代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体现。倘或以一己之力不能达到这种成功,最低限度攀上一门这样的姻亲也好。《卢充幽婚》最后叙述者颇为艳羡地讲道:“儿遂成令器,历郡守二千石。子孙冠盖,相承至今。其后植,字子幹,有名天下。”这类因冥婚而富贵的故事,曲折地体现出出身贫寒的平民或庶族书生希望与高门大户的士族结亲,进而提升自己社会地位的强烈愿望。[张群:《<搜神记>凡人与神鬼婚恋故事的情节模式探析》,《荆楚理工学院学报》2016年第1期。]儒家理念“达则兼济天下”,是个人价值的最大成功,也是提升个人社会地位的途径。因此,鬼母育儿故事中的婴孩的成功多数被设定为“读书→做官”这样的发展路径,再差一些,给他一个富商的身份,有钱有势,生活再无忧。“幽灵儿”的命运坎坷凄苦,成长后成功逆转,恰恰是非“奇异诞生”而难以“卓群”者,“T550.2.Abnormally born child has unusual powers”[Stith Thompson,Motif-Index of Folk-Literature,Volume 5,p399.],完全概括了这一类母题。让经受异于常人的坎坷之人获得成功,这既是对他的奖励,也是对听故事人心理的莫大安慰。

  当然,同样的母题传至日本,必定经过改编,才能符合日本人的习惯与审美。日本自古以来就有“翻案”[“翻案”指借用本国的古典或外国的小说、戏曲等大致情节内容,对人情、风俗、地名等加己意进行改编。日本大辞典刊行会編《日本国語大辞典》(第6巻),東京:小学馆出版,2002年,第229-230頁。]中国文学的传统,对明清时代的小说“翻案”达到顶峰,借由江户时代广泛流传于日本,逐渐形成了“读本”小说[“读本”流行于室町时代末至江户时代初,是用平易的假名文字写成的拟古文体短篇小说,内容多是恋爱、因果报应、妖怪、教训等故事,其母胎基本是新介绍过来的中国白话小说。“读本”专以供人阅读为主的小说,以有别于以图配文的“草双纸”。],流行于“町人”[居住于城镇的商人、手艺人等居民。]之间。江户时代,日本庶民文化达到高潮,生产力的提高与教育的普及都已经达到一定的程度。“町人”对文艺的需求,与“草双纸”(江户时代通俗绘图小说)等小说样式的衰颓,矛盾十分突出。[王晓平:《仿构与翻新——江户时代翻案的话本小说十三篇》,《明清小说研究》1993年第3期。]在这种情况下,“翻案”于中国小说的“读本”深受日本庶民喜爱,从获得广泛的传播。正如日本学者石崎又造所说:“近世小说史上所谓读本这一小说新形式,是由中国小说学者的翻译或翻案创造出来的,因而读本大量吸收中国特有的而我国文学中缺少的奇谈或怪谈之类的……至于文章用语,在自古以来的汉文和佛家用语之外,还输入了很多宋元明清的常用俗语,丰富了日本国语语汇。在描写法方面,也确立了自由简洁的和汉混淆体。”[石崎又造:《近世日本における支那俗語文学史》,京都:清水弘文堂,1967年,第283頁。]当然,他们希望看到熟悉的人物登场,与他们吻合的文化背景,以及他们都知道的社会生活场景,自然经过“翻案”的就是描绘日本社会风情而又比较符合“町人”审美习惯的新作。因此,在“翻案”的过程中,他们大都十分注意对故事发生的时间、场所、人物的选择,使之尽量与“町人”的日本历史文化感知相吻合,与他们的审美情感相协调。日本幽灵育儿故事摄取了中国的核心母题,更换了日本背景,人物与细节也都日本化以“翻案”出新。例如:①幽灵购买乳水替代品多数是糖,有时是“年糕”,而非“糕饼”这样的中国食品。江户时代,砂糖与糯米都是极为珍贵的食材,入手很难,也只有在节日或待客时才能吃到,人们自然会认为养育吃不上奶水的婴孩最好的食品应该是糖与年糕。②幽灵所持的六文钱是日本丧葬仪式中纳棺之时放置的钱,又叫“六道钱”,为逝者渡过“三途之川”的买路钱,六道[天道、阿修罗道、人道、畜生道、饿鬼道、地狱道。]各放置一文。日本传统丧葬仪式放置真钱,火葬盛行后则是印刷的冥币。日本故事中,前六晚幽灵用真的六文钱,第七晚的钱会变成树叶或樒树叶等物。樒树叶是日本西部地区丧葬仪式上的供奉品,有退散恶灵,清除污秽的作用,又名“佛前草”,幽灵拿着这个充当钱币符合彼时彼情。甚至有些故事文本中,第七晚幽灵哭泣说以后没钱养育孩子了,隔着棺木让跟踪听者动容。③日本故事发生的场所多是寺院墓地,因而,即便是“诞生型”,日本文本中也多会出现僧人对“幽灵买糖”怪异行为的判断。这些母题链上核心母题以外的内容变异,完成了日本化,让听者相信这个故事一定是日本的。

  日本幽灵育儿故事与佛教的紧密结合,除了与汉译佛经中的“墓生儿”母题关联以外,还与日本室町时代佛教向平民渗透关系密切。日本室町时代,社会动荡,佛教各个宗派都意图向民众渗透传播,建立自己的组织结构。室町末期,日本进入诸侯割据的战国时代,佛教形成两种不同的形势:一是与武士联合以适应环境的真言宗、天台宗等派别;另一股力量则结合被压迫的民众,如农民及下阶层人,以争取有利形势,如净土真宗、日莲宗、曹洞宗等。从教义发展看,它们都更进一步有意识地把外来的诸神祇,与各地方原来的原始宗教神灵尽可能地结合起来,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相互融合,发展创造日本特色的佛教文化。幽灵育儿故事中,成为名僧的“墓中儿”流派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日莲宗、净土宗、曹洞宗与真宗,这些正是室町时代末期开始向民众渗透的佛教宗派。与高僧结合,体现了倡导者的意图,即通过高僧奇异诞生,唤起民众的信仰之心。至江户时代,熊本县肥后延寿寺真宗僧侣月感(1601-1674)撰写《分略四恩论》,其中“幽灵乳干儿缘”以“知恩报谢”为目的,成为江户时代的“劝化本”。长崎县长崎市净土真宗本愿寺每年八月十六日向参拜者展出幽灵像,并上演“产女幽灵谭”的“纸芝居”(纸影戏)。随着丧葬仪礼习俗普及,对死者追悼以及防止灵魂浮现,成了寺院与俗世都关心的重要事情。江户时代的“劝化本”《净土无缘引导集》里详细介绍了通过念佛诵经获得幽灵成佛、镇压妖魔、埋葬产死妇等方法,并将寺院作为“布教传道”的场所加以实践。[南條了瑛:《親鸞と怪異・伝承:鳥栖無量寿寺を事例として》,《龍谷大学大学院文学研究科紀要》2016年第38期。]佛教从室町时代向平民渗透,至江户时代通过“劝化”传教,巧妙地利用了幽灵等感人或恐怖材料,将其渗透进百姓最关心的丧葬祭奠与追善供养等人生仪礼之中,从而使幽灵育儿故事迅速传播开来。

  日本江户时代“檀家制度”[江户幕府为宗教统制制定的制度,规定民众必须接受“寺请证明”,以证明自己不是天主教徒,接受寺请的民众自然就成为寺院的“檀家”,从属于一定的寺院并向其捐献金钱或贵重物品,这个制度也叫“寺请制度”、“寺檀制度”。]的实施,则使幽灵育儿故事愈加获得广泛传播。战国时代的动乱结束后,德川家康在江户设置幕府,为使日本减少外国的压力与内部纷争,颁行“锁国政策”,以禁止基督教及其他容易引起动乱的活动,佛教与其他文化因而能在稳定中持续发展。德川家康本身是净土宗信徒,因而,他愈加努力保护佛教,并将佛教纳入封建政权的体系中。他颁布“寺院法度”,用来制定各宗派所属寺院的属从关系及对寺院的种种规定。同时,实施“檀家制度”,使全国每一个国民都有归属护持的寺院。“檀家”属于特定的寺院,丧葬祭奠都由寺院负责,“檀家”需布施以维持寺院的经营运转。“檀家制度”还使寺院获得墓地经营权,“檀家”将墓地放置所属寺院,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由寺院全权料理供养。日本幽灵育儿故事中,卖糖的店铺基本都在寺院的周边,被跟踪的幽灵不是消失在寺院,就是消失在寺院的墓地中,店铺主人(或店员)跟踪幽灵之后,一般去找寺院的僧人商量,通常僧人会作出判断并和店铺的人一起去墓地挖开坟墓,最终发现婴儿。当然,婴孩的去向多数都由僧人抚养,最终成为名僧。这些都是“檀家制度”在故事中的具体体现。

  冲绳地区的幽灵育儿故事与日本本土相比,不仅分布最广,而且非常具有特色。[稲田浩二:《日本昔話通観》(第26巻),京都:同朋舎出版,1983年,第101-108頁。]搜集到的例子中,诞生型21例,“テーラシカマグチ型”(即“出世型”)17例,幽灵妻1例。其特点如下:①幽灵购买的食品多是豆沙包、馒头、饭团或点心,糖仅占4例;②钱变成纸钱或纸灰,变成树叶仅占3例,纸钱或纸灰多是通过放置水盆检验而发现;③17例テーラシカマグチ型中有两个例外,一例孩子成为美丽贤惠的武士妻子,另一例孩子成为尚元王[尚元王(1528—1572),琉球国第二尚氏王朝第5代国王,1556—1572年在位。]。很明显,冲绳的幽灵育儿故事受中国影响比较大,甚至有的故事中会直接讲述テーラシカマグチ(能通阴阳的人)是从唐人(中国人)那里学来的。这与琉球王国从属大陆有很大关系。1372年,琉球诸国成为中国明王朝的藩属国。1663年,琉球正式被清王朝册封,并使用清朝年号,向清朝纳贡,从未间断。而日本对琉球王国的侵占活动始于十七世纪初,实际控制是在十九世纪后期。1875年7月,日本强令琉球王国停止对清政府的朝贡,并改用日本年号。1879年,日本宣布琉球废藩置县,完成所谓的“琉球处分”,将琉球强行并入日本,设“冲绳”县,琉球王国覆亡。冲绳故事中的婴孩去向没有一例僧侣,显然江户时代的“檀家制度”并没有波及到冲绳。当然,由于冲绳地区与日本本土地理距离较近,文化上特别是信仰等方面也会受到日本影响,尤其是自明治时期被并入日本之后,日本影响加剧。幽灵育儿故事中日本本土要素出现,如买糖、钱变树叶等内容就是受到日本本土影响的结果。

  结语

  通过比较可知,中日幽灵育儿故事的母题链上的核心母题大体相同,以“幽灵儿去向”为核心划分的“诞生型”与“出世型”两个亚型也基本一致。其变异除了幽灵购买的食品、使用的“钱币”等细节内容外,主要体现在“幽灵儿”的成长上,中国的非富即贵,日本的大多成为名僧,冲绳地区则成为能通阴阳的人。在探究故事生成与传播的社会背景过程中,既要尊重故事发生于中国的事实,也要关注故事传播于日本之际借由文化实践建构文化认同的始末,才能深刻地认识到中日文化的深层流动。

  “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迄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其书有出于文人者,有出于教徒者。文人之作,虽非如释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为小说,盖当时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24页。]鲁迅指出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兴盛的原因,是受民间巫风、道教及佛教的刺激。然而,随着儒家思想的影响深入,怪谈故事的主题会发生变化。和佛道不同,儒家主张积极“入世”,以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己任,学而仕则优为目的,光宗耀祖为志愿。认为劳筋骨,苦心志,增长才干,才能完成天降之大任,这种思想流传了几千年,早已根深蒂固,中国故事中“幽灵儿”成长为非富即贵正是这种思想的反映。

  在故事生长过程中,视死如生灵魂观念逐渐渗入。人们怀念逝去的亲人,总想在另一个世界里过着生时的生活,仍然有着生人的思想感情。特别是汉代以后佛教东移,灵魂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佛法讲究“缘生”,重灵魂,轻体魄,相信人死后灵魂不灭,是一种生生不息的生命创始与轮回。因此,故事中死去的母亲化为幽灵,孕育生命,繁衍生命,养育生命,其拳拳慈母之心一如生人,也寓意着生命不息,轮回不止。

  故事在日本的传播过程中,经历了翻案文学的摄取与择选。日本“翻案”中国文学的传统至江户时代达到顶峰。江户时代“翻案”明清时代的小说(特别是怪谈),形成的“读本”,契合了江户时代“町人”对文学或文艺的诉求。幽灵育儿故事早期文献形成于江户时代初期,与中国的故事内容几乎一致,随后的故事发展过程中,核心母题链也基本未变。核心母题之外的日本化,主要体现在背景、人物与细节等内容的“翻案”出新上,从而与“町人”的历史文化感知和审美情感吻合与协调,因此,得以在日本民众之间获得广播流传。

  故事在日本建构过程中,核心母题链最后一环“墓生儿”去向的内容日本化最严重,这与佛教东渐日本与传抪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佛教传入中国后,经过改造与创新,形成了东土一种特有的文明样式,并东渐日本。持戒出家,在中国意味着消极避世,这与中国一向重视“子孙繁荣”的多子多福传统观念相背离,因此,出家是中国幽灵育儿故事中最忌讳的母题。然而,东渐日本的佛教再一次本土化,至平安中后期佛界“持戒不坚”的现象愈加明显,佛教净土真宗初祖亲鸾甚至公开食肉娶妻。日本室町时代后期开始,佛教向平民渗透并逐渐世俗化,幽灵育儿故事中幽灵儿成长为净土真宗、日莲宗、曹洞宗等派别的名僧,正是佛教向平民渗透的结果。与中国出家即出世(脱离凡尘)截然不同,日本僧侣食肉娶妻,甚至其子女成为一寺或一院主持的“出世”是令人艳羡的成功。所以,日本幽灵育儿故事“出世型”中的幽灵儿基本成为某个寺院的名僧或主持。佛教至江户时代开始“劝化”传教,同时江户幕府实施“檀家制度”,使得幽灵育儿故事与佛教关联更为紧密。前者将幽灵故事渗透进百姓最关心的丧葬祭奠与追善供养等人生仪礼之中,后者则从制度上使民众从属于特定的寺院,特别是丧葬祭奠以及墓地的管理等均由寺院负责,幽灵育儿故事也由此获得更为广泛的社会传播。

  从已获取的故事文本来看,中日幽灵育儿故事传说化倾向明显,特别是“出世型”,直接理解为传说可能更为妥当。这与魏晋时期将怪异传说视为事实来记载的态度有着极大的关联,一直影响着后世怪谈故事的讲述。故事由“幽灵育儿”母题延伸到“奇异诞生”母题,其讲述意图明显在于更偏重后者,地点、人物设定为历史上实际存在的特定地点与人物,意在增加讲述时的可信度。幽灵育儿话题本身已足够引起听者的好奇心,而眼前的景物、实际存在的人物更能唤起听者的共鸣,从而增加故事的讲述效果。

(本文原载于《民族文学研究》2018年第6期,注释从略,详参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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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张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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