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师调教”:梅花拳拜师礼的实践与延伸
可以说,中国传统社会的诸多行业已注意到师徒关系在拓延个体社交网络的重要媒介作用。以梅花拳为代表的民间武术组织,特别重视师徒关系的维系与扩展。在华北乡村地区的梅花拳组织内部,存在着一种非常典型的师徒礼仪互动模式。其中,基于“三师调教”的拜师收徒机制而构建的“师徒”逻辑框架,显示出对于师徒之间结构关系的推重。
夫我国拳术派别之众百有余门矣,但溯其源泉则一也。盖学拳者侧重于身体之一部,而展其所长,另创一家,于是门派生焉。迄今尤能保持原有状态者,仅梅拳耳。……其内容基本则五势四门架子八方成拳拧拳梅花桩等。五势为大顺拗小败五势是也。势如梅树之花叶也,而架子如树之根干河之源泉,惟其变化又惟其特长矣,兹分志之。
这段文字出自一份流传于河北省广宗县乡村的清乾隆年间手抄本拳书———《梅拳秘谱》。一直以来,梅花拳在华北乡村地区广泛流传,民间百姓习练此拳者甚众。与其他单纯讲究武功技法的民间拳术不同,梅花拳一般采用文场、武场相结合的习练方式。尤其是梅花拳的文场修炼,通常以“秘不示人”的神秘形象展示给外界,因而显异于中国其他民间拳派门类。在近现代华北乡村社会,梅花拳这一植根于民众日常生活之中的乡土拳术,以其独特的健体、修心、娱乐和教化等多重功用,持续影响着冀、鲁、豫一带乡民的礼俗生活传统。综而观之,乡村梅花拳的日常拜师收徒仪式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是村民单纯为学习梅花拳拳法技艺的武场拜师方式,另一种则是以祖师敬拜为典型特征的文场拜师方式,而梅花拳的文场是该拳派的领导核心。通常说来,拜师收徒仪式主要由梅花拳文场师傅统一组织安排,梅花拳弟子将其称为“当家人”,这也预示着他们在处理村落梅花拳公共事务时要比旁人付出更多的精力和物力。乡村梅花拳自身形成的“文武合一”自治组织方式,内含着比较特殊的拜师礼仪结构,具体表现在以“三师调教”为典型的拜师礼仪实践中。
第一,“三师调教”是确立梅花拳师徒名分的主要依据。“三师调教”作为梅花拳内部特有的拜师礼仪运作机制,三师分别代指引师、送师和恩师。在村落社会生活中,文与武构成了乡村梅花拳“开道度人”价值诉求的基本内容。实际上,乡民如果只是为了学习梅花拳拳法技艺而举行的武场拜师流程相对简单。按照乡村梅花拳的民间礼数,村民学拳拜师入门时必须遵循“三师调教”的仪式化程序,这也是确立梅花拳师徒名分的主要依据。一般而言,村民初始学拳多在青少年时期进行。当他们的梅花拳拳术功法达到一定水平之后,如果个人仍有意向继续钻研学习,梅花拳文场、武场师傅才会为其统一组织集体拜师收徒的入门仪式。而且,对于习拳者将要拜师的具体对象,村民本人事前并不知晓。“拜谁为师”需由梅花拳文场、武场师傅商议后再做决定。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主要根据拜师者习练梅花拳的功底水平酌情分配,一般是拜本村不同姓氏或外村的梅花拳武场师傅为师。例如,北杨庄梅花拳弟子王英武,他自幼习练梅花拳,尤其擅长梅花拳腿功,二十七岁正式拜师入门。当时梅花拳文场师傅给他安排的引师为本村老拳师王占,送师是梅花拳“当家人”邢银超的母亲,授业恩师则为谷常相村梅花拳名师谷景华。事实上,就梅花拳的拜师礼仪规矩而言,所谓“三师调教”中的引师、送师和恩师主要起到了见证人的象征性作用,它同时意味着乡村梅花拳组织内部通过“师徒”关系建立了一种身份象征和认同机制。
第二,“三师调教”是强化梅花拳师徒礼仪的根本基础。具体说来,“三师调教”中的引师、送师和恩师所承担的师徒责任各不相同。涂尔干认为:“人们对事物进行分类,是要把它们安排在各个群体中,这些群体相互有别,彼此之间有一条明确的界限把它们清清楚楚地分开来。”在广宗县各乡村普遍流传着“送师大、引师小”的说法,恩师是指拜师入门后真正的指导老师。梅花拳收徒又分为两类,一类徒弟是授业门生,他们多数继承了家庭上一代习练梅花拳的武术传统,而且所找的引师、送师也皆为村内梅花拳群体的熟人;另一类是创业门生,他们属于家庭接触梅花拳的第一代弟子,引师、送师、恩师都需经梅花拳文场师傅商议之后才能确定。当乡村梅花拳组织拜师仪式时,一般先按照拜师人数情况拟定三至五位参与拜师仪式的梅花拳文场师傅成员,然后再由他们统一商议安排具体的拜师程序。正式拜师前需根据个人的兴趣爱好,由拜师者自愿选择进入梅花拳文场或武场。梅花拳文场师傅依据拳班内部的辈分排序,经引师、送师、恩师等进行了所谓的“三师调教”程序后,最终完成拜师礼仪。其中,“三师调教”中的送师(保师)身份非常重要。他既是对新入门梅花拳弟子人品的身份担保,之后也是约束弟子日常行为的名誉象征。进而言之,徒弟原本代表个人行为,一旦进入师门,也就加入了象征地域社会自治力量的武术权威组织。梅花拳的师门组织、送师组织和更宽泛的地域武术组织在无形之中对新入门梅花拳弟子产生一定的约束力和控制力,这也是其强化梅花拳“师徒”礼仪的根本基础。
第三,“三师调教”是展开梅花拳师徒礼仪实践的重要渠道。梅花拳拜师之后进行师徒礼仪实践的主要方式,是通过营造、培养师徒之间一种“情同父子”的亲密社会关系来实现。在乡村梅花拳内部流传着“梅花拳,父子道”“天下梅拳是一家”等多种说法,梅花拳师徒之间可以互称“父子爷们”。梅花拳又被称为“父子拳”,这也是在强调梅花拳弟子之间的一种非血缘“拟亲属”关系。此外,依托亲人、熟人与陌生人三者之间的互动结构关系,也是乡村梅花拳组织展开师徒礼仪实践的重要路径。其中,亲人关系是以传统家庭的血缘和姻缘的亲属关系为基础而建立。例如,早年间虽然北杨庄梅花拳武场练拳活动面向全体村民,但文场知识最初只允许在邢氏家族内部传播,直至后来才逐渐借助姻亲关系向村内王氏、刘氏等其他家族拓延。熟人关系是以地缘为联结纽带,它通过地理实体范围进行界定。近至街坊邻居,远至周边村落,乡民多是在一个距离有限的地理实体范围内组建日常生活圈子。在村落社会生活中,文与武构成了乡村梅花拳“开道度人”价值诉求的基本内容。梅花拳师徒礼仪实践中的武场传艺和文场传道行为,通常基于这种熟人关系不断往外传播。陌生人是指处于村落日常生活边界之外的人群,这一类人群既可能是来自外地的梅花拳弟子,也可能是普通的陌生人。因此,按照梅花拳的师徒礼仪规矩可迅速判断陌生人的“底细”,确定身份后即可决定是否与其进一步交往。需指出的是,乡村梅花拳组织构建的“亲人-熟人-陌生人”这一师徒礼仪实践框架还可以互相转化。尽管如此,乡民在村落日常生活中仍难免会出现各类问题,这种框架只是梅花拳师徒礼仪实践的一种“理想型”模式。
三、梅花拳拜师礼与乡村社会
正是由于梅花拳拜师礼及其相关师徒礼仪规矩的存在、运行,才使得这一民间武术组织在乡村社会中显得更加神秘、神奇与神圣。大致说来,经由梅花拳拜师礼形成的一种拟制血缘关系,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民间武术组织,并内化、凝结于乡村社会的日常交际网络之中。再者,与乡土村落中其他自治组织形式相比,梅花拳拜师礼的神圣感实际上还与乡民日常节日生活体系中的神圣感紧密相连。而且,在梅花拳拜师礼的基础之上,构建了一个组织相对庞大的“师门”社会群体。
(一)拜师帖:“门户”身份的确认
在乡村梅花拳组织内部,普通村民一旦经过“三师调教”程序确认了梅花拳弟子身份之后,也意味着他被这一群体成员在师徒“门户”层面所接纳。戴国斌曾从武术社会学的独特视角,详细阐释了“门户”观念对中国传统武术门派的影响。他认为,门户成员之间的社会关系,以一种准家族的方式进行互动。这种准家族方式,其实间接明确了师傅与徒弟之间的日常交往身份,即拟制的亲属关系,围绕着师傅这一亲属核心,师傅与众多徒弟之间形成了一个小范围的社会关系网络。梅花拳弟子一旦拜师入门后,在众多弟子之间便形成了一种“拟亲属”社会关系结构,并深刻融入到乡民的日常生活领域。如果从“师”的角度来讲,师徒之间具有“义”的职责。这种师徒关系表面上看起来与梅花拳“子不拜父为师”的传统规矩有所矛盾,但它更强调梅花拳师徒“门户”间的伦理亲情观念,这实际上也是梅花拳增强内部凝聚力与群体认同感的“抱团式”运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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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孙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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