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歌德的形态学
文学家歌德还是一位“自然”科学家。他用哲学眼光来看自然,因此,他的形态学、地质学、气象学和色彩学研究与其说是近代意义上的自然科学,不如说是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自然”(/physis)学。正因如此,他的这些研究可谓墙里开花墙外香,即对后世的自然科学影响有限却在文学研究领域结出了累累硕果——约勒斯的《简单的形式》和普罗普的《童话形态学》都是在歌德的自然科学尤其是形态学的影响下写出的名著。
歌德的自然科学研究首先源于他的自然整体观。歌德试图把“美是自由的完满”这一理念用于有机自然界。他认为,一个完满的有机体可以让它的所有肢体服务于各种各样的自由用途,因此,当某个动物能够随意使用它的肢体时,我们就说这个动物是美的。在歌德看来,美是部分之间的和谐,但它仍然暗示出一种整体性。这种整体性就是眼中的和谐,看到彼此并列的整体性就给眼睛造成了和谐的印象。每个个体的位置都应该是和谐的,都必定包含着整体性。有机的自然界越是不能运用机械原理,它就越完美。
歌德认为,现象的本性是明确无疑的,但现象的出现常常又是摇摆不定的。自然研究者试图把握现象的确定要素,他在个别情况中关注的不仅是现象如何出现,而且是现象应该如何出现。因此,他把现象分为三类:一是每个人在自然界都能觉察到的经验现象,二是通过实验产生的科学现象,三是作为一切经验和实验的结果而最后出现的纯粹现象,这种纯粹现象排除了偶然的东西和不纯的东西。
正如分析以综合为前提一样,部分也以整体为前提。在这方面,诗艺与自然学是相似的。在观察自然时,仅用分析的方法找出许多特性是不够的,还要用综合的方法发现普遍性。要整体地描述某个现象,必须采用分析与综合的双重手段。如果我们一味地进行分析和拆分,就无法把对象重新组合起来并且使其富有生气。对许多无机物是这样,对有机物更是这样。因此,所有时代的科学人士都想认识这种活生生的构形过程,都想把握外在的可见部分的整体关联,而这正是形态学的任务。正如卡尔·弗里德里希·魏茨泽克(Carl Friedrich v.Weizs覿cker)所指出,歌德的自然科学绝大部分是比较形态学。近代自然科学的通俗哲学认为,不存在独立的形态,因为形态指的只是不同事物被判定为相似的一种事态。事态的重要性不在于它是个别情况,而在于它是类型。事态可以不同,而规律却可以保持不变。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不是个别事态,而是共同规律。但对歌德来说,不是形态植根于规律,而是规律植根于形态。自然科学的规律可以被置换和替代,而歌德对形态的体验却不可替代。歌德指出:
德国人有Gestalt(形态)这个词来表达某个现实存在物的特定存在的复杂性。他在这个措辞中抽掉了变动的东西,他认为,一个相互关联的东西是固定的、自成一体的而且在其特性方面是稳定的。
但是,如果观察所有形态,尤其是有机界的形态,我们就会发现,哪里也不会出现持存的东西、静止的东西、自成一体的东西,毋宁说,一切都处于持续不断的运动之中。因此,我们的语言通常用Bildung(构造,构形)一词来恰当地既指产生的东西,也指被产生的东西。
如果试图提出一种Morphologie(形态学),我们就不能谈Gestalt(形态);如果使用这个词,我们由此所设想的反而最多只是一种理念、概念或者是一种仅仅暂时固定在经验中的东西。
“形态”是变中之不变,是一种理念。从这种意义上说,柏拉图的理念在自然科学中变成了普遍概念,而在歌德这里则变成了形态。“形态”这种理念不是柏拉图意义上的抽象之物。歌德指出,他寻求的本原植物(Urpflanz)和本原动物(Urtier),正如赫尔德有关人性历史的理念一样,是有关植物或动物的概念或理念(Idee)。歌德所谓的“理念”是古希腊意义上的ιδεα,这个词来自动词(看),指事物能够彼此区别开来的形式或外观,它与看或直观有关,也就是说,这些形式或外观是通过人的直观“看”出来的。这里需要注意两点:首先,歌德所谓的“理念”不是经验,在植物学家能够出示的那些植物之中,找不到本原植物。同样,在动物学家能够提供的那些动物之中也找不到本原动物;其次,与柏拉图不同的是,歌德的理念也不是高高在上的、在现实中永远不能完满实现的理想之物,而是在现实中能够体现出来的东西。换言之,本原植物的理念能在现实的植物上表现出来,本原动物的理念也能在现实的动物身上体现出来,只是需要用“内眼”或“会思想的眼睛”来发现———如果把某个植物看作植物,我们就“看见”了同类植物,即这种植物的理念或形态。在歌德看来,只有具有阳光性质的眼睛才能看见阳光。歌德的形态“理念”暗含着他对主体与客体、普遍与特殊之间的二元论的一种回避,他的比较形态学在形态的连续性中证明了现实的统一性。形态是一种动态,是不断变形中的事件。因此,比较形态学必须成为一种变形说。所谓形态是一种本原现象(Urph覿nomen)。现象是客观事件在主体意识中的作用或对应物。当某个现象发生时,客体与主体已经被联结了起来。因此,我们不能从笛卡尔的主客二元论来理解歌德的形态学思想。在歌德看来,周围人的身体不是“广延物”(res extensa),而是活生生的面对面。对象的要素与直观相互交织,直观本身就是思维,而思维就是一种直观。表情与灵魂、符号与意义是一体的。
歌德认为,每个生物都不是一,而是多。即使它向我们显现为个体,它仍是独立的活态特征的一种聚集。“生物越不完美,它的部分之间的相似或相同点就越多,而且与整体的相同点也就越多。生物变得越完美,其部分之间就变得越不相似。在前一种情况下,整体或多或少与部分相同,而在后一种情况下,整体不像部分。部分之间越相似,它们就越不相互从属。部分之间的从属关系表明是一种更完美的生物”。当我们观察不完美状态的植物和动物时,很难看出它们有多少差别,我们的感官很难察觉处于运动或半运动状态的某个生命时刻。因此,从理念看来相同的东西,在经验中有可能显得相同或相似,但也可能显得完全不同。换言之,相似或相同的判定不能根据经验,而要依据理念即用“内眼”或“会思想的眼睛”看出来的形式或形态。形态学的眼光首先着眼于形式的整体,然后才是形式的部分及其联接方式。作为一门新科学,“形态学应该包含关于有机体的形态、构形和变形的学说”。形态学只描述和展示而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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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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