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家与“传统复兴”
透过滇池小村最近六十余年的历史,其村庄社会组织层面浮现两种与传统有关的现象:其一是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大队/行政村层面,特别是党的组织成员中来自少数几个家庭及其“我家人”的比例较大。与此相关,党支部的历任主要领导是从这几个家庭中产生。追究根源,会发现这些具有家庭网络的党员都或多或少于属于土改时期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我家人”。其二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生产队/村小组层面,土改以前的乡绅或土改成份为中农背景的人及其后人有较多机会成为领导。与前一类人相比,这些人往往是“非党员”。
这一节讨论第一种现象,即土改时期贫下中农-积极分子组成的党组织通过发展“我家人”入党,形成对大队/行政村党支部的长期掌控。有研究者在别的地区注意到了这种现象,并称之为基层党政组织“家族化”。与此相关,通过党支部/大队/行政村还能够将村内/外的好位置或稀缺资源分配给“我家人”,这些位置如村学校的教师、赤脚医生、农业科技员,或参军机会等。但是此前的研究者一般都不会从党的政治/组织路线本身的实践来讨论这种路线与家族化的逻辑关系。
本文想强调的是某一家庭及其“我家人”掌控党支部现象的出现与党在农村的地位和党员发展特点,或者说与党的政治/组织路线有关。党支部作为农村唯一的合法领导组织,一方面有最高的正式地位,另一方面出于“先锋队”或精英主义要求,长期以来仅吸纳很少数量的村民(开始是土改中的贫下中农)加入。党的阶级-精英主义与乡土社会的“特殊性关系”或“差序格局”本是南辕北辙的两种特殊主义,在当代的中国乡村却相互重叠在一起。党要求精选少数先进分子(贫下中农)入党,成为党员的村民则优先选择自己的“我家人”进入党内。党员优先选择自己的“我家人”入党并不违背阶级路线。因为这些“我家人”一般也是符合党的组织路线要求的。例如在集体化时期,一般能入党的村民的成份是贫下中农。
党组织的再一个特点是一经加入便是终身身份。这使党组织和党员身份具有高稳定性。这比村委会和村小组领导要稳定得多。在集体化和1990年代以前,由于生产大队/行政村的行政领导人如大队长和文书是由公社/乡政府任命,因此能获得这两个位置的人也都是党员。自从1990年代中期以来,村委会和村小组领导一般需要经村民投票选举产生。最近20年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村委会主任或村小组长职位被一个家庭长期控制的局面相比党组织较少。这与两个位置必须经过数千人投票有关。而且能竞争这两个位置的人相比党支部要多得多。小村1990年代中期到2003年有两任村委会主任,两人都是在成为村领导后被吸纳进入党内。按照他们的说法,当时是乡领导和村党支书主动来劝他们申请入党。但是2003年上任的村委会主任老皮因为个人与支书之间有矛盾,多次写入党申请书却始终未得党支部通过。老皮2010年辅佐其子小皮参加村委会选举,小皮取代其父成为村委会主任。小皮在第二届任期内(2015年)成为预备党员。地方政府意识到自从村民委员会实行海选换届以来,村委会主任一职经常会落入“非党员”之手,特别是会选出些“上面不认可”的人。例如小村的黄大育、老皮和小皮父子在一段时期都被认为是这一类人。这种现象不仅发生在小村。因此最近10年来地方政府在实施换届选举时,“提倡党政一肩挑”,即力推党支部书记成为村委会主任。小村的党总支书记张生民在2016年被选为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成为一肩挑干部。总而言之,村委会与行政村党支部之间的差别越来越小。
与“精英-稳定”相并行,国家是通过党/行政村(大队)组织分配资源。行政村层面的党政核心成员有更多机会获得稀缺的物质或象征性资源,例如公社时期招收农民参军和当工人的指标,挑选人担任村内的服务性工作(如小学教师和赤脚医生)等。这些机会往往是大队(行政村)/党支部委员的亲属得到。这些村内的职位往往是由国家系统推行和分配,是嵌入在农耕社会内的“好位置”,例如村学校的教员、卫生室的医务人员或农业科技组(化肥、农药和农机具推广使用)成员等。因此虽然是依靠党组织,按照政治路线分配资源,但这些资源同时也增强了行政村(大队)/党支部成员的家庭在农耕社会内生秩序中的地位。这些通过党-大队“我家人”网络分配的位置往往是与“新农业”和“社会主义农村”有关的,例如新式农机技术员、农药和化肥技术员、小学教师、医务人员等,而不是传统农事活动的关键位置(如驾牛犁田)。有些资源分配的短期和直接后果是帮助这些家庭的成员脱离农村社区,例如参军。但实际上大多数参军的人后来都会复员回乡,因此从长远看参军仍然是使这些家庭在农村中的地位增强。关键的一点是相比在村里,服役是入党的好机会。服役期间成为党员的人将来会有更多机会进入村庄的政治核心。这方面如小村从1980年代初以来的3任行政村党总支书记以及现任村小组党支书就是。他们都是村党组织核心成员的“我家人”,因此而得到参军的机会,在服役期间加入党,复员回乡后成为党组织领导。
以上提出了一个相关问题:谁是“我家人”?
在滇池东岸“我家人”或“我家的(人)”是当地的说法,指本户的成员和有父系亲属关系的家庭的人,即小村人说的“本家”。“我家人”多是以父系关系的男人为核心,也包括嫁入本村的本户的女性及其核心家庭成员。在本文讨论的范围,“我家人”的重要意义是本村为界限。原因在于“我家人”边界经常是村庄政治中初级联盟和一般联盟划分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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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姜舒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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