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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永佳]“叠写” 的限度
——一个大理节庆的地方意义与非遗化
  作者:梁永佳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8-06-15 | 点击数:9805
 

  结论:“叠写”的限度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绕三灵”节庆存在十分不同的解释空间。作为主体的参与者,通过一层层向外的活动,形成了复杂的社会组织、仪式活动和庆典。这些活动与他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连,并在这些联系中形成了总体的、朝向不可见的“彼岸世界”的、可以被称为民间宗教的节庆活动。它的核心是一个神话故事,一组被认为真实存在过的、现在仍然保佑整个大理的神灵,以及分布于大理各地的、有着各自传说的本主体系。神灵之间的关系,为民众与莲池会的“绕三灵”以及其他活动提供了基本的依据。即使不相信或者对此将信将疑的大理人,也并不反对相信者的活动,并积极参与这些活动。“情人”的结成或者象征性的挑逗,仅是一系列求子求财活动中的一环,而且有一定的强制性:笔者亲眼见到面无表情的男女双方在大庭广众下对歌,从始至终未瞟过对方一眼。而新婚少妇去各个庙里求子,往往也是在婆婆的压力下不得已而为之。因此,这些神灵并非远古的、无法证实的“生殖崇拜”,更不是记录白族文化符号的历史记忆:笔者不曾在普通白族民众中间听到过这样的解释。这些神灵是与成千上万个家庭的“发旺”与“清吉平安”密切相关的一套庙宇体系。中国各地民间宗教的研究中,都不乏类似的论证。

  在过去的100年中,如何解释类似“绕三灵”这样的节庆,与如何想象国家、民族、现代性和历史密切相关。“绕三灵”变得神秘不可解,政府也采取敌视态度。可是,学者并未真正嘲笑过“有伤风化”的情节,并有意识地迎合参与人的愿望。

  非物质文化遗产申请则遵循了一个不同的逻辑。“绕三灵”被解释为白族独有的奇风异俗,并在现代性面前变得很脆弱,想当然地认为古代存在一种群婚现象,保留至今且符合现代人平等的伦理。“情人”的内容,不仅第一次被官方承认,而且被论证为修正儒家伦理、尊重女性的活动。官方的解释与参与者的解释之间存在巨大的反差。显然,参与者并没有在申请过程中真正参与解释过程。在这个意义上,“绕三灵”的“非遗”申请是一个典型的“国家视角”。

  “绕三灵”的“非遗化”,仅仅是几十个上百个成功进入“非遗”行列的宗教活动之一。申请者、参与者的共识之一,就是“绕三灵”的宗教特色,尽管前者被想象为一个原始的“生殖崇拜”,后者被想象为一个历史上的“驸马与公主”。作为一个宗教活动,“绕三灵”并非五大宗教之任何一种,其活动无法以宗教的身份纳入现有的法律和法规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提供了这样的机会,使得本主崇拜和“绕三灵”仪式可以用“文化”的形式得以存在,既保护了“绕三灵”,又有机会借此发展大理的旅游业,这当然一举两得。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笔者认为“绕三灵”的“非遗化”是一种“叠写”,一种国家对形形色色宗教活动的授权和管理。

  然而,正如上面所说,官方的解释与参与者的解释之间差别很大。一方是主动的自我东方化,扮演浪漫原始的边缘角色,另一方则朴实地以“外求伦理”追求家庭的兴旺。以自我东方化“叠写”外求伦理,与其说创造了无穷的“互相挪用”的空间,不如说造成了一个无法弥合的解释鸿沟。至少到现在,双方的解释仍处于平行的、井水不犯河水的状态。地方政府十分智慧地排练了一场大型的“绕三灵”文艺会演,在与“绕三灵”没有什么实质关系的崇圣寺广场举行,供上级评估人员观看。“叠写”是在地方意义之上的“加封”,宣布它符合某种国家认可的意义。但在官方的“民族原始记忆”和“群婚状态”遗存与民间的外求“发旺”“清吉”之间,还看不出这种“叠写”的空间。笔者提出“叠写的限度”,正是试图描述这样一种互不理解的状态是如何形成的。

  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实施,“叠写”五大宗教之外的宗教活动,获得了更大的能动性和意义空间。当年11月29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6次会议在印尼的巴厘岛结束。“绕三灵”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请未获通过,委员会建议申请方重新申请。10天后,文化部召开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副部长王文章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中,要充分尊重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和特定内涵,坚决制止“伪民俗”。全球世俗化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命运,已经在法律、政策、国际公约、地方动力、国家规范、经济驱动力等各个方面的共同作用下发生着更为深刻的转变。或许可以说,如何理解世俗时代重建国家的“叠写”能力,已经成为中国当下国家与宗教关系的一个亟待探索的问题。

(本文收载于《宗教人类学》第四辑,2013年9月,注释和参考文献详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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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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