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女性灵媒的宗教边缘性
1.女性与傀儡
冀北的灵媒基本上是由女性承担的,或者说只有女性才被认为是受神灵驱使的灵媒。实际上,在笔者的研究中,冀北也存在着一定比例的男性灵媒,这些男性灵媒与女性灵媒一样,都是被几种神圣动物附体,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男性灵媒与女性灵媒并没有太大区别,但从男女灵媒的功能上而言,区别较为明显。在当地,一般是由女性灵媒承担为普通群众看事的工作,而男性灵媒则为民众看风水与算生辰八字,与女性灵媒的“傀儡”性角色不同,在普通人眼中,男性灵媒一般被认为是正统的道教弟子。而正是由于女性灵媒这种傀儡性角色,引起了人们的偏见。这种由傀儡身份受到的鄙视在笔者调查的东北地区更为明显。这些动物神灵的附体往往被看成是低级的身份体现。尤其是在传统萨满教那里,动物神灵往往是一种干扰者的角色,其多被认为是萨满们在成为“博”(被认定的正式萨满)的过程中应该被驱除的对象(赵芙蓉,2015:53)。
傀儡的真正所指是一种“主体性”的缺失,其往往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这集中表现在灵媒“巫病”发作期间。每个灵媒巫病发作时的表现往往不同,这被认为是由附体神灵的不同造成的。但是所有这些巫病的共同表现是使灵媒以其他主体的身份在行事,有时又会伴有歇斯底里式的哭、笑、叫等。这种巫病在不明缘由的普通民众看来类似于一种“精神疾病”,对精神疾病的排斥造成了一定程度地对灵媒的边缘性看法。
2.动物神灵的阶序
如果退一步讲,傀儡身份不一定造成偏见的话,因为许多正统神灵的傀儡也会被认为是一种正面的角色,而动物神灵的傀儡却给人们很多负面想象,其原因是因为这些动物神灵本身就不完美,其在整个神灵体系中的地位并不高。在普通民众看来,上述几种神圣性动物终归是小神,其始终不能与一些诸如玉皇大帝、三清、碧霞元君等正统性神灵相比较,其并不列位于天上的神灵体系之中,而是一种“地仙儿”(刘正爱,2007)类属。这些动物神灵只是在人间存活了几百甚至上千年,从而吸收了人间的精华,具备了很大的“道行”。实际上,有些人认为,这些动物神灵的地位甚至低于人类,因为他们在人间修行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在经历了足够多的漫长时间之后,自己能够褪去动物的外衣,成为人形,而之后再成为有仙阶的“仙人”。所以这些神圣动物并不如地位较高的神灵那样完美,其常常会由于人们的某些不当行为对其报复,再加上并不是每个动物神灵都具有很高的道行,所以有些较低道行的动物神灵也会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制造麻烦,增加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风险。
3.动物与危险
这些神位不高的动物神灵常常在日常生活中被普通民众认为是危险的。在冀北人们看来,狐狸的危险是其具有性的吸引力,狐狸会通过与人发生性关系而借此吸收男性的精华,这种危险的狐狸多是一种漂亮的女性角色。比如在笔者生活过的冀北P村,人们就有关于一位老猎人被狐狸迷惑的故事。传说,一天晚上,这位老猎人看到一个漂亮的小媳妇来到自己的家中,并拉着他走出自己的家门,受到美丽女性身体的诱惑,老猎人不知不觉地光着身子走出家门,当走到村外一口巨大的泄洪池时,其突然看到美丽的女子后有一条硕大的尾巴,这才意识到其是一只狐狸,而也因此躲过了一劫。
对黄鼠狼的恐惧主要是其能够引起人们歇斯底里式的精神失常状态。在冀北乡村,有一种特殊的病症被认为是黄鼠狼所致。这种病症的典型症状是病人神志不清,有的甚至大喊大叫,经常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有时也会做出许多怪异的行为,比如在地上打滚。这些病症通常不是持续性的,往往持续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有的甚至时间更短。对于这种病症,人们并不会着急将病人送往医院,因为其被认为是由黄鼠狼导致的。人们通常的做法是去自家庭院或者临近的庭院的废旧老房子中寻找,看是否有黄鼠狼的存在。在人们的观念中,黄鼠狼会操控人的行为,出现病人的这些症状基本上可能会存在一个做出类似行为的黄鼠狼。而一旦找到这只黄鼠狼,制止它的行为,病人就能够恢复神志。当然,多数情况下人们不会找到黄鼠狼,但是病人的症状通常会在短时间内消失,所以对黄鼠狼的搜查行为也不会太大动干戈。
另一种动物神灵蛇,多被认为是邪恶的象征,其会引起十分严重的疾病,而这多导致病人的死亡。在冀北,人们常用“觅”这个词来形容蛇对人的附体行为。“觅”指动物的灵魂附着在人身体内的某个部位,从而引起该部位相关疾病的产生。比如,在笔者调查的U村中,一位妇女由于严重贫血而导致的死亡被认为是蛇附在其体内喝血引起的。当然,并不是蛇的每个“觅”行为都会导致如此严重的丧命后果,但至少会引起相应疾病的产生。
由于女性灵媒被认为是这些动物神灵的依附者,人们对灵媒的看法往往是这种神性和人性的统一体。正是由于两种角色的混合性,人们对这些神圣动物的日常恐慌自然的也会增加对女性灵媒的偏见。实际上,有些人甚至认为,某些灵媒之所以在一定区域内被认为是灵验的,原因之一是许多人的日常生活“麻烦”本来就源自灵媒及其附体神灵自身,正是自己制造的麻烦,所以其很容易解决,而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收取咨询费“敛财”。
(三)女性灵媒的政治边缘性
上述从宗教角度阐明的女性灵媒的边缘性,也进一步造成了其在社区政治生活中的边缘性。作为萨满性质的灵媒,冀北灵媒在社会生活中并没有起到萨满应该起到的公共职能作用。在许多应该有灵媒参加的公共活动中并没有灵媒的角色,比如社区中的葬礼,传统的社区祈福仪式、公共庙会活动等,而这在中国境内其他地区的萨满传统中却占有突出地位,比如,东北民族的萨满承担了祭天、祭火、祭祖先的祭祀功能(色音,2000),闽台地区的乩童则承担了“送王船”这一送瘟仪式,增加社区福祈的职能(毛伟,2010)。当然,冀北女性灵媒在社会生活中的角色缺失往往又与性别有关,在传统社会中,女性本来就被隐藏(concealment)在庭院之内(Mann,2011:12),从而很少在社区公共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即使是在上述闽台地区,与在公共仪式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乩童同时存在的另一个相同的萨满体系女性“查某佛”也在公共政治生活中处于一种“无权”处境(石亦龙,2000;徐义强,2008)。女性灵媒这种普遍的政治边缘性恰恰突出了本研究的普遍意义。女性们在显在社会生活中的无权处境,迫使其转向更为私密性的“私人世界”,正如下文将要分析的那样,女性灵媒对人们的情感与日常生活的操控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这种操控凸显了一种独特的“赋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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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孙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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