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佳艺(北京大学中文系民间文学专业2014级直博生):我们做形态学研究要注意哪些问题?您对于实践操作有何建议?
刘魁立:我自己也做得不好,只有一个建议,就是把研究范围的外沿确定得小一点,认定一个故事或史诗,让材料的同质性多一些。材料太杂就无法展开,会花费很多精力,把自己弄得很疲劳。比方说,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门类特别多,内容也特别精彩,随便举出一种,像灯彩或是景泰蓝,如果进行形态研究就很好,且比故事容易出彩。
王尧(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博士后):第一个问题,邓迪斯说他所创制的“母题素”概念和普罗普的功能概念并不一致,两者的出发点有何差异?第二个问题,汤普森将母题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角色,第二种是背景、器物等,第三种构成真正的故事类型。我理解,第一、二种都是名词的,而第三种则是动词性的,它在真正推进叙事。邓迪斯的“母题素”也都是动词性的。汤普森和邓迪斯对母题中的名词和动词有区分吗?
刘魁立:这个问题不是我能够完全解释清楚的。我只抱准一点:普罗普特别重要的贡献在于他把主人公完全抛弃。为什么要抛弃?因为它可以换成无数别的人、树、神仙,也可以是无生命物,完全没有关系。问题的核心在于,他的“功能”实际上是动作、行为,这些决定了整个故事的演变、发展。“母题素”等概念基本也都是从功能引申出来的。当你涉及工具和人物的时候,最终还是要落实到行为、动作。普罗普的功能项中,除了衔接的部分,基本都是动作,如禁忌、违反禁忌。
王尧:这样是否忽略了对名词性母题的研究?
刘魁立:不是忽略,而是说这些名词可以变换。它们不重要,不要把它太过形式化。狗耕田不一定是哥哥和弟弟,也可能是两个别的人,或者一只狗和一只猫,完全没有关系,它本身没有意义,有意义的是行为的变化、递进,这是普罗普特别重要的贡献。在他之前从来没有人这样认为,过去都是围绕主人公开展,而普罗普则将主人公搁置了。
王悉源(北京大学中文系民间文学专业2014级硕士生):您强调共时性和历时性不能相容,但是否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尝试将二者结合在一起?我认为邓迪斯的禁忌、违反禁忌等几项“母题素”,就是把普罗普的线性结构和列维-斯特劳斯的二元对立结合起来了。
刘魁立:我不排斥在一篇文章中结合共时和历时的方法,但一定要言说清楚:我在谈这个问题的时候,是以共时的看法;在讲另外一个的时候再用历时。常见的问题是不仅用共时替代历时(或历时替代共时),而且认为它们就是一回事,混淆了两者。
蔡佩春(北京大学中文系民间文学专业2015级博士生):您刚才说到形态研究应该把材料范围限制得小一些,是指地理、时间范围要小吗?如果研究不同民族之间的关系,应该怎么限定范围?
刘魁立:我的意思是,我们通常是在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上讨论问题,它包括一个共时的横坐标和一个历时的纵坐标。由此可以发现一个特点:历时研究通常接触的是个体,范围可以很大或很小,这并没有关系,它总有一个固定的对象。而共时研究的对象显然不是一个,必须是若干个,这才能称作共时。
二、母题及其分类
王尧(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博士后):刘魁立老师系统梳理了形态学相关概念和理论发展史,以下仅就该范畴内的一些根基问题提供几点思考:
(一)、母题
《民间叙事的生命树》一文关注了母题对情节的链接能力:“母题含有进一步展开叙述的能力,具备相互连接的机制。”并将母题比作“肌腱”,有的肌腱链接能力强,情节发展就有更多可能性,故事就可能从这一点开始派生出更多异文;有些肌腱链接能力弱,可能只能和某一个特定的衔接,后续的情节就比较单一,故事的异文就比较少。同时,它的链接又是多指向的。那么,哪些母题会经常链接在一起,构成“固定搭配”,在故事文本中稳定出现呢?
两兄弟分家后,可能发展为狗耕田故事。但在另外一些故事文本中,兄弟分家后弟弟分得一头老牛,进而发展为牛郎织女故事。刘魁立老师将这些固定组合称为“母题链”。以上是经常组合出现的母题。反之,哪些母题肯定不可能组合在一起?除因不合逻辑、无法搭配之外,有大量母题是可能组合的,然而在某类故事文本中却很少见到,此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在何种条件下母题组合会变化?如何进行考察?答案可能不仅要从形态学内部寻找,还要考虑诸如民族、地域等外部因素。
刘魁立老师提出的积极母题链拥有很强的嫁接能力,甚至可以整个地把别的故事类型也嫁接过来。比如蛇郎故事讲到继母生的姐姐嫉妒妹妹,就可以和灰姑娘故事衔接。哪些母题链具备这样的功能?哪些类型又会经常在某个母题处嫁接?灰姑娘和蛇郎既被认为分属不同故事类型,它们的类型边界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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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张世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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