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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影视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能力和水平,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共同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
现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
文化和旅游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8年4月26日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本文责编:张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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