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明末清初西方传教士来华开辟新教区,由此引发了西方文化的第一次输入高潮。文化碰撞对近代中国社会的影响是深远的。本文以相关史料、文献为依据,以明末清初最具代表性的器物类外来词“自鸣钟”为实例,通过描述“自鸣钟”一词发生、发展、兴衰的变迁,从而揭示西方文化融入中国社会过程中对中国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影响。
关键词:自鸣钟;传教士;西方文化;中国社会;
作者简介:陈开来(1986-),男,美国新泽西州人,中山大学中文系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博士研究生。(广东广州,510275)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海外珍藏汉语文献与南方明清汉语研究”(12&ZD178)的阶段性成果
“闭关锁国”是近代封建保守的中国社会一直奉行的对外政策,从而导致了明末清初由西方传教士带来的西方文化在中国社会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始终无法形成气候。然而,“自鸣钟”却以它自身独特的魅力和上层社会对它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的需求而被保留下来,并经历了从少到多,从兴旺到衰落,从少数权贵才能拥有到走进寻常百姓家的发展历程。
一、明末时期的“自鸣钟”
“礼尚往来”是自古中国文化一直传承下来的重要处世原则。西方传教士早在进入亚洲传教之初就已发现这把在礼仪之邦的中国建立人脉关系、开拓传教事业的“万能”钥匙。以罗明坚(Michel Ruggieri)、利玛窦(Matteo Ricci)等为代表的西方传教士对此心领神会并将其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明末时期他们就是运用了这把钥匙打开了中国封闭的国门。如1582年12月罗明坚为了进入中国内地传教并获得在中国内地的居留权,他根据中国人敬仰天地、崇尚历法的天性,特意挑选了一件外观新颖别致且每个时辰都具有报时功能的“自鸣钟”作为送给两广总督陈瑞的礼物:
于是我们籍他之手,把钟表呈献给总督,总督万分喜悦,因为他们对新发明、西洋玩意儿十分欣赏。我们希望总督能把这座钟表呈献给皇帝,因为外人进贡物无不是这个步骤。
两广总督陈瑞非常喜爱,作为回报,特把罗明坚等传教士安顿在肇庆天宁寺,天主教因此在中国内陆开辟了第一块传教区。
之后,利玛窦为扩大教宗影响,获得在北京传教的权利,于1601年进京,试图面见明朝万历皇帝,并随身携带众多西洋器物作为礼物。利氏在《上大明皇帝贡献土物奏》中就有包括大小“自鸣钟”各一座的记载,这也是“自鸣钟”首次以外来词的身份出现在史料中。万历皇帝甚是喜爱这两架“自鸣钟”,他把小的留在身边,大的更是特别修建木阁楼收藏。
图1上海世博会意大利馆展出的利玛窦进贡万历皇帝“自鸣钟”贡品复制模型
图1是利玛窦进贡万历皇帝的“自鸣钟”复制模型,可以看出,利氏所赠“自鸣钟”,经过他的精心琢磨,刻意将刻度盘上的罗马文字去掉,换上了中国传统的子丑寅卯作为计时单位。这是利氏的精明过人之处,也是这一时期利氏创立“利玛窦规矩”,迎合中国文人士大夫的一种表现。但是,由于此时的“自鸣钟”制作工艺还达不到准确计时的程度,甚至比之传统的中国计时仪和漏还要逊色不少,因此它带给中国社会的只是满足皇帝一干人等的猎奇心理需求而已,此时人们关注的只是它精美的外表和复杂唬人的金属齿轮结构,其自身的实用价值尚未体现出来。
“自鸣钟”在出现之初,如所有外来词的特征一样,并未从一开始就有一个统一的称呼,有叫“自然漏”的,也有叫“轮钟”的,还有叫“候钟”的。如徐光启在其《新法算书》中,就称“自鸣钟”为“轮钟”:
早晚定时之术,相传有壶漏为古法,近有轮钟为简法,然而调品皆繇人力,迁就可凭人意,故步入求端於日星,昼则用日,夜则任用一星,皆以仪器测取经纬度数,推算得之,是为本法。
但是,同为徐光启的《新法算书》一书,其后续章节,即卷十九、卷二十八、卷三十、卷五十六、卷七十、卷九十七,都相继改用“自鸣钟”一词。可以看出,“自鸣钟”这一外来器物,迅速得到中国上流社会的接纳和认可。但是,“自鸣钟”成词之初,其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很狭隘的,当时只有为数不多的几本书籍使用“自鸣钟”一词,由此可见一斑。“自鸣钟”在当时的影响仅仅局限于皇帝和与传教士交好的很少一部分文人士大夫当中,即上流社会的极少数人群。
徐光启的《新法算书》中,还有这样一段对“自鸣钟”的描述:
自鸣钟三架中,样者每架价银五十两,大者及小而精工者,价值甚多今不必用。
由此可见,“自鸣钟”无论从稀有程度,获取渠道,还是其自身的昂贵价格,都限制了其影响范围。对于一般普通百姓来说,像这样的高档奢侈品是很难闻其名、观其形的。明末时期,即“自鸣钟”入华之初,我们只能看到中国社会对西方文化认知层面的零星描述,整个西方文化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尚处于非常初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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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姜舒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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