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考古和文献证据看,中国有屠龙、好龙、畜龙、豢龙、食龙、祭龙、乘龙的完整文化链条。豢龙从蛇开始,逐步向豢养鱼、鳄鱼、猪、马、羊等多种动物转变,且归豢龙氏家族管理。这一点在轴心时代的中国文献《左传》中有明确记载:
秋,龙见于绛郊……蔡墨曰:古者畜龙,故国有豢龙氏,有御龙氏。……昔有飂叔安,(飂,古国也。安,其君名也。),有裔子曰董父,实甚好龙,能求其耆欲以饮食之,龙多归之。乃扰畜龙,以服事帝舜。帝赐之姓曰董,氏曰豢龙。封诸鬷川,鬷夷氏其后也。故帝舜氏世有畜龙。及有夏孔甲,扰于有帝,帝赐之乘龙,河、汉各二,各有雌雄,孔甲不能食,而未获豢龙氏。有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孔甲,能饮食之。夏后嘉之,赐氏曰御龙,以更豕韦之后。龙一雌死,潜醢以食夏后,嘉之。既而使求之,惧而迁于鲁县。[65]
《史记·夏本纪》云:“帝廑崩,立帝不降之子孔甲,是为帝孔甲。帝孔甲立,好方鬼神,事淫乱。夏后氏德衰,诸侯畔之。”[66]孔甲“淫乱”,诸侯相继背叛,成为夏代由盛到衰的转捩点。“淫乱”首先表现为对奇异美食的涉猎贪得无厌。豢龙氏是一支善于驯养“龙”的氏族。陶唐氏的后代刘累从学豢龙氏掌握了驯养“龙”的本领,而被孔甲赐为御龙氏。孔甲贪食美味“龙”,因此物难得,孔甲进而求之,为避免孔甲的求索无度,刘累“惧而迁于鲁县”。据考古学者调查在今河南鲁山县昭平湖景区发现了“刘累故邑”。[67]
要还原龙神话,中华文明才一个参照。笔者认为,人类生存的早期,为了抵御外来入侵,获得充足的食物来源,被动或者主动杀死的异己怪物,种类繁多,难以计数。因此,龙首先属于上古人类族群因种种原因打压的异己力量。
不同地理区域,不同族群,人类早期的不同时间段,其无意识深层结构的形成有共同历史境遇:1.对于地域空间上陌生阃域的集体焦虑和不适应;2.对威胁人类的异类它者的惴惴不安;3.潜意识对不能命名、不能定义、难以言说的彷徨苦闷。这些集体无意识的焦虑,草蛇灰线,伏脉万年,在不同民族的语言表述上,要么绽放为原始意象,要么板结为原型结构,要么抽穗为原型母题。用一个数学公式表示,不同民族的经验千差万别,是自变量(Independent variable),进一步还可细分为连续变量和类别变量。早期不同民族神话用“龙”表述这些自变量,在西方的有龙分别有Greek dragon,Slavic dragon,Armenian dragon,东方的有Indian dragon,Persian dragon,Jewish dragon,Chinese dragon,Japanese dragon,Vietnam dragon,Korean dragon等等。这些表述之所以给人婆娑迷离,面目漫漶的印象,正是神话这一“拟语言符号”的特点造成的。所以说,龙是早期各民族共同经验的“表述性症候”,是含义极为丰富的特殊能指。
早期各民族神话、民间故事叙述中,把各种危害自身生存而被剪除、镇压的形象,汇聚为一种想象的怪物“龙”,并作为禳解各种灾异的“公共的替罪羊”。因此说,上古各民族有统一的龙的理念,却并没有统一的龙的图像和龙表述。在祭祀的仪式上,龙显圣为某一具体怪物,把它作为沟通天地的神灵。今天各民族口承叙述中的屠龙文本,是远古以来的民间集体记忆的口头遗产,其文本的生成中还孑遗着“口头诗学”中的大词——“屠龙”、“吃人”、“英雄”、“龙王”、“恶魔”、“撒旦”等等。
希伯来文化吸收了苏美尔宗教信仰,因此完整地保留了苏美尔神话中恶龙(kur,大蛇)原初观念。进一步研读这些神话文本,我们有了疑问:为什么不同文明的龙原型都是蛇、蜥蜴、鳄鱼等地面或地下生活的动物?
笔者认为,背后的真正秘密在于支配人类观念的隐蔽秩序:无论是苏美尔神话还是古埃及以降的闪米特文明都有怪兽蛇的信仰,这些蛇都代表地下陌生阃域,从不升天也不飞翔。所以在不同文明早期,也就是“轴心突破”之前,文明还没有分岔,世界龙的一个方面象征了地理空间观念中与天空(上)相对的空间——冥府(下),这一点在人类最古老的文明——苏美尔文明中最为典型。[65]藏族苯教中,神龙(klu)、赞(jbtsan)和年(gnyan)为本教(Bon)主要三大神。其中赞神居天空,年神居地上,神龙(klu)居水中(地下)。
因之,屠龙书写在西方固化“内卷”为基督教教义中对蛇的鞭挞和否定,并深度迷恋英雄圣乔治屠龙的类型化叙述结构,其“路径依赖”的背后嵌入的是集体无意识的自然秩序及其深层机制。
如果没有神话编码的解码工具,出现在上古文献、口头传统、原始民俗、考古材料中的龙神话的文化特质和源流就无法破译,也就难以解析和判断“龙王”神话的面相。
人类学家基拉尔的“替罪羊理论”为我们破解这一谜团提供了思路:灾难降临时,为推卸罪责、逃避天谴、摆脱恐惧、攫取安全,边缘阃域、难以命名的怪物、异类它者,自然成为“公共替罪羊”被镇压、屠戮,以便禳解灾异。瘟疫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危机解除以后,替罪“龙”的角色会逐渐发生翻转:龙既是制造灾难的主体,也是禳解灾难的主体,灾难解决了,龙成为“大救星”,被捧上神坛,成为沟通人神的“龙王”。可以说,“屠龙”和“龙王”都是“替罪羊”完成替罪前后的不同“社会角色”,是同一机制中呈现的两种面相。由于替罪“龙”的牺牲,挽救了整个社会危机。受害者和加害者的角色发生翻转,被动地位的受害者成为集体中的全能神。曾经受迫害的替罪羊成为群体赓续的大功臣,在神话表述中逐渐重构为民族的英雄祖先、圣人和各路神灵被顶礼膜拜。[68]回到华夏民族,曾经的“替罪之龙”就被当作具有咒灵的动物,成为沟通神人的祖先神。
四、结论
必须指出的是,“龙的传人”的表述和“替罪之龙”翻转为祖先神并没有直接关系。和民族寓言“拿破仑睡狮论”一样,“龙的传人说”是海外华人移植自欧洲的关于中国人的想象。这一“新神话”及其表达传入国内,迎合了凝聚民族认同的社会心理需要,在“文化中国”的感召下,通过主流媒体的不断演绎,逐渐成为经典化的表述和“共识”,也成为当代多数中国人树立民族自信,提振民族精神的抓手。问题是:一方面,这一新神话试图重构龙曾经被屠戮甚至食用的历史真相。另一方面,“龙的传人”只看到龙的祥和美好,却无视各民族存在“屠龙”表述和龙曾经的“帝德和天威”!如今,这一反思和中国国际形象中的“中国威胁论”等国际政治议题相关联,强调翻译“纠错”的无比正当性。但是,作为“连续性文明”的中国,应该把“中国龙”作为标准让世界接受,而不是表面化地反思不同语言的翻译转换问题。那种试图以立法的方式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更不免又重新落入回应“他者”目光的后殖民语境中而浑然不觉。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6 |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张世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