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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开发前台公共性文化载体,限制开发后台隐秘性彝族文化载体
“前台、后台”理论是马康纳将社会学家戈夫曼(Erving Goffman)的“拟剧论”(dramaturigicaltheory)引入到旅游研究及旅游与现代性关系的研究中来的尝试的产物[8]。理论认为在民族旅游开发中东道主展示给游客的都是表层的文化符号和符号化文化,亦即前台文化;而后台文化则是体现真实生活及其方式的部分,是东道主不一定愿意展现给游客,是对游客有着吸引力,却又无法进入的文化空间。马康纳的“前台、后台”理论,给彝族文化的旅游开发与保护以重要启示。彝族文化载体可分为包括建筑、饮食、服饰、历史遗址遗迹、节庆等的前台公共性文化及其载体和包括精神信仰、毕摩文化、祖先崇拜以及生产生活实践中的活态文化载体等的后台隐秘性文化及其载体。这些前台公共性的文化及其载体是可以做现代旅游开发和应用的,而后台隐秘性文化及其载体则是不能肆意进行旅游开发的部分。研究表明,东道主在多大程度上愿意将真实生活层面,亦即后台文化展现给游客主要取决于具体民族的文化性格。彝族文化呈内向性格,其文化可为旅游开发所用的空间仅限于前台公共性文化及其载体。呈内向性格的彝族文化以不宜搞旅游开发的后台隐秘性文化为主,对彝族文化急功近利的旅游开发往往会导致不分青红皂白地将民族文化“旅游化表演”,游客所感知体验到的也只是东道主为了游客而表演的“文化”,未能涉及彝族文化的真实生活层面,而作为后台隐秘性的真实生活与游客的距离却始终存在。一方面,游客因不能接触彝族文化的真实层面,容易造成误解;另一方面,文化旅游开发的经济效应也难以实现。近年来,各级政府投入大力物力、财力对凉山州布拖、美姑、昭觉等县彝族毕摩文化资源进行旅游开发,却很难取得实质性进展,都归于失败;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凉山彝族国际火把节”作为一个民族节庆旅游品牌已深入人心,其旅游开发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毕摩文化旅游开发的失败与火把节文化旅游开发的成功之间形成了鲜明对比,成为一个难解之谜。其实,这与彝族文化性格与旅游开发之间的不适宜性密切相关,对呈内向性格的彝族文化而言,作为彝族文化内核和基因的毕摩文化属于后台隐秘性非物质文化,属不愿意为游客展现的文化,是不宜搞旅游开发的;而作为前台公共性非物质文化的火把节文化则是愿意为游客展现的文化,是可以搞旅游开发的。
(三)增强民族文化自觉性、文化认同感是彝族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内向型性格的民族文化比较警觉、敏锐,对其旅游开发一般持一种审视的态度,社区参与文化旅游开发的积极性不高,社区参与难度大。增强文化认同感、文化自觉性和文化自豪感是引导社区参与旅游的最佳途径,社区的积极参与是彝族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在具体旅游产品的开发上,历史复原性的开发模式,因其能够增强民族文化的认同感而更容易成功。此外,神话传说也是宝贵的彝族文化旅游资源,民族的神话传说不一定为真,但也是可以进行旅游开发的,对民族神话和历史事件进行旅游开发能够增强民族文化自豪感,会增强社区参与文化旅游开发的愿望。
结语
本质而言,彝族文化的旅游开发就是对彝族文化载体进行的一系列旅游开发活动。认清彝族文化性格和特质的基础上,采取相宜的开发策略,可以有效防止或减缓彝族文化的过度商业化、庸俗化,彝族文化价值观的遗失和退化,有助于树立文化认同感、培养文化自觉性,进而处理好彝族文化旅游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关系。在民族文化性格与民族文化的旅游开发之间存在着一种天然的适宜关系或者说每种文化性格应对应相应的开发策略。研究表明,彝族文化呈内向型性格,应对其采取控制性开发,重点对前台公共性文化载体进行开发,对后台隐秘性文化载体应以保护为主。若对彝族文化性格置之不顾而肆意开发,必然导致种种文化冲突和矛盾,甚至可能影响“多元一体”之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负面影响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也不利于“中国梦”的实现。
(本文刊于:《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5年第10期,注释及参考文献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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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张世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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