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UNESCO ‖ 今天,我们庆祝首个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日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大学成功举办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大学开班  
   研究论文
   专著题录
   田野报告
   访谈·笔谈·座谈
   学者评介
   书评文萃
   译著译文
   民俗影像
   平行学科
   民俗学刊物
《民俗研究》
《民族艺术》
《民间文化论坛》
《民族文学研究》
《文化遗产》
《中国民俗文摘》
《中原文化研究》
《艺术与民俗》
《遗产》
   民俗学论文要目索引
   研究综述

研究论文

首页民俗学文库研究论文

[鞠熙]死亡观念与城市空间
——以18世纪末至20世纪初北京为例
  作者:鞠熙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8-02-18 | 点击数:16093
 

  四、死亡观念所造就的城市空间

  显而易见,在上述观念与实践中,“空间”的概念极为重要。在死亡发生后的第三天,要把死者的灵魂送去“正确的空间”——黄泉入口,保证亡灵离开人世,去往死后的世界;在停灵暂厝的时期内,死者应该待在神灵庇佑的空间中——寺庙内,这是保证尚未“入土为安”的死者获得平静的最好方式;最后,死者应该被葬入“好风水”的环境中,坟地中自然环境的和谐,不仅能保证死者得到永远的平静,更能保证整个家族的福祉。总之,在死者进入最后的长眠之前,会经过三种不同的空间,它们首先由观念——死亡的三个阶段所定义,但也定位于具体的物理空间之中,正是这种观念与实践的结合,造成了与现代城市迥异的传统北京城市景观。

  1.黄泉之路

  前文提及,对北京市民而言,最重要的死亡仪式是“送三”,即在举行完佛道法事后,由僧人道士带领,将送给死者的车、马、牛、财产等,送至一处开阔地带焚化。意为给灵魂准备好上路之资,使死者安心离开人间,不要再在阳间逗留。常人春回忆,民国时期北京内城的焚化场,都是清代以来民间自然形成的,包括德胜桥以西南岸广场、鼓楼西八道湾广场、钟楼后广场、什刹前海东岸冰窖广场、地安门内路西便道广场、西城南沟沿马路、鸭子庙、官园广场、平安里广场等[1]。下图绘出了这些焚化场的所在地。

民国时期“送三”的主要焚化地

  从上图来看,这些焚化场除了平安里和官园广场之外,全部集中在内城主要水体的附近,主要是什刹海、积水潭与南沟沿沿岸。这不难理解。在中国民间信仰中,水属阴,主要在土地的下方运行,死后的人去往的地方被称作“黄泉”。送灵魂离开人世,就是要送他们去往“水域”。所以我们同样可以看到,清代时,北京市民在中元节要烧法船给鬼魂野鬼,帮助他们度过冥界的河水。而在亡人的棺材上,也常会出现水生动物——蛇与鱼的形象。清道光年间杨静亭所著《都门杂咏》中,有一首咏《青蛇白蛇》,描述北京出殡的杠头上,常会有两位“杠头站童”,扮作白蛇与青蛇的模样[2],正是出于相信水域与鬼魂之间的关系。清代直到民国年间,什刹海与积水潭一带一直是鬼魂进入地府的入口。

  元代(1271-1368)郭守敬引通惠河水入京,形成了积水潭、什刹海、北海、中南海这一片北京内城最大的水域。清代时积水潭码头早已废弃不用,与普通市民无法随意进入前三海不同,积水潭与什刹海位于居民生活区内,因此成为都中最吸引游人的水体景观。以往谈及什刹海一带时,研究者往往强调它是内城繁华的商业区、久负盛名的旅游区,事实也的确如此。但是研究者往往忽略了,什刹海与积水潭沿岸很长,除了酒楼茶肆、商铺店家集中的前海南、北岸的部分地区外,其实水岸附近的大部分地区是空旷、少有人烟的。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记到,嘉庆丙辰(1796)冬,他偶然借宿什刹海庙(位于什刹前海北岸,邻水不远),发现庙内后殿大多久已被封闭,他住在东廊室内,“气冷如冰,爇数不热,数灯皆暗黯作绿色”,呈现一派荒凉古寺的景象。其余奴仆住在西廊,甚至不敢入睡,手持蜡烛彻夜坐在廊下。后来据其他寺庙道士说,什刹海庙经常闹鬼,甚至有孤魂野鬼害人致死的。纪昀深以为然,想到寺中大多封闭,认为此处鬼魂尚多。[3]这从侧面证明什刹海沿岸某些地区空旷无人烟,在当时市民的普遍观念中,是“鬼界”而非“人界”。这种心态一直延续到民国年间。在田野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直到20世纪50年代初,什刹海、积水潭周边仍然是“祭鬼”的主要场所。除了在水岸周围送三、送库、焚烧祭品外,每年七月十五还有放河灯、点蒿子灯祭鬼的风俗。老住户说:“我们小时候,七月十五点蒿子灯。因为以前(什刹海)这一片儿很空旷,有那香蒿子长得挺老高,七月十五它们也都枯萎了,就把香头啊、香啊,拿蒿子这么一粘,就好像一棵树似的,七月十五点这个,据说也是给鬼照亮的。[4]”甚至积水潭附近的自杀案也特别多,仅以《中国近代各地小报汇刊》中所收北京近代小报为例,凡涉及到积水潭的社会新闻,无一不是与自杀、投河与凶杀案有关。这与当地空旷无人烟的环境有关,但也许也与这一水体被认为是黄泉入口这种观念有一定联系。这种观念一直延续到了当代,有什刹海周边的老住户告诉我,前几年,一位大学生淹死在什刹海里,结果第二天,水里灵异般的漂满了河灯,没人知道河灯哪里来、是谁放的[5]。即使如今什刹海已经是酒吧遍地、夜夜笙歌不息,在某些老住户的心目中,它仍然是一片保留给鬼魂的水域。

  2.停灵寺庙

  城墙之内的人类世界,不仅属于生者,也属于新逝亡者,他们像邻居一样彼此共存,但各自有自己的主要生活区域,分别是住宅与停灵寺庙。

  住宅是活人居住的地方,新逝亡者徘徊在生死之间,可以继续停留一段时间,直到灵魂最终离去。停灵寺庙是神灵居住的地方,是不属于“人间”的“异界”,死者可以短期或长期地住在这里,直到找到最合适的永久居处,如果找不到永久“住处”,那么一直留在神灵的家里也未为不可。神灵的慈悲不仅惠及死者,活着的人也可以把寺庙当做“旅馆”或便宜的“公寓”,短期或长期地住在这里。因为神灵的在场,生者与死者相安无事、互不打扰。

  从清代直到1950年代,停灵暂厝的寺庙常常也兼有旅馆或公寓的功能。例如,西四报子胡同隆长寺一直有对外出租庙房的传统,清乾隆三十五年五月二十二日内务府奏报,隆长寺等十二处寺庙“将房屋赁与人居住,希得房租”[6],清末北京旅行指南《朝市丛载》中“庙寓”一节中,记“西四报子胡同隆长寺”为著名庙寓。而从田野调查了解到,自民国时期到1949年以后,隆长寺的租户中有商人、职员、煤铺等各种身份的人。但与此同时,隆长寺也是京城著名的停灵治丧寺庙,日本占领时期的教育总署督办汤尔和死后就在隆长寺停灵[7]。据1944年北平市警察局调查登记,隆长寺内停有汤望等人灵柩6具,其中最早一具停放于此已有十年时间[8]。老住户还记得当年大殿与后殿停灵的情况,而他们就住在殿侧厢房中,并不觉得这样有何不妥。再如帽儿胡同文昌梓潼庙,在1946年调查时停有灵柩95具[9],与此同时,寺僧也将“群房出租度以生活”[10]。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些租户就与灵柩比邻而居,这一现象一直持续到20世纪60年代。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6 | 7 |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张世萍】

上一条: ·[雷伟平]上海当代三官神话的地方话语及其变迁研究
下一条: ·[罗良伟 蔡波 郭凌]基于民族文化性格的彝族文化旅游开发探析
   相关链接
·[李顺]时空建构与情感叙事:丧葬仪式中的日常生活逻辑·[李洁]丧葬仪式的音声与秩序空间构建
·[陈阳]闽南农村近 50 年丧葬仪式的“变”与“不变”·[徐鹏飞]生长与式微:农村丧葬仪式的变迁
·[彭田菲]仪式操演与身体建构:基于鄂西土家族“撒叶儿嗬” 丧葬仪式的田野调查·[才晶]丧葬仪式中人际关系的影响因素
·[袁帅]丧葬仪式专家话语权表现形式及特性·[孙愈]村落丧葬仪式的消费异化与优化治理
·[才晶]豫东地区睢阳区胡勋“做坟”习俗与村落内部人际关系·[崔开欣]晋南地区丧葬的研究
·[覃延佳]仪式传统之赓续与整合:广西上林县壮族师公丧葬法事分析 ·[李汝宾]丧葬仪式、信仰与村落关系构建
·[金丹妮]农村葬礼中的低俗化现象研究·[鞠熙]清代北京旗人丧葬礼俗的生活实践
·[苏雄娟 谷春兰]云南永胜县小丙习大山村傈僳族丧葬习俗的文化内涵·[王晓葵]国家权力、丧葬习俗与公共记忆空间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 会费缴纳2024年会专区移动端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293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