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后民族艺术”时代怒族民歌“哦得得”和舞蹈“达比亚”
民族民间艺术本身的活态流动性是其自身得以存在并得到不断传承的重要原因。文化从“我者”环境到“他者”视野场域的变化,必然会造成“我者”艺术行为存在、延续和发展等一系列变化的发生。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方案越来越成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属性也发生了多方面的改变。在特定的场域中,艺术表达方式甚至原本艺术发生的思维方式及主体“价值”观点的改变使得民族艺术的发生环境、主体、传承方式等被置于一个“现代”的而又不确定的场域之中。在这种情况下,民族艺术本质属性发生的改变与“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及精神需求杂糅为一体,这样就为传统的传承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在这种场域之下的“文化再生产”成为了当下民族艺术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的新特点:在特定的语境下通过各种现代的“手段”来延续和再生传统文化。这种特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使得传统的民族艺术进入了“后现代”时期。
(一)“文化再生产”概念中的怒族民歌“哦得得”和舞蹈“达比亚”
“哦得得”和“达比亚”是怒族这一民族特有的文化,是祖先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有着其特殊的存在价值。“哦得得”和“达比亚”是怒族人民生产生活方式的集中体现,也是其社会结构中“他者”对其文化认同的标志。“哦得得”和“达比亚”是一本活着的历史书,后人从中能够认识祖先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和社会意识形态等,这些“有形”或“无形”的思维观念及意识形态都会成为怒族今后文化发展的基础。
“哦得得”和“达比亚”是具有活态流变性的文化遗存,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提出和保护政策的制定出台,“哦得得”和“达比亚”有了良好的存在生态并能够参与到当代人的生活方式中,而且表现出强烈的市场经济价值属性。如果对“哦得得”和“达比亚”本身所蕴含着的“文化独特性”加以开发就能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因此,云南省及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政府近年来就不断对“哦得得”和“达比亚”的艺术样式及文化形态进行了开发,把其搬上了各种“舞台”以获取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这样一种举措不仅扩大了对怒族文化的宣传和影响,增强了怒族的民族文化自信,让更多的人们认识和接受了怒族优秀传统文化,而且显著的经济效益也刺激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主体参与保护和传承工作的热情,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创造出有利的环境。
可见,对“哦得得”和“达比亚”进行文化“再生产”,就是在做好抢救与保护的前提下,对其中的经济价值加以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在市场化、商品化的时代背景下发挥其经济价值,实现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互动,以保护带动发展,以发展促进保护。①
(二)“文化再生产”过程中的怒族民歌“哦得得”和舞蹈“达比亚”
“文化再生产”是在“保护”文化原真形态及尊重文化相对性的前提下进行的,借助当下的各种技术手段进行二次创作,使传统文化元素与现代人们的审美元素进行有机结合,为民族民间艺术与当下市场需求的文化产品实现有机对接,扩大民族民间艺术的存在基础。通过现代人的思维及各种“技术”力量将原始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生产力和文化产品,以符合现代大众审美并产生经济效益,这将有助于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对于“哦得得”和“达比亚”的“文化再生产”来说,首先应该复兴其原有的功能,让其能广泛地存活于怒族当下的社会生产和生活之中;另外还要不断寻找突破口,转化原有功能,寻求新出路并提升其内在文化价值。除了让“哦得得”和“达比亚”在怒族的社会生产和生活中保持原有的自娱自乐的几项基本功能外,应该创造机会,不断地对原有的艺术样式进行解构并二次重构来产生新的艺术形式,让“哦得得”和“达比亚”成为“现代的”艺术产品走进现代人的生活,进而满足现代生活方式多样性带来的对精神文化需求扩大化之后产生的消费市场。
近几年,云南省及怒江地区不断创作并推出突出了以少数民族艺术为载体的大型“原生态”文化演出,许多知名艺术家通过艺术的二次创作和加工,使原本样式单一的“哦得得”和“达比亚”不断走上了各种舞台。涌现出来的“本土”歌曲、舞蹈大赛等艺术赛事为“哦得得”和“达比亚”的“再生产”搭建了平台。艺术家通过现代艺术的创作手法使原始艺术与现代艺术思维、艺术表现方式不断整合而产生新的艺术“作品”,满足了当下大众视野中的艺术价值观。
这种通过“艺术家”对原本单一的民族民间艺术进行二次创作后呈现在当代大众视野中的做法,不仅使民族民间艺术以不同的方式融入到民众的现实生活中,而且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效益,改善了他们的生活状况,激发了他们参与传承与保护的热情,不失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
四、结语
在多重语境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再生产”成为了当下民族艺术持续生存的路径之一,传统的“艺术文本被从其原本的背景中提取出来,然后重新插入到新的全球背景中并重新解释。”②传统民族艺术与现代艺术思维逻辑的相遇,我者与他者文化形态及意识形态的相互杂糅并进行互动的建构,使得原始艺术的生存场域变得“后现代”化。在多重语境互动下,不同语境中的怒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哦得得”和“达比亚”的形态及功能都在发生着变化,民族艺术“哦得得”和“达比亚”在各种社会权利的互动与嫁接中通过不断的“解构-建构”而存在于“后民族艺术”的社会关系中,“成为本地人与他者共谋中既体现差异实现自我认同又迎合他者进入消费市场的大众文化消费符号。”③
(本文刊于:《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注释及参考文献参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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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张世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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