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革命节日的纪念形式
革命节日在历书中出现后,一百多年来从未中断,这为在革命节日到来之际开展系列纪念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纪念革命节日,公祭和阅兵是最为隆重的两种形式。由于多数革命节日都与革命先烈的流血牺牲联系在一起,又由于公祭和阅兵一般由中央政府主导,国家领导人和政府要员参加,与其他形式相比,公祭和阅兵有着规格最高、规模较大、影响较为深远等明显特征而成为隆重纪念革命节日的主要形式。
先说公祭。1912年2月15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举行“民国统一大典”,纪念2月12日南北统一这个革命节日。同年5月15日(农历三月廿九日),孙中山在广州主持祭典,纪念为中华民国建立而捐躯的黄花岗七十二烈士。1948年和1949年清明节,陕甘宁边区政府采用新式礼仪在黄帝陵举行祭典,开启了共产党人为民族始祖和历代先贤举办公祭的先声。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4月5日,西北军政委员会、陕西省人民政府、延安专员公署派代表致祭黄帝陵,在新华社的报道中,首次使用了“公祭”一词来指称这类祀典。[8]
从20世纪60年代初期到改革开放初,纪念革命节日的各种公祭行为在内地变得销声匿迹,代之以在自己的岗位上把工作做好就是对革命节日最好的纪念。直至1985年前后,一些公祭活动又开始缓慢恢复,较有影响的是陕西黄陵清明公祭轩辕黄帝典礼、河南新郑黄帝故里拜祖大典、山西洪洞大槐树文化节寻根祭祖大典等,2014年在江苏南京举行的国家公祭日活动把这一形式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为纪念革命节日而举行的重大典礼上,节日的氛围营造和庆祝议程仪式,与传统节日的拜祖、公祭相比,呈现出取向一致的趋势,“其内容和形式都有着西方国家纪念性典礼和传统公共祭祀的思想与行为模式”。[8]如黄帝故里拜祖大典每年的议程都有9项,分别为:盛世礼炮、敬献花篮、净手上香、行施拜礼、恭读拜文、高唱颂歌、乐舞敬拜、祈福中华、天地人和。[9]首次国家公祭日议程为:奏(唱)国歌、默哀、拉响防空警报、献花圈、宣读《和平宣言》、为国家公祭鼎揭幕、讲话、撞响和平大钟、放飞和平鸽。[5]
再说阅兵。阅兵是展现武装力量建设成就,树立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的重要形式,也是纪念革命节日最为隆重的形式,一般由中央政府牵头和组织。10月10日是辛亥革命爆发日,也是民国时期的国庆日,新中国成立前,几乎每年都要组织庆祝活动,最隆重的形式就是阅兵。1912年10月10日,北平举行了阅兵,1913、1914年和1916年国庆日,也都举行了阅兵。[8]后来国民政府也曾多次在“双十节”举行阅兵。抗战胜利后,各地庆祝国庆节的活动一般都有召开纪念大会、游行、晚会等形式。[10]
1933年、1934年的8月1日,为纪念新创设的中国工农红军纪念日,红军在江西瑞金举行了八一阅兵;1936年1月27日,为纪念一·二八淞沪抗战四周年,红军在陕西瓦窑堡举行了“威严壮烈的抗日阅兵”。[11]77,157,179新中国从1949年开国大典至2015年,在天安门广场共举行了14次国庆阅兵,1次胜利日阅兵。[12]
阅兵方阵走过后,一般后面还有群众游行。2009年的天安门广场阅兵,整个群众游行由36个方阵、60辆彩车和6节行进式文艺表演组成。游行结束时,4800多名手持彩色气球和缤纷花环的少年儿童涌向金水桥,向着天安门城楼,挥舞手中的花环,5万只彩球腾空而起。当晚8点联欢晚会在天安门广场举行,近6万人参加了表演。[13]
除了以上两种形式,民国成立后,每到革命节日来临之际,报刊上就有相关纪念文章和新闻报道,当局也多次下文明令革命节日的庆祝形式。1940年3月1日,在延安出版的《中国青年》第二卷第五期中,就有“‘三八节’特辑”栏目,该栏目共有4篇文章,内容约占整本内容的1/4。紧接着的第二卷第六期中,还有“儿童节特辑”,整本杂志共有20篇文章,有关儿童节的就占了11篇。同年出版的《中国工人》和《中国青年(晋西版)》,也刊发了“五一节特辑”和“一二·九学生节特辑”。
在革命根据地或解放区的基层村庄,多采用召开座谈会、举行小规模阅兵式、表演舞蹈或短剧、进行合唱比赛等形式纪念革命节日。这些节日主要有:三八、五一、五四、五卅、四四、七一、九一八、十月革命纪念日等,几乎每次“都会吸引成千上万的群众”,“从台上望去,只见观众人山人海,黑压压的一片”,尤其是“演唱《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在松花江上》等歌曲时,整个会场,都会变成怒吼的海洋”,“会议开成了控诉声讨日寇汉奸罪行的大会,开成了团结起来驱逐日寇出中国,夺取抗战最后胜利的誓师动员大会”。[14]102—105
革命领导人的诞辰和逝世纪念日是革命节日的重要组成部分。1946年在上海出版的《群众》杂志,有“各地纪念朱总司令寿辰盛况”的专栏文章,纪念形式如下:在延安,边区政府通令各地悬挂国旗三天,在中共中央办公厅的礼堂里,举行了盛大的庆祝晚会;在南京,中共联络处和新华日报办事处连续二天在梅园新村张设寿宴,欢宴祝寿的中外记者,宴会后有晚会;在上海和北平,各设宴庆祝,宴会后晚会;在重庆,新华日报先发社论和纪念文章,后举行了一个祝寿晚会;在香港,设宴庆祝,来宾60余名纷纷签名并致电驰贺。[15]8—13
新中国成立后,纪念革命节日又增加了游行(游园)、为节日献礼的劳动竞赛等形式。游园活动一般伴随着节目展演,主要包括歌曲、地方戏新编、曲艺、民族器乐曲、舞蹈等。[16]近年来,在国庆、七一、五一等革命节日,各地又增加了升国旗、摆放祝福花篮、红色旅游、商业街悬挂灯笼或国旗等形式。
五、革命节日的革命性意义
节日、革命节日作为历书中的必有内容,如何在编辑时向读者传达?基层单位和组织,甚至普通人如何纪念革命节日、传承革命精神?都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具体问题。
翻看近几年的历书,节日标注的随意和混乱已经到了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某一天有好几个节日时,想标哪个标哪个。5月12日是国际护士节,有时也是西方的母亲节,更是为纪念汶川地震、提高国民防灾减灾的意识,在2009年设立的全国防灾减灾纪念日,有的历书中仅标注了母亲节。父亲节的标注极为混乱,有的历书中6月的第三个星期日标注为父亲节或国际父亲节,8月8日标注为中国父亲节,重阳节又标注为中华父亲节,让人看后无所适从。外来节日大量充斥其间,革命节日减少再减少,稀释再稀释,甚至不见踪影。一些商家赠送的日历中,竟然把自己的店庆日与国庆节、建军节等并列,甚至不标革命节日而标自己的店庆活动,对这些革命节日有失敬意。革命节日随意取舍,标注极不严肃和规范,2014年新设立的烈士纪念日和国家公祭日,在2016年历书中几乎都没有标注。当我们对日本人参拜靖国神社而愤愤不平时,是不是应扪心自问:在这个可以给先烈“下跪”的日子,这样无视或轻视革命节日是否妥当?如何做才能缅怀英烈、崇敬英雄,同时教育好下一代?
革命节日里的系列活动,是对历史的追怀,这种追怀不仅是一种历史的记忆与认知,也是一种历史的思考与启示,更应成为上行下效,彰显家、国礼仪一致的典范。再看国家公祭日和烈士纪念日期间的百姓生活,结婚的、庆生的、乔迁的,不一而足,国家层面在哀乐声中缅怀,基层百姓在鞭炮声中欢庆,令人费解。
解决的办法有二,一是改日子。全国政协委员庞丽娟等人就建议,“将烈士纪念日名称改为英烈节,时间改为清明节”,[17]因为这与中国传统文化和民俗相吻合。二是借鉴历史上的做法。《宋史·莫濛传》中就记载有“濛以本朝忌日,不敢簪花听乐”[18]8588,而拒绝赴宴。清代历书中几乎每本都有“特别提醒”:国家忌辰,禁止宴会嫁娶作乐演戏用刑。当下,我们可以倡导,在烈士纪念日和国家公祭日当天,民间的婚嫁、宴会、庆生、店庆等喜庆活动最好进行回避。如内心反对,可以自问:自己的喜日,有谁愿意把其与清明节放在一起的?
综上,百年革命节日与千年传统节日相比,是个“年轻的节日”,正因其年轻,亲历者有的还在世,所以对身边的人更有教育意义。革命节日也是个“老节日”,因为革命节日一般都与执政党在建立政权前的事件有关,和平时期越长,人们越觉得革命节日离自己较远。随着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的设立和高规格纪念,革命节日的重要性再次凸显。但目前革命节日如何过,国家层面没有顶层设计和实施办法,各出版社出版的历书(日历)中的革命节日不标注或标注不规范等现象十分突出,纪念革命节日时也没有做到举国行动一致,呈现官紧民松、上紧下松现象,需引起决策层和管理者的高度重视。
从历史发展趋势看,推行国家和地方共同纪念革命节日这一举措并非历史倒退,而是有其进步性和现实意义的。节日有明显的教化作用,对我们这个经历过被侵略、被欺侮的民族来说,革命节日的教化作用绝对不能轻视。教化重在通过革命节日的纪念、革命遗址的凭吊,让人们进行形象、直观的追思,深刻铭记这个民族共同的牺牲与尊严,达到教育后人,尤其是青少年一代的作用,进而激励全国人民牢记民族痛楚,和平崛起,奋力追逐中国梦。
(本文发表于《山西师大学报》(哲社版)2017年第1期,注释从略,详参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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