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类学中国宗教研究的维度与关怀
回顾过去的人类学中国宗教研究,我们可以发现,或是强调宗教维度,或是强调中国研究,抑或是强调人类学研究。在我看来,从研究关怀的角度说应当是三种关怀都兼备,但在实际写作中不可能三个方面都涉及,反而需要突破三方面的限制,追寻更大的关怀。这也是人类学研究的一个要求,从小的方面入手达到大的关怀。这样,大和小,抽象和实际,理论与经验才能真正被联系起来。当我们研究宗教的时候,或可从以下这三个径路研究:被传讲的宗教,这是教义、教理,以及宗教学或历史方面的关怀;被认知的宗教,探讨具体的人如何按照自己的知识结构、自身的关怀去听取和形成自己的理解;被实践的宗教,一般来说社会学研究多从这方面着手,观察宗教信徒如何“做”或行为。
人类学研究或可更多地切入第二个层面,观察“他者”如何形成对宗教的理解,又如何在实践中形塑个人。一个人如何听别人传讲宗教的信息,又如何在实际的操作中形成对自己“应当是什么人”的看法。这与最近修行人类学的思考路径有关。我们对“修”的研究强调,“修”一方面是个体性的,另一方面又是群体性的,与祖先、宗族有关。“修”不仅仅是个体的修行,也是关于群体如何型塑的思考。比如个人生活中的占卜,在日常生活中也会被纳入这样的群体中,这样的群体就是前面所说的宗教中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
确实,宗教不仅仅是关乎个人灵魂的问题,不仅仅是宗教问题,更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所以我们研究的不仅是宗教社群本身,而是在更大整体中的宗教现象。而这就意味着对宗教的研究,远远超过对那个小的群体的关怀。换言之,人类学的宗教研究不仅研究宗教社群,也关注社会中的宗教这个层面。
更进一步说,人类学的宗教研究不仅研究宗教生活,更是将宗教本身视为“生活中的宗教”。人类学通常讲实践中的宗教,日常生活中的宗教。很多时候我们研究它的祷告、聚会、仪式,以至于将它们当做我们主要关怀的对象。而事实上,人类学所研究的生活中的宗教,是观察宗教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被呈现出来,从而理解人们对信仰、神圣,对超然世界的看法。宗教不仅仅是在庙堂之中,宗教形态多样,一个宗教的内部也有多样的表达和传统。
同样,在讨论所谓西方宗教时也是如此。尽管很多数据显示大型宗教在丢失信徒,但衰落的是“宗教”——那些与超自然力量及其组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信仰实践,而“神圣信仰”经受住了考验,继续繁衍生息,只不过发生了一些转型,融入了当代社会环境。因此,正是那些可以归类为神圣信仰的“无形”“民间”“隐形”的信仰形式,在日常生活中处于增长的态势。但是,它们已经不是实体论或传统意义上的宗教表现形式了。在很大程度上,它们是对现实世俗生活的“小超脱”,包括了自我实现、自我表达和个体自由。在欧美的语境中,基督徒在表述自己的信仰状况时越来越多使用“我在实践基督教(的某个教派)”,而不是之前更多使用的“我是基督徒”。“我是”是一种身份归属,而“我在实践”则具有强烈的行动者主体意识,“选择”也成为其中应有之义。这就是宗教在日常生活中的展开以及内化神圣性的表现。神圣或神圣性并不一定只存在于宗教场所、宗教组织、宗教人士那里,而更多的是“弥散”于普通人的生活里:组织和安排生活,应对和回应生活,解释和理解生活。
再次强调,人类学中国宗教研究应当同时是宗教研究,是中国研究,也是人类学研究。在我们的研究中,理当努力关注到被传讲的宗教、被认知的宗教,以及被实践的宗教之间的张力与微妙之处,以至于可以更好地理解一个人、一个群体,特别是透过宗教性的径路,如何型塑自我,这其实是回到了经典人类学的关怀。
这个对研究宗教进而认识人的强调其实还可能涉及如何理解人类学的学科定位问题。一般认为,人类学兴起于19世纪中后期,泰勒成为牛津大学首位人类学教授之前,人类学作为一门现代学科可以说尚未成型。也就是说,作为现代学科的人类学很年轻。但是,在现代人类学成型之前存在更长的理论背景,即哲学的人类学和神学的人类学。以萨林斯的《甜蜜的悲哀》为例,可以看出整个西方的现代人类学深受基督教人论的影响甚至限制。这种西方独特的人论基本观点认为人是有限的,但又想成为无限,像上帝一样,而这成为一种永恒的悲哀。“甜蜜”这个概念显然是萨林斯沿用西敏司《甜与权力》中的一个用法或隐喻。西敏司所做的关于甜与权力的研究中谈到一个观点,认为欧洲人对糖的食用量那么大的原因,是他们认为糖是在缓解悲哀。萨林斯此处的“甜蜜”大意是指人所感受到的幸福,特别是指在需求得到满足时的甜美。而“悲哀”之意则正好在于,这种认为人生在世不过是寻求某种满足的看法,只不过是对痛苦的缓解。注意,只是缓解,而绝非解决,因此,这无疑是一种人类所必须面对的深层的悲哀。萨林斯的这篇文章成为经典,就在于他关注到了人类学更长久的理论背景和思想渊源。
除了基督教外,还有佛教、伊斯兰教以及儒家等不同视角下的人论。所谓人论,即关注人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欧美传统的人类学在这个词的使用上本身至少就有两个层面上的涵义:即作为一门文化学科的学术人类学,以及作为西方社会的本土人论。如果考虑到西方基督教神学意义上的人论与哲学意义上的人论上的差异,或许可以将后者称为“人观”。如此,我们所通常使用的人类学一词就具有了三个相关、重叠,但又有所不同的层面或涵义:即(基督教)神学意义上的人论,哲学意义上的人观,如康德的《实用人类学》,以及现代学科意义上的人类学。
简言之,我们所理解的人类学研究,包括人类学的中国宗教研究,最终需要回答人之为人的问题,需要通过对宗教人群及其日常生活的文化差异性研究,达成对于人如何成为一个文化的人、社会的人、宗教的人的更为普遍性的人论意义上的认识。
(原文发表于《思想战线》2017年03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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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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