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卓越的政治家和战略家的宏大视野和战略思维,深刻分析国内国际局势,高瞻远瞩地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思想,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这个表述涵盖了政治、安全、经济、文化、生态5个方面的内容。在文化上,要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思想,从顶层架构设计上回应了国际社会对人类社会发展方向的诉求和担忧,为人类社会解答“从哪儿来、现在在哪里、要到哪儿去”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合作,应当也能够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挥重要作用。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文化多样性彰显的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是经济的共同体,更是文化的共同体。在人类社会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同国家的人适应不同地区的自然环境,创造了灿若星河、丰富多彩的文化成就。在全世界文化的百花园中,各国文化发展成果以彰显自身的独特性交相辉映、不断闪耀,全力展示了人类多样的创造力。
同生物多样性一样,文化多样性对人类命运共同体极为重要,与人类的整体命运息息相关。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各国优秀的文化成果交流互鉴、相互欣赏、共同繁荣,而不是相互歧视、相互冲突、相互消灭,才能使我们的世界拥有更美好的未来。费孝通先生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是对文化多样性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动诠释。如今,保护和促进人类文化多样性,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的主流价值观和国际社会需要共同努力的目标。
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上世纪90年代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提出。特别是2003年以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世界蓬勃兴起,其重要性得到各国认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多样性的熔炉,又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空间。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非物质文化遗产隐藏着不同民族和群体的文化基因,是各民族、各群体独特性、文化多样性世代相传的当代表达。同时,各国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能够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和动力。人们在促进包容性社会发展、包容性经济增长、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人类和平方面,往往都能从人类的古老智慧和经验总结中寻找解决方案。
然而,在全球化和社会转型过程中,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损坏、消失和破坏的严重威胁,强势文化不断主导,导致文化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在寻找“我们是谁、我们从哪儿来”的答案过程中渐渐迷失方向。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事关全人类的发展,不能有人掉队或缺席。许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因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性认识不够,也或因受限于其经济发展水平,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尚在起步阶段,保护能力亟待提高。
提高全社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促进不同群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尊重和欣赏,从而促进人类文明互鉴、相互了解,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应有之义。开展国际合作,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手段。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之后,从国际层面推动开展合作,设立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优秀保护实践名册,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金,在全球范围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建设战略。
三、中国政府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合作。中国政府一向主张,应以文化交流促进民心相通,以文明互鉴促进共同发展,尊重并积极支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从一开始,中国就全面参与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起草谈判,为此提供中国智慧,并在2004年率先批准了这个公约。除了在国内充分履行公约外,中国还积极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优秀保护名册,成为少数几个同时有项目列入这三个名录名册的国家之一,列入名录名册项目总数达到31个,位居世界第一位。另外中国还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积极为保护非物质文化基金纳款,提出在中国设立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这些充分说明,中国重视全球非遗保护国际合作机制,并愿意在此机制内发挥积极作用。
中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探索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办法,从机构设置、法规建设、理论探索、提高全社会保护意识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形成了“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等保护方法。2013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纪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通过10周年大会上,文化部原副部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管委会主席、时任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的王文章同志提出,要总结、宣传和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中国经验,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高度认可和赞同。为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中国经验,是中国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合作,为人类社会发展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的重要努力。
四、有关机构积极践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合作。2012年,中国政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同在北京设立的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为亚太地区48个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能力建设和其他培训服务。这个中心的成立,既是中国积极履行国际义务的产物,也是中国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合作的成果。
中心成立近6年来,紧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力建设战略,根据发展中国家优先的原则,先后为柬埔寨、萨摩亚、汤加、巴基斯坦、尼泊尔、蒙古国等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举办了28期培训班,直接受益人数达到900余人,有力地推动了全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有关国家的高度赞扬。2017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执行局第202次会议批准该组织就此中心与中国政府续约。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将是国际社会和平与发展的新篇章,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宏大叙事,是进入新时代后中国吹响的人类社会发展的号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合作,则必将为这个伟大的目标贡献力量。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2017-12-06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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