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时期重点围绕经济建设,一般认为文化建设是被忽略的。可曲艺队的说书活动非但没有停滞反而开始注重节目的质量,更加注重宣传。1973年中国共产党召开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一九七三年陵川盲人曲艺队关于工作计划与几项制度》材料中,提到全队全年宣传场次7505场,宣传工作量很大。而且明确提出节目上的要求“
提高宣传质量,节目以自编自演为主,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反映我县文化大革命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并要随时随地地调查、编唱群众中涌现出来的新人新事、新道德、新风尚,以鼓舞人民群众的革命生产积极性。每组要保证自编、自学、自唱节目20个。”
在艺术方面,曲艺队首次将曲目的创新和改变写入规章制度中,可以看出这个时期曲艺队开始重视曲艺节目的质量与政治宣传的结合,既有政治性又有文艺性。不像之前唯政治宣传为纲。曲艺队员的角色也发生变化,成员包括正式队员、女队员、试用人员和学徒。有盲人试验人员和一般人员转正定级的区别,内容更加详细,特别是对女队员产假的规定,越来越丰富细致。曲艺队员来源多元化,其身份角色也在这一时期出现转正与非转正的差别,有的说书艺人从农村转入城镇户口,有些曲艺队员正式入编政府系统,成为政府文化管理和舆论宣传的重要部分。
改革开放后,曲艺队也发生了变化,包括组织变迁,曲艺的变化等等。经过群艺馆文化系统编制,组织系统进一步细化,全队工作由队长全面负责,大队队委由队长、会计、保管、事务长和各组长组成,共同负责全盘工作。在规章制度中,增加了队庆日、婚丧事请假等新的社会元素。
1984年陵川县盲人曲艺宣传队宣传工作制度
第一条:我队共有35人,被确定为一个统一的战斗集体。分别编制为四个小组进行单项的宣传活动。除生产小组四人外,其余四个宣传组都均以七人组成。机构健全后,全队工作由队长全面负责。大队队委由队长、会计、保管、事务长和各组长组成,共同负责全盘工作。各小组由组长、会计、保管安排本组业务。在这样层次分明的领导班子中,但还要继续发扬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一般事情,大队由大队干部决定,小组由小组干部决定,如有较大事项,须通过队委会研究决定。
第二条:全年仍为四个季度下乡宣传,出勤率要保持在八个月以上。其余两个月到机关开会学习,两个月放假。这四个季度下乡回来的统一集中时间分别定为每年的队庆日(5月3日)、国庆节、阴历年前夕(特殊情况例外),在每次回来,必须进行总结评比,经验交流,好人好事及时表扬推进,坏人坏事立即批评指导。
第三条:妇女产期56天,超过一胎者没有工资,婚丧大事有10天假期(特殊情况例外)。
第四条:每季度要学会一个小时的新节目,两个小时的传统鼓书。节目效果必须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群众好评。超学一个小时的节目奖三元,少学一个小时的节目惩五元。
第五条:每场宣传紧跟形势的节目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余配合优秀鼓书。不经过挑练验收合格的节目不许上场,午场不低于两个小时,晚场不低于三个小时。否之受惩。
第六条:会计光管账目,要做到收支分明。各小组每次集中前,必须把帐算清,汇报写成。保管负责现金,超过五十元要存入信用社和储蓄所。不许私自挪用公款。否之受惩。每季度必须先除下交大队款,然后再发本组工资。借款要经过组长批准,不能超过本人工资。做到每季度金额兑现,互不拖欠。特殊情况要经群众讨论。
1979年,这份材料与之前相比,增加了曲艺节目的质量、工资分配、请假制度、账目管理、分区演出分工、盲人学徒要交学费、要总结评比等内容,政治思想的宣传性逐渐淡化。特别是“强调每季度要学会一个小时的新节目,两个小时的传统鼓书。节目效果必须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群众好评。超学一个小时的节目奖三元,少学一个小时的节目惩五元。每场宣传紧跟形势的节目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余配合优秀鼓书。不经过挑练验收合格的节目不许上场,午场不低于两个小时,晚场不低于三个小时,否之受惩。
五年之后,1989年曲艺演出市场重新热闹起来,民间礼俗生活中的说书需求也开始大量出现,商业化特点愈加明显,曲艺队甚至明确声明要打造华北地区的“曲艺产品”,这种市场化的语言鲜明地体现了商品化浪潮对说唱曲艺的影响。曲艺队也开始注重文化品牌的打造,屡获“红旗单位”的荣誉称号,曲艺队内组织系统改革,新老交替,适应新的商业市场需求,改变以往分组划片式的经营,主动出击,寻求市场空间。首先明确了曲艺队干部的职责和分工。其次是增加了家户说书的收费标准,开始明确可以重新恢复当地礼俗生活的需求,而且增加奖励措施,这在之前是明令禁止的。“如有远、近个体户说书者一场23元,两场40元,车费在外,如办丧事者每人可外加一元。给个体户说书,见一场,大队奖一元。”1989年陵川盲人曲艺队工作条例中奖惩制度更加细致,也隐约地暴露出当时曲艺队演出的一些问题,比如队员之间的管理、队领导分工的不明确、队员平时的表演和生活习惯等等。规定可谓事无巨细,说明在改革开放的十年里,虽然曲艺队的收入高了,但是很多社会问题也裹挟而来。进入20世纪90年代,曲艺队进一步市场化,有了明确的奖惩制度,小组之间按不同的等级有不同的激励措施。
1990年代曲艺市场惨淡,各地曲艺队经营都举步维艰,盲人曲艺队也经历了很多重组,很多队员出去单干,也有的转行做盲人按摩。曲艺队也经营了福利加工厂进行转型,单靠市场演出已难以维持基本开销。
在《1996年陵川曲艺队规章制度》材料中,说唱艺术上的变化是在表演中每场必须演唱2-3首歌曲。每场必须有紧跟形势的节目或大本头传统鼓书。在乐器上,每场必须有喇叭、扩音器、电子琴、唢呐、笙伴奏。在队里统一验收时,要有快板、相声、数来宝、小品、豫剧、上党梆、上党落片段和选段。在学艺方面要比句词、调门、音乐多,表演质量效果高,看普通话、调花样、音乐好、语句熟练等等。曲艺队演出与生活上的规定更细致,表扬和惩罚细则,如书场、会场抽烟、打人、睡,笑,说不利于本队的话、办不利于本队的事各5元;书场要求两三次不答复、随便下场、说小话、忘词、说错词、弦不准、精神不振、不带感情、唱词与动作不符、语言不文明、不卫生、不戴眼镜、最后不经组长批准散场、好事、坏事、不上报各2元;冒弦、顶板、乱倒水、倒饭、抓灶具、借东西不送、随意解手、吐痰、一次1元。可以说在20世纪90年代,说书无论从社会需求还是乐器伴奏、演出节目都发生深刻地改变。说书市场的竞争很激烈,很多小班社都开始活跃在乡村生活中,所以曲艺的形式和质量都要改进。演出增加流行音乐、电子音乐,节目要丰富多样,不仅仅是单一的鼓书说唱,队员要学会多样的艺术门类,几乎是一台小晚会的内容。所以在新时期,社会时代要求曲艺必须与时俱进,满足群众文艺当下的审美需求,充分体现了草根文艺的能动性和生命力。
与以往关注鼓书、三弦书等艺术层面不同,从社会互动的层面看,艺术的表现更多是由其所处的社会结构来决定的,因此我们希望在社会发展的历时框架中重新审视曲艺队“非艺术”的一面,关注他们作为艺术组织的生存状态,梳理个人或团体在社会洪流中的历史经验和自我形象塑造。以上从1968年、1973年、1984年、1989年、1993年、1996年这六份材料看,横跨时间约三十年,每次制度都伴随社会时代的变革发生深刻转变,在材料中也透露出不同时期曲艺队组织管理的生活面貌。
曲艺队的社会互动已经超越了艺术本身单向度的表现,代表一个特殊群体的生活状态,他们努力发出声音,表达社会认同的渴望。在1950-1980年三十年间,曲艺实际上成为政府改造及利用的对象,政府在曲艺队发展和建设中占有主导作用。首先是曲艺队的编制改革,曲艺队归属文化局管理,原先的说书艺人进入曲艺队后,户口由农业转入城镇,成为有编制的文化馆工作人员。说书艺人的表演、剧目内容和书场管理,需要文化局统一领导,给其发演出证。其次,负责人方面,大都由文化局派人专任,或者有专职的财务人员分管具体事务。再次,组织管理方面,曲艺队队员要定期开会学习,在财务收支上,文化局行政领导,业务上则自负盈亏,有专人监管,艺人收入按等级制度。民间说唱在近三十年的改造中,始终和政府文化建设保持一致,在主流文化宣传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这三十年的历史进程,传统民间曲艺更多地承担了社会动员、文艺改造的职能,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管理和建设的一部分。直到1990年代,社会改革开始全面进入市场化之后,曲艺队自主经营的特点显现出来,在说书市场和政府文化建设之间,平衡关系,不断地寻求发展空间,维持说书在当地的传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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