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中期以后,采生折割的神秘目的渐渐被淡化,人们将其与乞丐诱拐孩童用于乞讨行骗以获利的行为联系起来。清末西方传教士来华开办育婴堂孤儿院等机构,由于各种原因,育婴堂中的婴幼儿死亡率极高,民间因此将传教士对孩童进行的外科手术与西式葬礼等行为与传统的采生折割在想象中联系在一起,认为传教士对育婴堂中的孤儿采集精血、眼球和内脏做药后,会将其杀害,装入棺中,或运出野外,或就地掩埋在教堂的地板之下,由此引发民众的极大恐慌。影响所及,甚至在当时的官府公文中:
“也往往对案情肆意渲染,叙述的活象一个个恐怖故事。如华阳教案发生后,四川总督刘秉璋在致总署电中就把福音堂的氛围营造成了一个恐怖害人之所,其中说,福音堂内发现一个迷惑男童:‘鼻内有黑药,周身绵软,口不能言,当用凉水将药洗去后,洒水进喉,才稍微清醒,却仍不能说话,只能写字:据写称十三岁,名黄廷福,油店生理,洋人将伊扯进福音堂,两手捆吊,口鼻内洒以黑末药,遂不能言。’然后用洋铁匣装藏于地板之内,又洋铁匣内有大小骨头十六块。”
清末传说中的洋铁匣其实就是葬礼中所用的棺材灵柩。不难看出,西方传教士诱拐男童的传言与前文所记元代采生折割之间在细节上有明显的相似之处,都提及失踪的孩子被禁锢于柜(棺)中遭受非人的折磨,这样的惨状骇人听闻,也成为民间故事中令人印象深刻的母题。在另一则当代传说“人贩子棺材贩卖小孩”中也存在着同样的“棺材中藏匿的孩子”的母题。
2009年7月在广西桂林市流传着“桂林某加油站人员居然发现加油车上棺材内有小孩哭声”的传闻,称在桂林兴安县某加油站,一辆装满棺材的卡车在加油时被加油站工作人员发现车上棺材中有小孩哭声,报警后发现,棺材中藏着五名被拐卖的儿童,其中三人已经死亡。在儿童身上还有刀伤,某些儿童的内脏已经被摘取。此后类似的当代传说在河北唐山滦县、江西上高、湖南新化与常德、陕西西安与河南登封、湖北蕲春等地都有流传。
尽管“人贩子棺材贩卖小孩”起源的具体时间无法确认,但不难看出与历史上采生折割传说之间的联系,值得关注的是,此都市传说与“小儿弹弓杀老人”不仅共享同一个核心母题,更有可能在两则都市传说之间存在着某种互文性的关系。从流传时间来看,广西桂林于2008年9月间在阳朔县等地流传“小儿弹弓杀老人”的传说,同年被辟谣后,于2009年7月间又开始流传“人贩子棺材贩卖小孩”这同一核心母题的传说。河北唐山下属各县在2006——2008年间“小儿弹弓杀老人”流传甚广,经过辟谣后,于2009年又出现后一则传说。湖南、江西、湖北等地两则当代传说流传的时间也基本一致,虽然网络与新闻报道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令我们无法准确判断这两则当代传说在现实生活中产生与流传的具体时间,但大致而言,这两则当代传说基本上此消彼长,共同流传,甚至在部分受众的潜意识中起到相互佐证的作用是可以肯定的。
美国当代传说研究专家布鲁范德指出,当代传说是讲述者所处时代中普遍存在的希望、恐惧和焦虑心理的反映,这一理论同样适用于上文所分析的两则当代传说。江西上高、湖南常德、湖北蕲春、河南登封、陕西西安等地警方经调查后发现,“人贩子棺材贩卖小孩”没有事实依据,往往是因为外地棺材贩子在当地贩卖棺材,他们外地牌号的车辆上装载着数量不等的棺材,在当地来回兜售,其场景令路人诧异,从而引发相关的传言。例如,湖北蕲春与安徽宿松、岳西县毗邻,2015年安徽当地棺材的销售价格远低于蕲春,因此在当年有大量来自安徽的外地人拖着棺材沿街叫卖,由此引发了社会恐慌。在湖南常德石门县,2016年6月3日有来自湖南永州宁远县的三人驾驶一辆悬挂湘M802XX牌照的“福田”集装箱车,拖运棺材数口来到石门县新铺乡进行销售,翌日上午9时许,三人来到开化寺村六组村民严某家中推销,与严某老两口交谈中,其中与严某6岁的孙女打起招呼,并抱了她一下,严某当即喝止,因为语言不通,陈某某没在意,见生意谈不成当即离开严家。严某当即大呼有人抢孩子,闻讯赶来的村民怀疑这三人为外地拐卖孩子的人贩子团伙,将三人堵住,并报了警。警方来到后,打开车上的棺材,并未发现有孩子藏匿其中,后经调查,这三人确实是经常来当地贩卖棺材的商人,并无犯罪事实。这只是一起因为言语不通而造成的误会。
“小孩弹弓杀老人”的当代传说同样可能因为生活中经常出现的误伤误杀等意外事故而引发。未成年人的自控能力和行为判断能力弱,情绪冲动、缺乏理性,很容易做出伤害他人的行为而不自知,由此引发大量的意外伤害和社会纠纷,当代中国社会生活中,“熊孩子”(缺乏管教、容易惹是生非的孩子)一词成为当下的流行语,正凸显出矫正未成年人行为问题的严重性。在网络和新闻媒体中稍加搜索,不难发现大量触目惊心的“熊孩子”意外伤人的报道。如2014年6月8日下午5时,江苏江阴市一位22岁的准新娘在自家公寓楼前被从楼顶丢下的石块砸中头部,当场死亡,肇事者居然是两名居住在小区中、为寻求刺激而高空抛物的8岁男孩。在随后的民事诉讼中,男孩家长与小区物业、学校相互推诿,拒绝提供经济赔偿,令案件一时陷入纠葛中。2013年4月,著名义工丛飞的遗孀邢丹开车行驶在广东惠州高速公路上时,被三名未成年男孩投掷的水泥块击穿车辆挡风玻璃,随后击中头部而死亡。由于三名未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只承担了部分刑事责任,被从轻判处数年徒刑。2013年11月,重庆某小区一名1岁半的男婴被家长误留在电梯中,一名11岁大的女孩走进电梯后对其进行摔打,后将其从五楼电梯间丢下楼,使其重伤。事发后,因该女生未满14岁,无法立案处理,该女孩与其父母遂搬家离开重庆,远离大众视线。2014年8月,贵阳市一名10岁男孩因不满墙外安装路灯的电钻声打扰其看电视,将8楼外墙上安装工人的安全绳割断,令其被困于8楼高空40分钟后,才被消防人员救下。后经过批评教育,男孩家长向工人赔偿一根新的安全绳,并承诺会好好教育孩子,此事最终也不了了之。
根据相关法律,未成年人不需要承担或可在很大程度上免除刑事与民事责任,很多伤害事件中的未成年肇事人并未受到法律惩处,受害方只能依法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求民事赔偿。但有限的经济补偿能否弥补受害者及其亲人所承受的身心痛苦,能否对上述“熊孩子”起到真正的惩诫与教育作用,还是一个没有答案的公共问题。回到“小孩弹弓杀老人”当代传说本身,现实生活中的类似个案确实可以成为该传说的素材和产生土壤,但从传说的文本和受众反应来看,其主题已远远超出单纯地对“熊孩子”问题的抱怨,体现出更为多元、更为深刻的文化与人性内涵。
三、“暧昧的雷击”:传说中的道德困境与集体焦虑
传说中的“雷击”母题相比较而言更为常见。“雷击”作为解决冲突、恢复社会公正、惩罚恶人的手段在中国传统的民间故事中经常出现。顾希佳将与雷击相关的中国传统民间故事分为AT779D雷击不孝子、AT779D1(女儿)不认老父
遭雷劈与“雷击恶人”三个故事类型,其中“雷击恶人”型为顾希佳新增订的故事类型。在相关的故事中,当事人都因为自身道德上的缺点或作恶的行为而遭到雷击的惩罚,这也成为传统民间故事中雷击母题的寓意所在。但在本文所述的“小儿弹弓杀老人”中,传说末尾的雷击在性质上却暧昧得多,并不具备原有的道德惩诫的意义。按照传统民间故事的叙事逻辑,雷击应该具有惩恶的目的,在将死者的棺材劈开,令老人儿子(们)杀死孩子的真相大白的同时,更应该将老人的儿子(们)当场劈死,从而令小儿的冤情陈雪,作恶的人得到惩罚。但是,在现实的传说文本叙述中,雷击只是将小儿最终的死亡结局展现在受众面前,老人的儿子(们)的下场在文本叙述中也是暧昧多样的,在有的异文中,他们被旁观者与孩子的家人扭送到公安机关接送法律的惩罚;但在另一些异文中,他们因各种原因没有遭到惩罚;甚至不少异文在雷击棺材后戛然而止,没有给出最终的结局。
与传说结局的开放性相似,受众对该传说的评价也是多样化的。尽管大多数受众都对老人儿子(们)的行为表示出谴责与愤恨,认为这是一种极不人道、过于残忍和愚昧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也有不少网友提出不同的意见。以知乎上“最让你震惊的一个杀人案件是什么?”一贴为例,与此都市传说相关的134条评论中,出乎意料的是,明确表示老人儿子们的做法毫无人性、残忍、应该受到惩处的只有11条。同时也有网友留言称“我觉得这故事里的四个儿子倒不能说是伤天害理,家里死了父亲,法律无法惩罚凶手,他们也知道杀人是什么罪行,然后选择报复凶手,告慰父亲,只是这个凶手成了熊孩子,让大家同情不少。”(郑三金留言)还有网友称:“不管后来发生什么,这小孩也挺畜生吧,所谓报应,这也是他的业报不是吗?”(拭雪者留言)甚至有人跟帖称四个儿子的行为是很孝顺的表现(初妆留言)、“换位思考一下,一个熊孩子玩弹弓把我爹打死了,我也会弄死这个熊孩子的。就酱。”(liuorb留言)、有一位网友对此表示支持“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李特特留言)、一位网名为“不和谐少女”的网友反驳其他人的观点:“杀人偿命,为什么让孩子偿命了就是残忍?如果孩子没死,对老人何尝不残忍?”一位跟帖的匿名网友支持道:“熊孩子,就要同情他了么?我更同情那个老人”、一位网名为“天光云影”的网友称“这是熊孩子的不归路”。虽然这些回复只占据回帖数的少部分,但至少说明,受众对该都市传说在道德上的寓意的判断其实是存在很大的暧昧性的,并不像作者原来所以为的那样一边倒地倾向于对老人儿子(们)的道德谴责。在回帖中,还有不少网友称这则传说应该是某种灵异故事,或称自己儿时就已经从长辈那里听过类似的故事,如“小时候五六岁玩弹弓,妈妈不让玩讲的”,“老人们也常拿此案例,来警告我们不要玩弹弓。不过此事估计发生在中华民国年间或建国初期”,等等,看来在该当代传说流传于网络之前,其寓意也主要以规训孩子的行为为目的,至少不是以对老人儿子(们)极端行为的道德谴责为主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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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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