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土论争:对于农耕之本的分歧
晚清以来,在主要是与“工业西方”比较中视中国为“农业国家”的人士里,把“乡土”看作“落后”者居多数。而一旦在此二者间划上等号,持这种看法的人自然便把中国落后的原因与出路都归在了“乡土”之上:乡土既是落后的表现又是落后的基础。于是若要根本改变“落后”,必得先行改造乡土。正是在这样的认识推动下,一场规模浩大的乡村重建运动便在中国各地推行开来。参与运动的突出人物有晏阳初、梁漱溟等。
晏阳初在四川中部乡村出生,后到香港、美国留学。个人的时代经历,尤其是与西洋列强的对比,使他深切感受到“国弱民贫”的悲哀,为此立下“救国救世”的志向。而迈往此志向的第一步不在别处,就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认识中国”。晏阳初说“中国人必知中国,然后能救中国”[5]3。与当时大多数救国者一样,晏也认为中国的问题在于患了民族大病,而且病入膏肓。这个病就是:民族衰老、民族堕落和民族涣散;若要治病,重在乡土,要“先抓住国家的命根,治它的症结,培养它的元气。”具体措施是:通过乡村运动实现民族再造[5]32-34。而之所以把乡村运动提升到完成民族再造之使命的高度,是因为中国的特点在于:以农立国,人口的绝大多数是农民,乡土农村是“中国百分之八十五以上人民的着落地。”[5]27-3这就等于为“乡土中国”从性质、比重到功能作了比较客观完整的界定。不过对于此中国的当下境况,晏氏的结论却充满着强烈的价值取向,认为从这时的中国乡土中几乎找不出什么正面意义,相反倒存在着明显的四大弊端,那就是:愚、贫、弱、私,需要彻底改造和重建。由此推之,所谓乡村重建,核心即为进化农村,重建乡土。为此,晏阳初等人不但开展轰轰烈烈的社会宣传,而且选择河北的定县等基层乡村,发起了具有示范效用的重建试验。
值得强调的是,定县试验的这种“乡土面向”并不是要逃循、归隐,像古代陶渊明那样远离时代主流;相反,对于发起者们来说,作为一场“再造民族”的运动,乡土重建不但从未与时代主流远离,反而更加贴近和深入了,因为他们在儒学传统中找回来一条重要古训,那就是:“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有鉴于此,晏阳初不但批评了五四以来“新文化运动”的精英取向,指出其“都是少数学者的笔墨运动,和多数平民真是‘风马牛不相及’”——结果是一方面精英们说得天花乱坠,一方面平民的状况依然如故,未见好转[5]14-26——而且把其所参与的“乡建运动”称为近代中国的第六次革命[5]。仅就定县试验的一处而言,在1929年其所动员参与的知识分子就有60余人,其中不少博士、教授,还有两位大学校长;而与此相关创立的“平教会”理事中,包括有3位内阁成员,其余则为当时教育、工商界的知名人物[5]302、312……不可不谓盛大空前。
那么,是什么原因致使晏阳初等人视“乡土中国”为病者从而要起而诊治呢?换句话说,他们理直气壮指证一个具有数千年传统的文明古邦“患了重病”的根据何在?如今,回顾和分析晏氏等人的言论和实践,答案乃在“中西对照”。晏阳初一再强调的看法是:因为进行中西对比,中国社会才令人感到“事事不如人”[6]。因为有了“事事不如人”的对照,中国人才开始觉醒;也因了这样的觉醒,国家才有可能绝处逢生,重新强盛。用晏阳初的话说,便是:
中国今日之所有问题,可以说完全由外来势力所激起。假如中国没有外力进门,环境不变,或者还会沉沉的长睡下去[6]。
所以归结来看,“乡土中国”的病是因外力进入而知,是一种比较出来的病;病在乡土,根在农民。所谓“愚、贫、弱、私”合在一起,其实是一个意思:“没有文化”。通俗些讲,就是“睁眼瞎”、“文盲”:明明长有两眼,却不懂得文化,认不识文字,看不见世界,既不知道卫生良习,不关心社会变迁,更不了解工业之进步,不热衷国家的大业……总之,和现代化的“工业西方”相比,衰老落后的“乡土中国”几乎一无是处。
疗治需对症。晏阳初等开出的疗方是:“除文盲,做新民”;具体措施是让“博士下乡”,参与乡村重建:以文艺教育治愚、生计教育治贫、卫生教育治弱、公民教育治私,提升乡土民众的智识力、生产力、强健力和团结力,从而达到拯救中国的宏伟目标。
此可称为乡土中国的“治农派”。其中的“治”即指“医治”——三农皆病,需要救治;农业、农村、农民,无一例外。
与晏氏一样,梁漱溟也极为看重乡村重建的国家意义。在其著作《乡村建设理论》中,梁特别指出:“乡村建设,实非乡村建设,而意在整个中国社会之建设。”在此推论的前提上,二人表面看去差不多。梁也认为,中国根基在乡村。他说:“中国社会是以乡村为基础,并以乡村为主体的。”由此提出了由乡村建设出发的口号:“开出新道路,救活老民族。”[7]然而在接下来的判断上,彼此就有了分歧。梁漱溟认为:
(中国)所有文化多半是从乡村而来,又为乡村而设——法制、礼俗、工商业等莫不如是[8]。
这不仅分析了在“乡土中国”内部,文化与乡村的联系、承认其拥有自身的文化和传统,而且强调该文化传统几乎莫不从乡村而来。换句话说,中国有自己的文化,其文化的根基在乡土;乡土不是中国的病体,而是传统的根基。至于近代以来中国乡村的普遍危机,梁漱溟也同意主要原因在西方,但他的判断与晏阳初相反,认为西方的作用不是有利而是有害,有害于乡土中国的自身存在;同时在此过程中,许多本土知识阶层也帮了倒忙。他说:
在近百年中,帝国主义的侵略果然直接间接都在破坏乡村,即中国人所作所为,一切维新革命、民族自救,亦无非是破坏乡村[8]。
一句话,在梁漱溟看来,如果真要说“乡土中国”有病的话,病根乃在国人“跟着近代都市文明的路,学西洋而破坏了乡村。”[9]这里,“破坏”一词的含义是深刻的。它表明作为中国根基的乡土,原本是有其文化原创的;这文化之所以陷入病态,不在自身内部而乃因为近代以来的外力摧毁。基于这样的看法,梁漱溟主张的乡村建设,在最初的动机上,其实起因于“乡村救济”。正如其《乡村建设理论》指出的那样:
国人因鉴于乡村破坏乃起而有救济之举;更因为乡村之无限制地破坏,迫得不能不自救,乃再进而有乡村积极建设的要求[8]。
内中的关联是:没有救济就不会有建设,没有破坏也就无需救济;而在此之前,那没被破坏的乡村理应有其生存的合法性,是自在而为的。
至此,问题显得尖锐起来。分歧在于:乡土传统有无文化?农业立国是否合理?从二人的上述见解来看,晏阳初和梁漱溟正好代表了两种不同倾向。后者可称为乡土中国的“自治派”。自治的“治”,根于乡村,意在治理。如果说依据前述“治病论”一派的主张,在文明进化的阶梯上,“乡土中国”代表落后,其本身就是病体,患着“睁眼瞎”(愚贫弱私)的大病,需借外助方能根治;那么,其便已隐含了的一个可怕的推论:身为农民,便是罪过;若不让人改造,永无翻身。
可是,按照“自治派”的看法,乡土农村不仅自有文化,而且这文化须经自治方可保其活力。民国初年,在“乡治”方面堪称典范的,有河北定县米氏乡绅等在翟城村开展的一系列实践。在“以农立国”信念的支持下,米鉴三、米迪刚父子和其他当地人士不但创办学校,规划村庄,而且推动选举,实行村治[7],并以条文规章的形式倡明本地村治,“由全村村民组织之。”回顾中国所谓的“前现代史”,这种彰显乡土、肯定传统的做法并非民国产物,而是早在清代便已有之。其在晚清时还曾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叫做“村落主义”。积极倡导者之一是清末状元兼实业家张謇。
张謇的主张就是“以农立国”:“立国之本不在商也,在乎工与农,而农为尤要。”[10]后来梁启超加以发挥,把“村落”和“国家”连为一体,认为对于中国的传统来说,村落才是国家的雏形。梁说:“国家者村落之集合体也,假使全国之人皆行其‘村落主义’,则扩充之即可成一村落国家。”[11]此一脉络发展到民国初年,才继而有米氏等人的定县实践,故其不过堪称“贯彻此种村落主义之典范”而已[8]。
四、国家根基与乡土价值
晚清以来,“乡土中国”(以及许多类似的)概念和名称就这样被日益广泛地用来用去,但少数真正通过深入考察而对其加以系统阐发的学者当中,值得特别提出的是社会人类学家费孝通。
1947年,继其关于个案式的调查报告《花篮瑶的社会组织》、《江村经济》和《云南三村》等之后,费孝通发表了对中国社会进行总体分析的学术论著,取名就叫《乡土中国》。该著的突出贡献在于不仅回答了“乡土中国”是否有其自在文化的疑问,并且较为完整地对此一文化的特征、结构乃至功能等诸多方面作出了自己的尝试性阐发。
与当时肯定乡土作为中国传统之根基的其他人士一样,费孝通在《乡土中国》的开篇便指出:“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针对时下瞧不起乡村传统、把其讥讽为“土气”的说法,费孝通从正面予以回应,说讲得不错,一个“土”字即已把握到了“乡土中国”的根本要义。土是土地,土气就是土地之气。中国社会的一切,皆由这“土气”中产生、延续[12]1-9。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费孝通学术起点,就是从“土”和“乡”两个层面来论说中国社会与文化。对《乡土中国》一书的英文名称,他选择译为“From the Soil”,直译是“来自土地”;后来把《云南三村》翻为“Earthbound China”——“土地束缚的中国”;再后来又发表《乡土重建》,都围绕这两个层面做文章。费孝通指出:“要认识中国社会,认识中国人,不认识农民生活,不认识农村经济是不行的。”从经验上看,单讲述这样的看法并不困难,难在让人信服其中的道理。费孝通提出的理由是:
集约种植五谷作物的农民构成了中国绝大多数的人口,他们是中国文化源远流长的深厚基础。
费孝通对中国的“乡土性”特点加以阐发,总结出一个重要的学术观点,即“五谷文化”。“五谷文化”就是农耕和乡土文化,其所派生的社会特点很多,比如种粮为生、世代定居、自给自足以及差序格局等[13]。
下面来看费孝通在“乡土论争”中的特殊意义。
联系当时的背景,《乡土中国》一书虽然没有直接明说,但通观其中篇章,不难发现,它的主旨之一其实是在对“乡建运动”所蕴含的理论基点进行批评。例如针对晏阳初等提出的所谓乡村“愚、贫、弱、私”四大痼疾,费孝通几乎一一驳斥。他说,“愚”不等于不识字,“私”不等于不道德。要想弄清个中缘由,须得从了解乡土中国的底层结构做起,在认识和比较当中,还要放下城市人的偏见以及西方标准的误差。费孝通分析说,乡人生活在“熟人社会”当中,可称为“面对面社群”。对他们而言,文字是多余的。倘若硬要因不识字而说其“愚”,只能表现出说者的无知和傲慢。如果进行公平的比较,这道理不难理解,正像乡下孩子在教室认字认不过教授的孩子,与后者在田野里捉蚱蜢捉不过乡下孩子是一样的——都基于知识和经验,而与智力无关。由此,费孝通幽默而又寓意深刻地打了个比方:
如果我们不承认郊游的仕女们一听见狗吠就变色是‘白痴’,自然没有理由说乡下人不知道‘靠左边走’或‘靠右边走’等时常会因政令而改变的方向是因为他们‘愚不可及’了[12]10-19。
而后反问道:“‘愚’在什么地方呢?”于是在是否识字的问题上,费孝通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乡土社会的特点在口传,文字最早不在乡土发生,文字的本质是庙堂性的。至于所谓“私”与“公”的对立,按费孝通的阐释,也不过是乡土中国“推己及人”之伦理所派生的“差序格局”,与西洋社会之“团体格局”的类型区别而已,各有长短和存在的原因[12]29-50。
从《乡土中国》使用的委婉语气来看,费孝通并没有与晏阳初等人公开论战,而还是称他们为“提倡乡村工作的朋友们”。但因此同时,费孝通实际上已经看到并指出了问题的严重性,那就是,一方面“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已开始抛离乡土社会”,导致以往的传统尚难存留;另一方面乡村建设者们看问题的起点和解决的方法都未必正确有效,因此他们倡导的前景并不令人乐观:
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13]。
如果说费孝通对“乡土中国”社会特征的评述,还止于近乎相对主义之对比和肯定的话,钱穆从价值意义出发,对其作出的宏观发挥,即可谓提升到了“形而上”的道统高度。钱穆认为,纵观人类世界,文化的类型无外乎三种:游牧、商业和农耕。减缩来看,游牧与商业可以归一,特点都在“富、强、动、进”;与之不同,农耕的特质乃在“安、足、静、定”。近代以来,西洋商业与工业结合日趋强大,对农耕国家构成挑战,但二型相比且长期来看,唯有农耕能给人类带来永久的和平、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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