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若将“差序格局”视为理论概念,它确有其局限性:其定义不够明确;有的论点如(绝对)“自我主义”的阐述过于浮掠;儒家伦理道德思想的“应然”和现实社会的“实然”未分。而最关键的问题是,出自不同思想或学术渊源的多个“差序格局”之间“合而不融”的内在逻辑矛盾,造成了上述理论研究的诸多困境。如果不认清这一点的话,用同一个词语代表几个不同的概念,或者从某个系统中拿出一个概念去解释另一个系统中的某个现象,就会导致标准混乱、歧义备现。当然,如果历史地看问题的话,此书本是课堂讲稿,以系列专栏文章发表,算是一种学术性杂文。即便是费氏本人,也不认为这是其成熟之作:“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费孝通,1985:97)。无论如何,“差序格局”这个概念,对启发我们的理论思维仍然是有意义的。
再者,费氏的“差序格局”毕竟仅为其“乡土中国”框架的一部分。那么,对前者的研究,还需将其放到“乡土中国”的视野里。而如前所述,费氏的“乡土中国”是依雷氏的“乡土社会”而立的一个典型,因此,有必要考虑二者之差异、各自的成立条件及局限性等问题。仅举二例:
其一,能否以“乡土社会”来代表中国传统社会?雷氏对“乡土社会”的界定是:规模小而孤立、同质性高、没有文字、地方性强的简单社会。这与中国的基本情形并不相符。对此,费氏其实提出了三点限定,从而让中国符合“乡土社会”的条件:一是将研究对象局限于中国的乡村。二是“乡村社会”仅就村落而言。如“中国乡村社区的单位是村落……孤立、隔膜是以村和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费孝通,1985:4)。三是不使用文字。他提出,中国基层社会是熟人社会,面对面交流不需要文字。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最早的文字是“庙堂性的”(费孝通,1985:14、20)。因此,“乡土中国”仅指中国传统村落社区。不过,这仅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一个基本侧面而非其全貌。而从其他侧面观之,如前述雷氏曾提出,中国的农村是其“农民社会”(或“中间社会”)的例证——乡村与城市有着政治、经济、文化等密切的联系。还有学者进一步描述了欧洲、亚洲等地的乡村:它们往往处于一个大的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系统之中,此系统有着较复杂的官僚机构、教育制度、市场网络、社会组织及社会分层等,城乡之间、上下阶层之间亦有较密切的交流与互动,可称之为“封建社会”(feudal society)(Sjoberg,1952)。这些特征也能对应于中国传统社会。因此,中国传统社会既有乡村的一面,也有城镇的另一面;既有基层村落的一面,也有上层精英群体的另一面。或者说,它既有“乡土”的一面,也有“非乡土”的另一面;甚至于,乡村不一定有“乡土”性,城镇也不一定非“乡土”。对此,费氏本人有较清楚的认识,中国社会学界近年也有所反思(费孝通,2010b/1948;陈映芳,2007)。
其二,价值取向问题。雷氏多少受社会进化论的影响,预断人类社会始自“乡土社会”,然后走向“城市社会”。同时,由于受当时欧美学界、特别是“芝加哥学派”主导思想的影响,他特别关注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乡土社会因城市文化的侵入而受到破坏,经历社会解组、道德危机等诸多问题。这其实都不尽然。有研究发现,人们离开乡土移居城市后仍保留了许多传统习俗,家庭及社会关系亦很密切。而前现代社会也不必然等同于简单、粗糙,有些前现代社会在某些技术和思想的复杂性和精巧性上曾达到很高的水平(Lewis,1951;Foster,1953)。
反观本文第三节所论及的相关中国研究,虽然当时学者们有着各自的学术旨趣和现实关切,但共同之处是他们身处中国社会的转型期,在关注中国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时往往以西方为参照系,对比中西社会文化之异同。应该说,尽管带有很强的时代烙印,这仍是一个有益的审视中国的视角;与此同时,其中所隐含的价值判断对学术工作的深刻影响,却不能不考虑。冯友兰对此比较警醒,他指出:中国自周秦开始对于四周民族向来是“城里”,处于“城里人”的地位,而其他地方则是“乡下”;只是近代以来,欧美在世界上是“城里”,而中国则成了“乡下”,中国人也就成了“愚”、“贫”、“弱”的“乡下人”(冯友兰,1994/1940)。那么,多年来,我们在用“乡土社会”代表中国时,是否暗自认同冯友兰所言——传统中国是不是这样一个“落后”而需要改变的“乡下中国”?若是的话,它对研究的影响如何,它使我们看见了什么,却又遮蔽了什么?是否正是在以西方为参照审视中国的大背景下,在从“城里”转到“乡下”的视角里,“乡土中国”诸特征才得以呈现?倘若采用冯友兰“城里”的“视镜”的话,又会看见一个什么样的中国?
总之,中国学术界在采用“乡土社会”或“乡土中国”概念做分析时,它到底是指雷氏的“乡土社会”,还是其“农民社会”(或“中间社会”),或者是从费氏“乡土中国”转化的“熟人社会”,冯友兰的“乡下”中国,抑或不过是“农村社会”、“乡村社会”、甚至“土地问题”的代名词呢?需要辨析与验证。中国幅员之广、人口之众、历史之久、社会文化之精细复杂,以理论和实证研究来回答这样的问题并非易事。即便是正在走向现代“城市中国”和信息社会的当下,探讨“乡土社会”概念及其与现实的关系,仍是有价值的工作。正如费孝通所言:“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费孝通,1985:Ⅲ)。
费孝通等老一代中国社会学家作为民国初成期的知识分子,对自己的国家和民族抱有深重的使命感。他们筚路蓝缕,殚精竭虑,为中国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的财富。然而,他们身处动荡的近代中国,客观条件常常不容放下一张“安静的书桌”。有些思想“萌芽”,未及生长即经时代风雨的涤荡,只能等待“新时期”的重生。作为后辈学者,对前辈学者最高的敬意,是珍视他们孜孜以求的精神;同时,应将其研究成果,放回到那具有活性且开放的学术长河之中,探索,再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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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本文责编: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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