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主张秉持客观、科学的研究态度,采用实证主义研究方法的学术规范及其研究成果在回归复杂的民俗语境和纷繁的生活世界以后逐渐面临挑战,学者开始重新认识民俗事项和生活世界,即文本与语境之间的关系;研究者和被研究者,即研究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近年来,随着相关讨论的深入,在民俗学尤其是民间文学研究领域,出现了许多以田野实践为基础,以研究成果为讨论依据,检讨和反思以往研究范式的著述,如与“家乡民俗学”相关的讨论及成果就是对以往将研究主体与研究客体对立起来研究的传统进行总结和反思的路径之一。
随着讨论进一步深入,对学科范式的反思逐渐上升到对学科的基本问题和社会功用的反思层面,即从学术伦理的角度关照传统研究范式中存在的问题。民俗学发轫之初就担负着创立一门“于国家、于社会、于民众、于民族都有用处的学问”的重任,因此历史的宏大叙事淹没了底层民众的声音,传统中一个个鲜活的个体及其身处的生活世界被忽视,“见物不见人”成为后起学者反思和“纠偏”的关键。正如学者所言:“我们的反思和痛定思痛都是为了赎我们曾经的启蒙主义和浪漫主义现代性的‘原罪’。”
当今民俗学者已经通过各种形式,立足不同角度纷纷参与到新时期学科基本问题和研究范式的讨论中,学者的观点在一些基本问题上也达成了共识。他们认为以往研究中将民俗事项从其生存语境中抽离出来进行文化考察的做法势必导致学者对民俗文化内涵的误读,而将研究者和研究对象对立起来进行“客观”研究并希望借此获得“科学”结论的做法也是一种学术想象。当下的民俗学研究必须立足田野,注重文本与语境的共生关系,模糊研究主体与被研究客体之间的对立关系,即变“我”和“他”之间的关系为“我”和“你”之间的关系。
二、传统实践与民间经验:口传史诗搜集、整理及抄写
近年来,学者对当代民俗学、民间文学的研究范式和理论建构的思考和探讨不可不谓之深入,一些具有典范意义的田野研究成果也获得了学界的关注和认可,但是在学术转型的初期,个别研究成果的问世并不足以形成学科的方法论基础,新思想、新理论影响和统摄下的研究策略也需要进行反复的检验。尤其是在“作为演述的口头艺术”领域,其性质决定了建构与之相关的研究策略和方法论更为困难。很多学者致力于此,组织会议、发表著述,共同探讨经验,目前新的学术范式尚在讨论和孕育阶段,无论是对“家乡民俗学”讨论还是对“民俗学田野伦理”的质询都是学术范式转型过程中的必然拐点。换言之,学者在田野中对研究者、研究对象的反思、讨论和个案研究都指向对新的学术研究范式的建构。
然而,我们发现学者在探讨上述问题过程中,似乎一直抱持一种“居高临下、高人一筹”姿态(这也正是为什么学者立足民俗学学术伦理,提出“谁给了我们窥探的权利?”这一问题的原因),始终将研究工作封锁在象牙塔中,忽略了其他的思考路径。笔者认为,学者在从学术伦理和研究范式等角度探讨田野作业方法的过程中,除了借鉴国内、外前沿的学术思想之外,是否也可以借镜来自民间的经验和智慧,从世代传承的民间经验中吸取养分。尤其是在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和相关研究方面,民间知识是否可以为学者提供一定的方法论经验,从而对民间文学如何被民众共同生产并世代传承,如何成为“活鱼”并在其生存语境中时传时新的情况有更为直观和透彻的认识。
笔者以近年来在民俗学、民间文学领域展开的反思传统学术研究范式的思潮为导向,以学者热烈参与讨论的研究主、客体之间以及文本与语境之间的关系为基础,从世代从事《格萨尔王传》搜集、整理和抄写工作的“玉树抄本世家”三代人的田野经验出发,探讨口传史诗搜集、整理中的民间策略,从而为目前民俗学界关注的“田野伦理”问题提供解决经验,并为制定相关伦理准则提供参考。
《格萨尔王传》具有悠久的传承史,在岁月的精磨中,其传播路径也形成多样化态势,口头、书面和图像三者属于较为古老的传播媒介。卷帙浩繁的《格萨尔王传》的文本化过程较为漫长,其从口传发展到“书之为文字”也历经数个世纪,几代文人为此付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学界普遍认为从现存的早期手抄本和刻本的情况看,史诗手抄本的产生不会早于11、12世纪。而据学者考证目前所能见到的最早的有时间可考的书面化文本《格萨尔·分大食财》(木刻本)由佐青·白玛仁增(1625-1697)所编,拉卜楞寺格西洛桑旦增推算,该部本整理于1661年10月22日。如果我们以该木刻本形成的时间推算,那么《格萨尔王传》以文字为载体进行传播的时间迄今已逾三百余年。在木刻本形成之前,学者构拟出了史诗文本的演变过程:即口头说唱——底本——手抄本——木刻本。笔者发现,学者对“底本”的概念界定并非基建于校勘学,而更多的是从识文断字的史诗歌手凭依文本进行说唱的角度出发命名的。笔者从史诗借助文字,从而得以跨越时间和空间广泛传播的事实出发,着眼于历史上以及当下仍然存在的史诗书面化文本生产者(指参与口传史诗书面化,并不断打磨各类书面化文本,使其日臻完善的文人)及其成果,认为在史诗的底本和手抄本之间还存在一类“整理本”,这类文本区别于歌手演唱时使用的“底本”,是文人在自己笔录口传文本的基础上,经过补遗、删改和梳理,而形成的具有传抄价值和权威性的书面化文本。换言之,在史诗流布广大地区,史诗歌手的传唱使得史诗得以保持其活态化的特点,而民间文人将口传史诗“书之为文字”的努力,则进一步促使史诗跨越时间和空间的樊篱纵深传播。
近几年来,通过学者的努力,口传史诗的演述方式和传承技巧在晚近的学术研究成果中已部分解疑(且基建于田野实践的相关理论成果对民间文学之外的其他学科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学者对史诗歌手(以及其他文类的叙述者)在史诗传统中的中心地位的确认,进一步促使学者将研究视角从文本移向语境,从群像移向一个个鲜活的个体,并由此日益关切个体在传统文化存续中的作用。而对传统中个体的福祉、利益的保护,即从田野伦理的角度对个体权益的关照也越来越受到重视,近年来人文社会领域所制定一系列有关学术伦理的规范和召开的相关研讨会足以说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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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俗学论坛微信公众号(folklore-forum) 【本文责编:谷子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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