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新青年:王旭,女,山西太原人,于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民间文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现任教于山西大学文学院,研究方向为民间叙事和民间文化。
推介语:该文系统梳理了中国民间笑话研究的学术史,进而提炼出“笑话学”的学理框架,具有开拓意义。
笑话是能够引人发笑的民间故事,它贴近生活,材料丰富,具有广泛的现实基础,人们通过“笑”的手段,有效表达着思想情感和对世界的认知。但是,与神话、传说和故事等散文叙事体裁相比,笑话一直被视为不登大雅之堂,甚至粗俗、猥亵的污言秽语,备受学界冷落,研究工作也相对薄弱。本文从对象认知和学术实践的角度,回顾笑话研究史的发展轨迹,分析研究现状,在肯定已有成绩的基础上直面问题与困境,为笑话研究的未来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一、形而上的哲学演绎
粗略地考察一下笑话的现有理论,会发现关于“笑话是什么的”解释大多可以追溯至古希腊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时代。作为源流,他们的理论在后世不断得以修正、检验和发展。哲学家们孜孜不倦地将“笑”这种人所共有的世俗情绪上升到哲学和美学的高度加以抽象审视,他们探讨的核心问题是“笑话的本质”。
从社会行为的角度,哲学家提出“优越/蔑视论”(superiority/disparagement theory)。该理论起源于古希腊和罗马时代的古典修辞学理论,主要观点认为笑话是基于怨恨、敌视、嘲笑、攻击、蔑视和优越而产生的。柏拉图对笑话持否定态度,认为笑是对丑陋、孱弱或穷苦人表现出来的恶意;亚里士多德在否定论的基础上提出“喜剧是对逊色者、滑稽者的模仿”。后来,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继续发展该理论,认为“人们总是处于相互竞争中,并且在不断寻找别人的缺点。笑是突然意识到自己比别人优越时的表现”。
从心理分析的角度,哲学家提出释放论(relief/release theory)。这一理论将笑看作社会约束所产生的紧张和压抑心理的释放,以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为代表。他将笑话分为“有意的”和“无意的”两类。“有意的笑话”包含攻击性或与性有关的内容,能诱发大笑或者狂笑;“无意的笑话”则很少影响情绪和情感,仅仅能诱发微笑。弗洛伊德认为笑话建立在无意识的基础之上,并首次提出犹太人笑话的本质是“自我批判”(self-criticism)。1905年该观点一经发表,便在文学批评、社会学、艺术学等领域引起广泛反响。1954至1959年,多尔逊(Richard Dorson)从犹太学生和年轻教师那里搜集了92则笑话;1963年,阿莫斯(Dan Ben-Amos)从印第安纳波利斯的4个犹太人那里搜集到150则笑话。他们通过对笑话文本的归纳分析,旨在了解不同讲述者对犹太笑话的界定,从而判断弗洛伊德“自我批判说”的合理性。还有学者严肃批判了弗氏理论,如艾略特•奥瑞(Elliott Oring)认为,弗洛伊德的笑话观念与攻击性理论相一致,都把笑视为一种基于优越感而表达出的恶意。虽然笑话是一种攻击性的表达,但攻击性的表达却不一定是笑话。从这一层面来讲,弗氏理论并没有概括出笑话的本质。
从心理认知的角度,哲学家提出乖讹论(incongruity theory)。康德被认为是从乖讹论视角完整定义幽默的第一人,他指出“幽默来自于从期待到期待落空的突然转换”;叔本华明确提到乖讹的不和谐,即“在每一个事例中,笑的原因不过是突然感觉到一个概念和借助这一概念表现的现实事物之间的不和谐,而笑本身正是这一不和谐的表现。”艾略特·奥瑞在前人论断的基础上把幽默视为一种象征性的攻击形式,认为除了服务于攻击性目的之外,幽默还可以具有其他目的。这种多目的性源于其指涉的模糊性,而模糊性又源于其结构上“适当的不和谐”。
这三种理论影响深远,一般的幽默理论和笑话研究都可以归入这三大传统理论范畴之内。但是,以西方为中心的哲学、美学或诗学观点并不普遍适用于世界不同文化的笑话之上。例如,西方把宫廷说笑话的人叫做傻瓜(fool),着重于他们傻头傻脑的喜剧性特点,而在东方,宫廷的俳优则是聪明伶俐、能言善辩之辈,突出了其机智灵巧的特点,名之曰“优”,与“fool”刚好相反。即便是日本、中国流传的各类“傻瓜村笑话”,也并非将第三者作为嘲笑的对象,而是有意将自己丑化成笨蛋。针对以西方为中心的笑话理论的局限性,段宝林有过专门论述。他提出,传统西方古典美学和现代美学都认为“笑源于对丑陋的滑稽者的模仿”,但我国笑话中存在许多阿凡提式的各民族机智人物形象,却不是丑的反面人物,而是美的正面人物,这显然与西方传统美学观点相矛盾。所以,他结合本土笑话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提出正面喜剧人物的概念,并通过笑话的研究全面深入理解喜剧美学,竭力探索喜剧美之产生与创造的共同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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