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认为,差序化是每个人应对和想象其生活世界的自然倾向和必然;人类个体普遍分 享的这一主观倾向不足以构成一种社会的客观格局;差序格局概念并非对历史中国甚或乡土中国社会格局的描述和概括,很难具有作为社会学基本概念的学术潜能。费孝通先生当年创造和使用这个概念是基于思想交流的实用主义考量,为帮助当时中国读者理解他们无法直接感知和想象与乡土中国有巨大差异的西方近代工商社会。他很快就放弃了这一概念,这反映了他的学术敏感、精细和较真。
“差序格局”或许是费孝通先生著作中引发后辈中国学者最多讨论和争论的一个概念。《乡土中国》一书中有4章提到了这一概念,其中3章有多侧面的论述。但费老对这一概念并未严格界定,语焉不详。事实上,当年此概念一出来,就有人质疑,费老也当即在学理上接受了这一质疑,并对这一概念做了说明和限定。在此后发表的这一系列篇章中,仅“无讼”有一次极简地提及自己用过这个概念(页54),未再有任何论述。
在费老此后的漫长学术生涯中,就我的有限阅读而言,也不见他提及这一概念,没有更多的分析或阐述。费老的这一态度,因此,与一些后辈学者的判断——差序格局是“极有意义的概念”或“蕴含着极大解释潜力的课题”(孙立平语),是“中国社会学史上的一个里程碑”(翟学伟语)——形成了强烈反差。由此引发了一个疑问:为什么?
通过语境化的文本阅读,我认为并将分析论述,差序化是每个人同他人交往并想象其生活世界的自然倾向;但人类个体普遍分享的这一主观倾向并不足以构成一种客观的社会格局;这个概念不具描述或概括历史中国,甚或乡土中国,社会格局的意义,并因此很难有作为社会学基本概念的学术潜能。费老当年使用它主要是为帮助当时中国读者理解,相对于这些读者无法直接感受甚或很难想象的西方近代工商社会,乡土中国的某些重要社会差异。换言之,费老使用这个概念是出于学术思想交流的功能主义和实用主义考量,而不是本质主义的。费老很快就放弃了这一概念,反映了他的学术敏感、精细和较真。
差序格局的文本语境
费老是从批评是乡下人“自私”、缺乏公德心起步引出“差序格局”概念的。“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是‘私’。”随后,费老的批评转向了其他并非乡下佬的中国人:“城里人[……]扫清自己门前雪的还算是了不起的有公德的人,普通人家把垃圾在门口的街道上一倒,就完事了[……]小到两三家合住的院子,公共的走廊上照例是尘灰堆积,满院生了荒草,谁也不想去拔拔清楚,更难以插足的自然是厕所”(页23)。再后,虽未明言,他的批评显然指向公职人员:“私的毛病在中国实在比了愚和病更普遍[……],从上到下似乎没有不害这毛病的[……]所谓贪污无能,并不是每个人绝对的能力问题,而是相对的,是从个人对公家的服务和责任上说的。中国人并不是不善经营[……]中国人更不是无能,对于自家的事,抓起钱来,拍起马来,比哪一个国家的人能力都大”(页24)。
费老认为,中国人在社会实践中分 享的这一共同点/缺点,反映了中国人在“群己、人我”界限划分上有问题。尽管也流露出鲜明的厌恶,但与人们通常习惯的道德伦理哲学批评有别,费老将这个问题社会学理化,认为,是乡土中国与西洋(近现代)社会不同的社会组织结构导致了中西民众的不同群己关系。西方社会的组织结构是“团体格局”,而在乡土中国则是由亲缘和地缘关系构成的“差序格局”。前者公私界限分明,社会由各自独立的个人个体构成;后者则是私人道德维系的,并以自我为中心铺开;费老以中西对家庭的不同理解例证了中国社会中群体边界的含混和伸缩自如。由于中国社会的基本格局由亲属关系或地缘关系确定,因此
我们的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以亲属关系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的网络来说,是个别的,每一个网络有个“己”作为中心,各个网络的中心都不同。(页25)
费老用了许多典型的中国现象或说法,如人伦、天下归仁以及“推己及人”等,来印证中国的这种个体自我中心的差序“格局”。他还区分了中国的自我中心主义和西洋的个人主义。即便在乡土中国,每个人都是自己网络的中心,但这不构成个人主义。个人主义同团体格局相联系,即团体不能侵犯平等的各成员的权利。中国出现的只是自我主义:即在理论上是“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时,先修其身[……]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但在费老看来却是,“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页28)。
从上面的简单梳理可以看出,费老想借助社会结构帮助读者理解,为什么乡土中国人自私,缺乏公德心。在接下的一章中,费老继续以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分别来解说西洋与中国的不同道德观念。他认为,在西方最重要的是以神与信众的关系,这也是西方国家中团体与个人关系的象征,“人受造平等且为造物者赋予了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政府执行神的意旨,政府也是社会契约的产物,这就产生了西洋的一些“笼统性的道德概念”,如权利,基督教的不分差序的兼爱或博爱等。但在中国社会,费老认为,或许由于小农的自给自足,乡土中国人缺乏足够强有力的“团体”整合,因此不容易具体指出一个笼罩性的道德观念来。他特别分析了孔子最常提到的“仁”以及为什么“天下归仁”,认为
仁这个观念只是逻辑上的总合,一切私人关系中道德要素的共相,但是因为在社会形态中综合私人关系的“团体”的缺乏具体性,只有一个广被的“天下归仁”的天下,这个和“天下”相配的“仁”也不能比“天下”观念更为清晰。[……]凡是要具体说明时,还得回到“孝弟忠信”那一类的道德要素。正等于要说明“天下”时,还得回到“父子、昆弟、朋友”这些具体的伦常关系。(页33)
由于缺乏一个总体的抽象道德概念,费老结论说,中国人的道德都是私人的,而私人的或主观的世界必定是差序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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