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新疆建设兵团民协,中国民协专业委员会,科研院所,民间文艺社团及民间文艺工作者:
知识产权制度是调整和规范文艺创作与传播的根本法律制度,为响应国家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号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包括新文艺群体在内的广大民间文艺工作者,激励民间文艺创新,繁荣民间文艺事业,以知识产权的力量助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值此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面向全国开展民间文艺权益保护研究论文的征集工作。
本次论文征集旨在切实加强民间文艺权益保护的理论研究和对策研究,汇集由政府到民间、由学界到业界的多方探索、有力主张,研究好、解决好中国民间文艺权益保护这一复杂的法律命题、文化命题,构建中国民间文艺权益保护的智库力量。入选论文将由国内知名出版社集结出版,作者并有机会受邀参加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办的民间文艺权益保护论坛等相关活动。
一、论文主题范围
以“民间文艺权益保护”为主题,凡与该主题相关的研究成果均在征集之列,具体围绕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知识产权助力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研究;
(二)中国民间文艺权益保护的机制建立研究;
(三)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法律适用范围;
(四)民间文艺著作权权属关系认定研究;
(五)民间文艺作品的署名、改编、使用及相关权益问题研究;
(六)民间文艺作品的保护年限问题研究;
(七)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暂行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研究与建议;
(八)民间文艺维权案例;
(九)民间文艺的商标、专利、版权登记研究;
(十)民间文艺品牌体系建立研究;
(十一)“互联网+”时代的民间文艺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十二)不同国家民间文艺权益保护比较研究;
我们期待您的文章能够真实、清晰、完整地呈现您对我国当下民间文艺权益保护问题的关切和洞察,智慧和方案;希望您能够结合实际情况对民间文艺权益保护的核心问题、难点问题、前沿问题,提出独到的观点、创新的办法;希望您的创见可以经得起实践和时间的检验,有效解决中国民间文艺权益保护中的实际问题。同一主题每位作者限投稿1-3篇,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的论文,请注明出版物名称及刊发期数。
二、论文格式及撰写要求
(一)论文字数:论文字数一般在2000~10000字之间,限中文和英文。
(二)论文内容:论文由标题(一般不超过20字)、摘要、关键词(3~8个,用分号分隔)、正文、作者信息(姓名、性别、职称/职务、学历、单位、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组成。
(三)论文格式:
1、标题居中,小二号方正小标宋,加粗,1.5倍行距。
2、作者单位、姓名居中,小四号楷体,1.5倍行距。
3、摘要及关键词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居左空两格。
4、正文小三号宋体,1.5倍行距。一级标题用一,二,三,…表示,三号宋体加粗;二级标题用(一),(二),(三),…表示,小三号宋体加粗;三级标题用1,2,3表示,小三号宋体加粗;标题均为正文格式,居左空两格。
5、图片、表格、引文等的序号,按其在正文中被引用的顺序用阿拉伯数字编码。
三、论文报送方式
本次论文征集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按照以上要求发送文章电子版至邮箱:149423406 qq.com,并请注明:“中国民间文艺权益保护研究论文集+单位+姓名+论文题目”。(电子文件格式为*.doc或*.docx,论文中所用照片格式为*.jpg、*.tif、*.bmp、*.gif,无特殊情况不小于2M。)
四、论文征稿时间
本次论文征集从即日起至2017年8月25日止,以收稿日期为准。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将于9月起集结民间文艺界、知识产权界相关负责人及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选,入选论文将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委托国内知名出版社出版《中国民间文艺权益保护研究论文集》,并分主题将论文刊发在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权益部的公众号“民间文艺权益”上,作者将有机会受邀参加后续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组织的民间文艺权益保护论坛活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权益部张朔
电话:010-59759621,18601996029
投稿邮箱:149423406@qq.com
欢迎各单位、社团、个人积极参加,踊跃投稿!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2017年4月26日
文章来源: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2017-04-26 【本文责编:CFN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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